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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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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6-08-29 11:15: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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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湛府办〔2016〕32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湛江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地方志办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 
  
 
湛江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为推进我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文化强市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76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湛府〔2016〕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市完成《湛江市地方志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地方志事业快速发展,成绩显著,为湛江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强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首次把地方志工作纳入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重视修史修志”写入《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纳入市政府的工作任务,初步形成“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一纳入、八到位”)。
  ——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工作。编修出版市志1部、县(市、区)志7部,总字数1098万字。
  ——地方志编修有新突破。首次组织大规模编修部门志、专业志、镇村志,启动《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程,推动地方志编修向部门行业和镇村基层延伸。
  ——实现市、县两级综合年鉴编纂全覆盖,编纂质量大幅提升。《湛江年鉴(2014)》获全国第五届年鉴编纂出版质量评比框架设计一等奖、装帧设计一等奖。创刊《湛江年鉴》简版。
  ——实现市、县两级地情网站建设全覆盖,实现省、市、县三级地情信息资源共享,信息化建设步入新阶段。
  ——为第三轮修志积累有价值资料。我市全面开展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全面收集2001年以来各方面发展的概况、大事记、专题、人物、文献、图片音像等具有存史价值资料,共收集年报资料6527万字以及珍贵图片一批,夯实修志资料基础。
  ——抢救保护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点校整理旧志古籍8部,编纂出版《湛江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坡头民间故事选》等书籍,促进地方传统特色文化的研究、保护和传承;对全市1.29万个自然村落全面展开历史人文普查,保存自然村落历史人文印记。 
  ——推进地方志理论研讨工作。形成每两年开展一次理论研讨活动的制度,联合举办广东(湛江)、广西(北海)、海南(海口)“三省(区)城市”地方志理论研讨会,形成一批质量较高的地方志理论成果。
  ——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新进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以地情研究、地情展览、编写地情书、编辑资政参考资料为主要内容的开发利用工作。全市7个开发利用项目被省地方志办立项。《清端园·陈瑸纪念馆》被列为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两学一做”教育基地,成功举办湛江市新编地方志成果展,地方志进机关、学校、社区、军营,发挥了资政辅治、育人教化的积极作用。
  ——依法治志水平不断提高。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湛江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细则》,也是我市地方志首部规范性文件,依法规范管理资料年报工作。编制市政府地方志办权责清单,公开权责运行流程,依照权责清单履行职责。
  ——机构与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全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纳入参公管理。“湛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霞山区、麻章区、廉江市、吴川市、徐闻县、遂溪县地方志机构相继更名,行政职能不断加强;市政府地方志办机构获批由副处级单位升格为正处级单位;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专兼职相结合的地方志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基础相对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地方志机构人员不足、老化、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基层地方志工作基础条件较弱、经费不足;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不平衡,总体水平有待提高;资料年报工作开展不平衡,年报资料质量不高;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与服务水平仍有待提升。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和省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准确把握地方志事业发展重要机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依法治志,强队伍、抓主业、补短板、促开发,推动我市地方志事业繁荣发展,为我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通过编修地方志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各县(市、区)政府(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督导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地方志工作,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按时完成地方志编纂、资料报送等工作。
  3.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室)建设、旧志整理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确保地方志质量。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战略部署,坚持以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修志编鉴为主业,以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为抓手,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突出“互联网+地方志”建设,统筹兼顾方志馆(室)建设、理论研究、旧志整理、地方史等工作,加快推进依法治志,完善队伍建设、质量管理,加强对社会修志修史的指导和管理,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等“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综合体系,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的重要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地方志基础工作。一是加强综合年鉴编纂工作,提升编纂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建立综合年鉴出版前评议、出版后审读制度。加强资料搜集、整理、研究工作,拓宽资料搜集渠道和范围,不断增加《湛江年鉴》信息量,坚持走创新和精品之路,力争湛江年鉴工作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全市年鉴总体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2016年,市、县级综合年鉴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积极推动开展乡镇(街道)年鉴、部门年鉴、行业年鉴编纂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乡镇(街道)志编修工作。中心镇与历史文化名镇要认真做好修志的基础准备工作,于2020年底前启动此项工作。三是积极推动部门志、行业志与村志编修工作。推进《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工程,真实记录湛江历史进程,于2018年完成。四是开展口述史工作。组织开展第二轮志书下限年(2001年)以来重要历史事件参与者、见证者,特别是市历任党政领导口述资料的征集、整理和出版工作。
  2.加强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一是开展地情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深入探索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资政参考作用。加强与驻湛高校合作,建立健全研究联系网络和平台,多形式开展地情研究活动。开展全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全面收集我市1.29万个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资料,于2018年底前出版《全粤村情——广东省湛江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8部。深入挖掘湛江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抓好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申报与实施。二是开展地情教育。举办地情展览,编写市情读本、资政读本和地情普及读物,推动地情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方便公众更好地了解湛江、认识湛江、热爱湛江、建设湛江。三是加强地方文献收藏与服务。加强志书年鉴、家谱族谱等地方历史文献资料的搜集,分类整理保存,编纂《湛江历代方志集成》。四是深入开展读志、用志、传志。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读志、用志、传志,重视学习和总结历史,借鉴和运用历史经验指导工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加快建设地方志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市方志馆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整合资源,科学规划建设方志馆(室),力争把方志馆(室)建成集地情展示与教育、地方文献收藏与服务、地情信息搜集与发布为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公众提供翔实权威的地情资料。
  4.推进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开展“互联网+地方志”行动。依托湛江地情网站,扩大地情资料收集范围,多途径收集整理高价值数字化信息资料,进一步健全地情资料库,推进市本级志书、年鉴全面数字化入库挂网。加强县(市、区)地情资料库和地情网站建设,力争2016年实现已出版发行的地方志成果全面数字化入库挂网,形成以地情资料库和地情网站为骨干,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全市地方志系统工作网络。推广运用手机湛江地情网和方志湛江微信平台。进一步提升湛江地情网及县(市、区)地情网站的社会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全面便捷的地情信息服务。
  5.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一是全面总结前两轮修志经验,深入研究第三轮修志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前后志衔接以及前志修订、再版等问题,认真做好第三轮修志规划与编纂方案制订、篇目设计、队伍培训等基础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改进年报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业务督导检查,形成新常态工作机制,推动年报工作全面平衡开展。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第二轮志书下限年(2001年)至2020年地方志资料的搜集整理任务。三是2018年启动第三轮修志试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志,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执行力度,定期开展督查工作,依法依规纠正和提请查处执行不力及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修志编鉴的机制。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积极推动将地方志工作列入县级以上政府工作考核范围;健全和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业务制度,确保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有章可循、有序推进、质量保障。
  (二)组织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和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坚持“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要研究一次地方志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主动关心过问地方志工作,分管领导要及时了解和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关心支持地方志事业发展。
  (三)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做好修志、编鉴、出版、科研、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地方史编纂和资料文献收(征)集保存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保障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队伍保障。落实地方志工作人员,健全和完善市情专家库,广泛吸纳各类专家学者和熟悉地情的各界人士参与地方志工作。加强岗位培训和业务研讨,注意发掘和使用好修志编鉴人才,特别是镇、村级“土秀才”“土专家”。重视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扬活动,建立健全干事创业激励机制。大力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价值追求、“经世致用、秉笔直书、锲而不舍”的史官风范、“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的职业操守,建设一支“青黄”衔接、专兼职结合、政治和业务过硬的较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我市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宣传保障。
  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渠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及地方志工作机构贯彻落实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加快建设地方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不断拓宽地方志文化公众服务渠道,广泛宣传地方志文化产品,促进读志、用志、传志,充分发挥地方志宣传推介湛江的作用。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根据本规划要求,制定本县(市、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全面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推动我市地方志事业进一步繁荣发展。市政府地方志办要对本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驻湛各部队,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中央、省驻湛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各新闻单位。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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