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知识产权信息公开 > 专利代理人处罚信息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5-10-01 09:17:33 来源: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字体:

  

各银行、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与产业有效融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效应,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报工作,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原则

  (一)在湛江市依法登记成立,知识产权必须属于我市且在本地转化实施,对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按知识产权质押所获得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补贴,同一单位每年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 50万元。如总额度超过110万元,则按相应比例分配,以110万元封顶。

  (二)企事业单位以专利权、商标权和其它资产担保、抵押等组合方式获得融资的,只补贴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取得融资部分的利息费用。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金额,以企业质押的专利权或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质权登记之日起发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利息为依据计算。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截至2025年8月31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已结清。

  2.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3.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未从其他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获得财政资金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湛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加盖公章的单位有效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用于质押的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核准文件。

  (五)与银行签订的贷款主合同、贷款主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凭证等(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七)信用承诺书(附件2)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申报方式及时限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2025年10月21日前,将申报相关材料纸质一式二份报送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284窗口提交申请(联系电话:0759-3197111),盖章扫描电子版报送电子邮箱(zjzscqk@126.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补贴。对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将收回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湛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报表.docx

  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x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


相关文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