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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时间:2021-03-31 15:29:3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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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赤坎辰优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等11户企业(名单见附件):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构成“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已调查终结。经查明,你(单位)连续两年未公示企业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年以上无纳税申报记录、已销户或被税局认定为非正常户,认定你(单位)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拟作出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759-3586137

  特此公告。

  附件: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个人独资企业).xls



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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