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省的工作部署,经评估,现决定将《湛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湛府〔2021〕30号)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