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时间:2022-07-21 11:08:59 来源: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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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 号)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77 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对2021年9月30日之前发布的9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予以保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8件。
二、适时修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
三、宣布失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7件。
四、予以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6件。
附件:
1.予以保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适时修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4.予以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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