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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时间:2022-07-21 11:08:59 来源: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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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 号)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77 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对2021年9月30日之前发布的9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予以保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8件。       

  二、适时修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

  三、宣布失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7件。

  四、予以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6件。

  附件:

  1.予以保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适时修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4.予以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6日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pdf

  文字解读:关于《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解读

  图解:《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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