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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1-15 10:43: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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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湛江市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3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9年底前,全市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全面实现共享,实现信息集成、流程集成式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市区范围不动产登记涉及税、费实现网上自助缴纳,实行自助打证,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精简优化到位,实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2020年底前,全市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不动产交易、税收征缴、登记“一窗受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70号)要求,打造信息集成和流程集成式“一窗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牵头整合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行办理。按照群众企业办事“只到一个窗口,只交一次件”的标准,设立综合受理窗口,交易、缴税、登记三个部门要统一收件清单、规范审批流程、明确信息共享方式和内容、建立协调机制,做到除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和非公证继承登记事项外,不动产转移登记全流程办理4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工作于2019年底前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配合)

  (二)深入开展“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至少要与当地中行、农行、建行、工行4家银行签署“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延伸至银行窗口。不动产登记与银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银行抵押办事流程,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从银行窗口收件,业务在线审批,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工作于2019年底前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牵头,市各银行金融机构配合)

  (三)建立测绘成果共享渠道。供地、规划、竣工验收等部门搭建完善网络平台,并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平台建立有效共享渠道。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登记部门通过信息共享,直接提取前期供地、规划、竣工验收等形成的测绘成果,对在登记受理环节获取的测绘成果,同时办理信息入库。能够直接提取利用测绘成果的,登记部门不得要求当事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办理不动产变更、转移登记的,不动产界址界限未发生变化的,应当沿用已有的权籍调查成果,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为满足不动产登记需要,对于需要补充开展权籍调查,完成房屋落幢落宗等相关工作的,登记部门应当提请政府落实经费,统一组织实施。以上工作于2019年底前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四)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遵循“以用促建”原则,各县(市、区)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资料数字化及数据整合工作,提升不动产端口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不动产登记数据“上下一致、联动更新”。以上工作于2019年底前完成。(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五)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各县(市、区)登记部门要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23 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精简受理材料种类。在登记机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如有)、登记窗口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给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清晰的指引。同时,登记部门推行不动产登记全员办理方式,建立随机派件、健全内控管理机制,提升登记人员“一岗多能”素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以上工作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六)开设虚拟窗口,实现网上申请。通过搭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网连接,在政务服务网开设虚拟窗口,通过网上申请、上传申请材料、设立预审环节、在线审批,有效降低登记风险,提高审批效率,做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工作于2019年底前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七)深化信息互通,建立协同共享机制。以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为基础,以湛江市政务服务网为平台,建立高效、深度、安全的多部门共享机制。由不动产登记业务平台通过湛江市政务服务网在线获取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地址,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机构编制部门的机关、集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建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房屋网签备案,税务部门的税收完税或免税证明,银保监部门的金融许可证,自然资源部门的规划、土地出让、土地审批、闲置土地、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审批,法院的司法判决,公证机关的公证书,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等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所需的信息。所有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到的信息,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最大限度做到精简材料,减证便民。以上工作于2019年底前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八)全城通办。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等技术,通过推广使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与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连接,将不动产登记业务延伸至基层社区、乡镇、房地产开发企业,形成全城通办、城乡统办模式,打通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让群众享受在家门口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便利服务。以上工作于2020年底前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九)开展“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各地要以部门之间的高度数据共享为基础,将不动产登记与自来水、供电、燃气、电视、网络等立(过)户民生服务事项有效结合,做到不动产登记与民生事项集中办。以上工作于2020年底前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所需人员、场地、经费,按时完成不动产登记压缩时限等各项工作任务;要保障为满足不动产登记需要开展补充权籍调查、购置自助打证机、启用电子印章等必要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

  (二)抓好督促落实。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改革情况的跟踪指导,对照任务安排的时间节点,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进行专项检查,并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建立畅通有效的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对不动产登记的意见和诉求。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

  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促进相互学习借鉴;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

  纪委监委办公室,驻湛各部队,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中

  央、省驻湛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各新闻单位。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印发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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