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社会治理面对面·住建专场”活动
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
12月22日,我市举办“社会治理面对面·住建专场”活动,湛江市住建局与来自社会各界的11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共同探讨住房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解决方法,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更好的小区。会上,代表委员们踊跃提问,聚焦解决群众热切关注的房地产、住房保障、小区物业等问题。本报记者整理了会上部分热点问题。
问:如何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的公平、公正,做到应保尽保?
答: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力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兜底保障作用,把公租房覆盖面扩大至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户籍居民,并将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公交车司机和环卫工人纳入保障范畴,对公益岗位群体开展定向配租。面向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特别是符合国家扶持和优抚政策的特困家庭,实行“优先配租、租金优惠、一对一精准帮扶”。
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住房供给。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000套的计划,并细化每年筹集建设目标,即2022年筹集1000套,2023年、2024年、2025年每年分别筹集2000套,到2025年,有效缓解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创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截至当前,我市累计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并开工建设3039套。
大力实施人才安居政策,将人才住房标准从原来的60至100平方米,扩大到130至200平方米,A类人才每月租金为1元/套,B类人才每月租金为100元/套,三孩家庭可按申请人高一级别人才类型住房面积配租,并实行人才公寓常态化申请,高层次人才从提交申请至拿到住房,最长不超过1个月。
严格住房保障租赁管理,建立多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机制,全面公开公示保障房房源分配、轮候对象资格。所有保障性住房从申请、受理、审批到分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条件细化明确,房源情况定期公示,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并邀请公证处和群众全过程参与监督。严格落实保障对象资格动态核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骗取保障性住房的行为。
问:如何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避免违规销售、逾期交付等问题?
答:压实开发企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风险化解稳控工作,全力推进“保交楼”工作。牵头组建房地产项目“办证难”化解处置工作专班,研究出台我市“办证难”问题解决工作指引,全力推进“保办证”工作。
加强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制定出台多份管理文件,进一步明确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使用范围和监管额度,坚决防止房地产企业挪用抽逃预售资金。推广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即备案”模式,在购房人缴纳购房款、网签合同、缴纳物业维修资金后,由“粤安居”系统和物业维修资金系统分别自动核验商品房预售款、物业维修资金,实现“网签即备案”。
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整治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杜绝经纪机构市场垄断势力出现。自从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我市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乱收茶水费、团购费等变相加价行为等投诉数量减少近60%。
主动建立市场调查和分析机制,重点开展多领域(新房、存量房、租赁市场)、多渠道(座谈、问卷、大数据等)的微观调研,及时把握我市房地产市场最新变化,及时制定相关政策。用好上级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今年1-11月,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8.4%,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3%,增速均位居全省第2。
问:如何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的水平?
答:推行建立“社区+物业+业主”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议解决社会管理事务问题,推动居民诉求快速回应及时整改。推行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交叉任职,主动联系居民群众,收集社情民意,调处矛盾纠纷,把物业变成“为民办实事”的服务窗口。加强物业管理调解组织建设,畅通业主利益诉求渠道。
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措施,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加强维修资金线上监管,增加线上缴款功能,开通关联查询服务,实现维修资金系统与房地产交易系统数据对接,可在办理房屋网签备案前核对维修资金应缴数额及缴交情况,并可查询业主自身楼房维修资金账户余额,充分保障业主知情权。优化维修资金列支审核程序,调整资金申请审核环节,进一步压缩资金审核、拨付办理时限,将办结时间从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并安排专人登记跟踪办理情况,防止漏办慢办现象出现。
范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