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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AEO互认实施 30家企业享便利

时间:2023-12-18 11:08:51 来源:湛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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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中国—澳大利亚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以下简称《互认安排》)自2023年12月14日起正式实施。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中文名称为“经认证的经营者”,是指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符合海关总署规定标准的企业。中国海关将在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的企业按照信用等级划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失信企业、其他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其中高级认证企业即为中国海关的AEO企业。

  根据《互认安排》规定,中澳双方海关在进口货物通关时,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如下通关便利措施:通过减少单证审核和实货检查加快通关;对需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开展风险评估时,对AEO企业资格予以考虑;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处理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致力于在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提供快速通关。《互认安排》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中澳之间的贸易便利化,为双方企业提供更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推动两国经贸合作不断发展。

  湛江海关高度重视培育AEO企业,近年来通过集中政策宣讲、设立“一企一档”培育台账、定制“一企一策”培育方案等方式,将更多优质企业纳入AEO重点培育计划,持续加大企业信用培育和AEO认证工作力度,抓好AEO信用管理措施落实。截至目前,湛江关区共有30家企业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在外贸企业中占比为0.92%,在全国直属海关名列前茅。


陈彦 林特锋 林雨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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