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小车登记业务下放至县级车管所
为进一步便利县城群众办理进口车注册、转移登记业务,秉持县级车管部门业务“成熟一项,下放一项”的原则,经过前段考察评估、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系统赋权等前期准备工作,市交警支队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措施,决定从8月11日起,将进口小型汽车注册登记、辖区转移登记业务下放至五县(市)车管部门办理。
据了解,近三年,我市共办理进口小型汽车注册登记业务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各县(市)进口小车的入户业务量每年占比均超过60%。随着车驾管监管系统的不断完善,机动车查验启用了PDA、OBD等监管系统以及进口车核查程序后,进口车业务在查验、受理、核查等方面日趋规范完善。
目前,我市县级车管部门在规范化建设和业务能力方面都有大幅提升,各方面的条件已日趋完善,能够满足进口车登记业务下放要求。同时,省交管局在“提质增效”工作中已将进口小型汽车业务下放纳入考核内容,促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简政放权”,实现车管业务“就近办、便捷办”;因此,市交警支队因势利导,将进口小型汽车相关登记业务权限下放至我市下辖五县(市)车管部门,不断延伸车管便民服务。
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