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实现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实现“审批备案数量最少、政务服务速度最快、产业生态环境最好”的总体目标,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于3月3日发布《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有32条,涵盖总则、目录管理、实施规范和实施清单、实施管理、优化创新、监督与整改等内容,系统构建了政务服务事项与一件事的管理机制、实施标准、监督体系与创新路径。这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系列部署的重要制度成果,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
构建管理机制
夯实政务服务“硬”基础
《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务服务事项与一件事的定义、分类、动态调整程序及子项(办理项)拆分原则,厘清了省业务主管部门、各级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全面建立从事项新增到撤销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有效解决“责任不清、分工不明”“不知道怎么调整事项”等问题,增强事项管理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创新管理模式
激发政务服务发展活力
《管理办法》提出,结合国家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规范,持续深化“省级统筹+基层个性化”的省、市分级统筹模式,探索省、市、县三级逐级规范实施模式,设定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的管理规则,全面规范各地市、区县对政务服务事项重点要素的管理权限与职责。这不仅在省级层面有效发挥统筹推动和政策支持的作用,而且充分调动各个市县在个性化特色发展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全市通办”提供“助推器”。
唯一源头管理
全省统一规范标准
《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事项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中枢”地位,要求各级政府网站、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公众号、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自助设备等渠道展示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规范、实施清单信息与广东政务服务网一致,各类清单与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保持一致,实现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解决“不同渠道同一事项名称、办理材料等要素有差异”“部分事项在省事项系统中已撤销,但移动端仍在对外提供服务”等问题。
规范流程管理
提升政务管理效率
《管理办法》以规范管理流程为原则,节约时间成本为根本,全面优化事项调整管理,通过省事项系统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与一件事管理工作,明确各类调整需通过系统提交申请和审核,以“数据跑动”代替“文来文往”;同时通过明确政务服务事项与一件事实施规范、实施清单编制和发布等各项工作的期限,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与一件事管理工作效率。
优化创新举措
优化政务服务质量
《管理办法》基于管理创新与技术赋能原则,我省探索将政策兑现服务、证明事项等一并纳入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统一管理;同时鼓励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充分利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以“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跨域通办”等工作为切入点,并充分利用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归档等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持续精简申办材料、简化办事流程、减少跑动次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建设运营成效
《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务服务事项的监督检查与评估通报工作的职责与内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与一件事的管理规范,建立健全日常巡检机制,从省、市、县三级,全面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与一件事实施、同源、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检查和督促优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