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5年 > 第8期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

时间:2025-11-28 16:20:30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
【打印】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湛府规〔2022〕12号)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10月31日。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1日


手机阅读

打印

下载、打印

相关文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