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卫生健康局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湛江市公安局 湛江市民政局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湛江市非急救转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湛江市卫生健康局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湛江市公安局 湛江市民政局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湛江市
非急救转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解读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非急救转运服务的需求,引导和规范非急救转运服务良性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与合法权益,湛江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联合发改、公安、民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参考了国内其他地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湛江市卫生健康局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湛江市公安局 湛江市民政局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湛江市非急救转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一、制定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需求更加多元化、精细化,比如在医院获得有效救治后遵医嘱可以回家或去养老院、护理院、康复医院但行动不便患者转运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诸如此类的非急救转运服务实际上作为了医疗服务的延伸,有着很大的市场需求量,但国家对于医疗机构只有院前急救转运的任务要求和相关规范,医疗机构难以承担非急救转运任务。为引导和规范非急救转运服务良性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与合法权益,我局牵头研究制定了《湛江市非急救转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目前国家、我省层面均暂未出台非急救转运管理制度或政策文件,省卫生健康委在相关文件中有鼓励和支持非急救转运的要求。我局在起草过程中依据了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要求,也参考了国内其他地市的做法和经验,主要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救护车管理的通知》(粤卫办医函〔2024〕53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关于建立健全打击“假冒救护车”长效联控机制的通知》以及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无锡市开展非急救转运服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锡卫医〔2019〕22号)、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非急救转运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落实的通知》(锡卫医〔2019〕31号)、《关于印发〈苏州市非急救转运车辆管理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湛江市非急救转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共包含7部分内容,旨在满足人民群众对非急救转运服务的需求,引导和规范非急救转运服务良性发展。其中第一部分“工作目标”说明了开展非急救转运服务试点的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服务范围”明确了非急救转运试点工作的主要服务范围。第三部分“运行模式”明确了开展非急救转运试点工作的运行模式。第四部分“开展条件”明确了开展非急救转运试点工作的基本条件、管理、场所、车辆及人员配置要求。第五部分“车辆管理要求”明确了非急救转运试点工作的运行、服务要点、管理制度等。第六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开展非急救转运试点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第七部分“组织实施”明确了开展非急救转运试点工作各部门的责任分工、监管职责及宣传引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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