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细则(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3-05-15 15:09:17 来源: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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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细则(试行)》的通知
湛医保〔2023〕28号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经开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废止《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细则(试行)》(湛部规2022-28),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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