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延长规范性文件《湛江市关于设立建设项目办理开工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延长规范性文件
《湛江市关于设立建设项目办理开工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湛建管〔2022〕29号
市住建局直属各单位,市住建局管辖项目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审图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和《湛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湛府〔2021〕93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在我市“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有关政策正式出台前,《湛江市关于设立建设项目办理开工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湛建管〔2020〕20号)将继续施行,其有效期延长1年,规范性文件编号为“湛部规2022-22号”。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湛江市关于设立建设项目办理开工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pdf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1日
附件1
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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