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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延长规范性文件《湛江市关于设立建设项目办理开工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时间:2022-09-30 11:04:24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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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延长规范性文件

《湛江市关于设立建设项目办理开工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湛建管〔2022〕29号

市住建局直属各单位,市住建局管辖项目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审图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和《湛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湛府〔2021〕93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在我市“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有关政策正式出台前,《湛江市关于设立建设项目办理开工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湛建管〔2020〕20号)将继续施行,其有效期延长1年,规范性文件编号为“湛部规2022-22号”。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湛江市关于设立建设项目办理开工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pdf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1日


  附件1

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延期时效

原规范性文件编号

延期后规范性文件编号

1

湛江市关于设立建设项目办理开工建设绿色通道的通知

湛建管

〔2020〕20号

有效期延长1年,至2023年7月21日

湛部规

2020-22号

湛部规

202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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