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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5期政府公报(总第73期)

时间:2021-03-23 14:45: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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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办事项和市1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

  (湛府办〔2021〕3号) 1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办事项

和市1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

湛府办〔20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市10件民生实事落地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分解为183项重点督办事项。183项重点督办事项和市10件民生实事已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请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高效推动落实。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10件民生实事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不折不扣完成。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打基础、强功能、走上发展快车道的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专门抓的工作机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雷厉风行,在成效上精益求精,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二、细化目标任务,严格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对照职责分工,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要求,制订详细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将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市10件民生实事落小、落细、落准、落实。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对重大目标任务要亲自领衔,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全方位、全流程跟踪问效,决不允许遇到问题往上推、落实责任往下移。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抓总作用,建立会商协调机制,主动安排部署、主动研究推进、主动跟踪调度。其他责任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积极配合,主动落实工作职责。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研究解决。对工作中的重点事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分管市领导请示报告。各责任单位要把握好推进工作时序和节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科学评估时序进度,保持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劲头,避免出现前松后紧、第四季度冲刺现象。

  四、严格督查考核,持续跟踪问效。市《政府工作报告》183项重点督办事项和市10件民生实事是2021年市级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并纳入县(市、区)和市直机关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全程跟踪督查,定期评估、定期通报,并视情况对进展缓慢事项采取现场检查、下达预警函、督办函、批评书、挂牌督办、提请领导约谈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坚持奖惩并举,对抓落实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予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各牵头单位和承办单位要定期梳理所承办事项推进情况,其中183项重点督办事项分别于2021年4月3日、5月3日、7月3日、9月3日、11月3日和2022年1月3日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市10件民生实事每月结束后3天内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报告内容须包含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报告要真实及时,简明扼要,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

  附件:1.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办事项分解表

  2. 2021年市10件民生实事责任分工表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详见附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1年第5期政府公报(总第73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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