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湛府〔2020〕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曾进泽: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曹 兴: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金融、交通运输、公路、国有资产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统计、重点项目、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联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黄勇武: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特运、信访、人民武装工作;联系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武警湛江市支队、湛江边防检查站。
欧先伟:副市长,负责商务、口岸、科技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市场物业管理工作。
陈伟杰:副市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海洋、土地储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公积金、城市更新、水务、雷州青年运河、气象工作。
崔 青:副市长,负责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湖光岩风景区、地方志、妇女、儿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双拥、民政、残联、供销社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关工委。
黄明忠:副市长,负责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业项目、通信、电力、烟草专卖、投资促进工作;联系军民融合、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对台、民族宗教和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陈才君: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协助市长安排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市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市政府研究室工作。
备注:
钟 力:市委常委,根据市委分工,负责农业农村、扶贫方面工作。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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