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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期政府公报(总第57期)

时间:2020-02-05 15:52:57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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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文件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6号)  

  其它

  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湛办字〔2019〕13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

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补偿办法的通知

湛府规〔2019〕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

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湛江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适用本办法。

  除征收地上附着物外,本办法及附件所列各项补偿单价都已包含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用于种养的各项生产工具、运输工具和各种可搬动的设备、设施、备用物料等的搬迁费用。

  第三条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再进行多年生长作物种植、新增养殖和新建(含扩、改建)建(构)筑物。

  第四条 各种农作物和林果苗木原则上按正常种植标准以亩进行补偿,零星青苗以棵数计算的补偿金额高或等于同类按青苗补偿1亩金额的,统一按1亩给予补偿,少于1亩补偿金额的,按实计算。

  用于成片种植管理而搭建的建(构)筑物的占地面积以及宽于8米的道路用地面积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补偿。

  第五条 成片种植并间种多种果树或其它树木的,以种植最多或价值最高的植物作为青苗补偿的品种。若按棵补偿的零星青苗则按实际计算。

  第六条 青苗补偿费,属短期作物的,按一造产值补偿;属多年生作物,根据其种植期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房屋及地上附属设施等定着物按建(构)筑物重置成本补偿。

  第七条 经补偿后的名贵林木、风景树等由被征收单位或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处置,逾期未处置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的,被征收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一)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征迁范围内抢栽、抢种的非短期作物和林果苗木及新增养殖水面、建(构)筑物;

  (二)采取反复移植方式申报的青苗;

  (三)未成活或已枯死的各类花卉树木(不包括农作物);

  (四)对登记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核实时发现与事实不符部分;

  (五)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补偿的情形。

  第九条 本办法未制定补偿标准的建(构)筑物、风景树、花卉和青苗等,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存在特殊情况可作个案评估处理。不跨县(市、区)且不使用湛江市人民政府财政资金的个案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批准;跨县(市、区)个案或使用湛江市人民政府财政资金的个案,补偿额度低于100万元及拟补偿标准超出征地拆迁方案标准但超标额度不高于50%的,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批准。补偿额度超过100万元或拟补偿标准超出征地拆迁方案标准且超标额度高于50%的,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与物权人协商一致后报湛江市人民政府审定。

  第十条 征收项目需要个案评估的,由征收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或公开选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收回国有农、林、渔、盐场土地,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本方案同类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国有建设土地上房屋及建(构)筑物征收与补偿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有关规定执行,零星青苗及附着物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的补偿标准由湛江市人民政府根据湛江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各县(市、区)原已实施青苗附着物补偿的项目可按原补偿标准执行。本办法由湛江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承担。

  附件: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分类明细表


 

附件:

  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分类明细表

  一、稻田

项目

征收细则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水稻

元/亩

3000


  二、甘蔗地

项目

征收细则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甘蔗

糖蔗

元/亩

3500


果蔗(黑蔗、腊蔗)

元/亩

6000

  三、园地、作物地

项目

征收细则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蕉类

香蕉
  大蕉

一类

元/亩

8000

①已挂果的为一类,未挂果的为二类;
  ②涉及零星补偿,按照合理种植密度180株/亩折算为单株补偿。

二类

元/亩

4500

蛋蕉

一类

元/亩

8500

二类

元/亩

4600

玉米、花生、芝麻、蓖麻

元/亩

3000


薯类

元/亩

3000


蔬果类

叶菜类

白菜、菠菜、生(鹅仔)菜、芹菜、唛菜、芥菜、芜茜、大白菜、椰(卷心)菜、蕹(空心)菜、韭菜等

元/亩

5000


蔬果类

根茎类

马蹄、莲藕、粉葛、胡(红)萝卜、白萝卜、茨菇、淮山等

元/亩

3800


沙姜、豆(葛)薯、生姜、芋头等

元/亩

5000


瓜菜类

棚架类:丝瓜、苦瓜、佛手瓜、节(毛)瓜等

元/亩

5000

有竹棚架。

元/亩

3500

无竹棚架。

地爬类:冬瓜、南瓜、香瓜、西瓜等

元/亩

3800


豆类

(菜用)

大豆、蚕豌豆、红小豆、四季豆、荷兰豆、黑豆、菜豆、豇豆(豆角)等

元/亩

5000

有竹棚架。

元/亩

3000

无竹棚架。

茄果类

辣椒

元/亩

5000


茄子、西红柿

元/亩

5000

有竹棚架。

元/亩

3500

无竹棚架。

木瓜

一类

元/亩

10000

①挂果的为一类,树高50厘米及以上未挂果的为二类,树高50厘米以下的为三类。

②涉及零星补偿,按照合理种植密度130株/亩折算为单株补偿。

二类

元/亩

7500

三类

元/亩

5100

胡椒

一类

元/亩

20800

①立柱已挂果开始收获的为一类,立柱未挂果为二类,种植未立柱的为三类;②涉及零星补偿,按照合理种植密度130株/亩折算为单株补偿。

二类

元/亩

13000

三类

元/亩

7500

红烟

一类

元/亩

7500

①有收获的为一类;未有收获的为二类;②涉及零星补偿,按照种植面积折算补偿。

二类

元/亩

4500

菠萝常规栽培品种巴厘等

(地菠萝)

一类

元/亩

6000

①挂果的为一类,未挂果的为二类;合理种植密度为4000株/亩;②涉及零星补偿,按照合理种植密度折算为单株补偿。

二类

元/亩

3000

菠萝新品种

(凤梨)

一类

元/亩

18000

①挂果的为一类,未挂果的为二类;合理种植密度为2300棵/亩。②涉及零星补偿,按照合理种植密度折算为单株补偿。

二类

元/亩

9000








  四、林木(竹)

项目

征收细则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混交林

(山林地)

郁闭度≥0.2的林地(树木平均胸径≥15厘米)

元/亩

3500

山林地青苗补偿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荒山上非人工种植的荒地不予补偿。

0.1≤郁闭度<0.2的林地(树木平均胸径<15厘米)

元/亩

2500

桉树

(用材林)

一类:平均胸径≥12厘米

元/亩

3500


二类:3厘米≤平均胸径﹤12厘米

元/亩

2500


三类:平均胸径<3厘米

元/亩

1500


桑  树

一类

元/亩

4400

株高高于1米及以上为一类。株高低于1米的为二类,成片补偿不少于800株/亩。

二类

元/亩

3200

橡胶树

一类

元/亩

9500

有收获的为一类,未有收获的为二类,成片补偿不少于35棵/亩。

二类

元/亩

6500

茶  树

一类

元/亩

8000

①种植三年及以上并进入收获期的为一类,种植三年以下处于育树期的为二类;②涉及零星补偿,按照种植面积折算补偿。

二类

元/亩

4200

蒲  草

一类

元/亩

5000

1米及以上为一类,1米以下的为二类。

二类

元/亩

3000

竹  林

零星竹子(占地面积6-8平方米为一丛)

元/丛

200

成片竹林补偿不少于25丛/亩,小于25丛/亩的按零星竹子计补。

成片竹林

元/亩

3500

剑(番)麻

一类

元/亩

5000

①种植三年及以上并进入收获期的为一类,种植三年以下处于育树期的为二类;②涉及零星补偿,按照种植面积折算补偿。

二类

元/亩

3500

相关名称解释:
  (1)胸径:林木类胸径大小采用树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
  (2)郁闭度:指林地乔木树冠遮蔽地面的程度,是以林地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实际林地面积之比,以十分数表示,完全覆盖地面郁闭度为1。

  五、果树

项目

征收细则

单位

补偿
   标准

备注

荔枝
  龙眼树

树高1米以下

树高<50厘米

元/亩

42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4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05元。

50厘米≤树高<100厘米

元/亩

75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4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90元。

树高1米及以上

未挂果

元/亩

11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4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75元。

已挂果

元/亩

28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35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00元。

柑、桔

柚、橙(不含廉江红橙)

树高1米以下

树高<50厘米

元/亩

41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6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0元。

50厘米≤树高<100厘米

元/亩

83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6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40元。

树高1米及以上

未挂果

元/亩

115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6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90元。

已挂果

元/亩

23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5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60元。

廉江红橙

树高1米以下

树高<50厘米

元/亩

9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55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65元。

50厘米≤树高<100厘米

元/亩

15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55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75元。

树高1米及以上

未挂果

元/亩

20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55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65元。

已挂果

元/亩

37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5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40元。

菠萝蜜

树高1米以下

树高<50厘米

元/亩

25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35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0元。

50厘米≤树高<100厘米

元/亩

4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35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15元。

树高1米及以上

未挂果

元/亩

10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35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85元。

已挂果

元/亩

22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3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35元。

芒果

(不含雷州芒果)

树高1米以下

树高<50厘米

元/亩

35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4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90元。

50厘米≤树高<100厘米

元/亩

7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4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75元。

树高1米及以上

未挂果

元/亩

10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4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50元。

已挂果

元/亩

21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35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00元。

雷州芒果

树高1米以下

树高<50厘米

元/亩

5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4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25元。

50厘米≤树高<100厘米

元/亩

10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4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50元。

树高1米及以上

未挂果

元/亩

16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4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00元。

已挂果

元/亩

23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35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60元。

黄皮

树高1米以下

树高<50厘米

元/亩

35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8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5元。

50厘米≤树高<100厘米

元/亩

7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8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90元。

树高1米及以上

未挂果

元/亩

10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8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25元。

已挂果

元/亩

21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7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00元。

番石榴

树高1米以下

树高<50厘米

元/亩

42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12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5元。

50厘米≤树高<100厘米

元/亩

85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12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0元。

树高1米及以上

未挂果

元/亩

12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12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00元。

已挂果

元/亩

24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11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20元。

杨桃

树高1米以下

树高<50厘米

元/亩

35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5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70元。

50厘米≤树高<100厘米

元/亩

7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5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40元。

树高1米及以上

未挂果

元/亩

10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5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00元。

已挂果

元/亩

19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45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20元。

青枣树

种植时间在1年内

(不含1年)

元/亩

6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5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20元。

种植时间在1~2年之间(不含2年)

元/亩

12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5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40元。

种植时间在2~3年之间(不含3年)

元/亩

14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5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80元。

种植时间在3~7年之间(不含7年)

元/亩

16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5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20元。

种植时间在7年及以上

元/亩

19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45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20元。

莲雾

树高1米以下

树高<50厘米

元/亩

4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4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00元。

50厘米≤树高<100厘米

元/亩

9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4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30元。

树高1米及以上

未挂果

元/亩

13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4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330元。

已挂果

元/亩

22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35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30元。

人心果
  番荔枝

树高1米以下

树高<50厘米

元/亩

4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7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60元。

50厘米≤树高<100厘米

元/亩

8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7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15元。

树高1米及以上

未挂果

元/亩

13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7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90元。

已挂果

元/亩

26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6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35元。

柠檬树

树高1米以下

树高<50厘米

元/亩

35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8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5元。

50厘米≤树高<100厘米

元/亩

7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8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90元。

树高1米及以上

未挂果

元/亩

9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8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15元。

已挂果

元/亩

18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7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260元。

葡萄

未立柱、未上架

元/亩

3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20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5元。

已上架未挂果

元/亩

75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20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40元。

已挂果

元/亩

15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200棵/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0元。

火龙果

已立石柱,未上架

元/亩

10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200柱/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50元。

已立石柱,已上架,未挂果

元/亩

20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200柱/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00元。

已立石柱,已上架,已挂果

元/亩

300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200柱/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50元。

百香果

(鸡蛋果)

第一年、第二年挂果

元/亩

135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110株/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125元。

第三年及以上

元/亩

9500

种植密度高或等于110株/亩,按照成片补偿执行,低于该密度按照零星补偿执行,零星果树每棵补偿85元。

相关名称解释:
  1、果树类胸径大小采用树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
  2、果树类地径大小采用树木主干离地表面30厘米处测量所得的树(苗)干直径。

  六、花卉苗圃

项目

规格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树苗

树高50厘米以下或胸径<3厘米

元/亩

3500

不分品种。

草花(牵牛花、凤仙、一串红、秋海棠、鸡冠花、万寿菊等)

元/亩

3500


富贵竹
  荷花竹

一类:1米及以上

元/亩

10000

1米及以上为一类,1米以下的为二类。

二类:1米以下

元/亩

7000

绿化乔木:包括榕树、木棉、秋枫、桃花心木、樟树、凤凰木、黄花梨、罗汉松等(按迁移费补偿)

3厘米≤胸径<6厘米

元/亩

6300

成片合理种植密度为300棵/亩。

6厘米≤胸径<10厘米

元/亩

11600

成片合理种植密度为240棵/亩。

10厘米≤胸径<20厘米

元/亩

21500

成片合理种植密度
  ①10厘米≤胸径<15厘米为150棵/亩;
  ②15厘米≤胸径<20厘米为100棵/亩。

20厘米≤胸径<40厘米

元/亩

26600

成片合理种植密度
  ①20厘米≤胸径<30厘米为60棵/亩;
  ②30厘米≤胸径<40厘米为35棵/亩。

胸径≥40厘米

元/亩

31500

成片合理种植密度30棵/亩。

灌木:包括杜鹃、茶花、海桐、桂花、紫薇、扶桑、栀子花等(按迁移费补偿)

冠幅<80厘米

元/亩

3500

成片合理种植密度650棵/亩。

80厘米≤冠幅<200厘米

元/亩

8000

成片合理种植密度
  ①80厘米≤冠幅<120厘米为400棵/亩;
  ②120厘米≤冠幅<150厘米为260棵/亩;
  ③150厘米≤冠幅<200厘米为180棵/亩。

冠幅≥200厘米

元/亩

12000

成片合理种植密度150棵/亩。

棕榈类:包括蒲葵、老人葵、霸王棕、中东海枣等(按迁移费补偿)

地径<15厘米

元/亩

5000

成片合理种植密度160棵/亩。

15厘米≤地径<30厘米

元/亩

10000

成片合理种植密度120棵/亩。

30厘米≤地径<50厘米

元/亩

15000

成片合理种植密度90棵/亩。

地径≥50厘米

元/亩

20000

成片合理种植密度60棵/亩。

备注:本条所称地栽棕榈科类是指除大王椰子树、夏威夷椰子、散尾葵以外的棕榈科类。

盆栽

苗木

(按迁移费补偿)

15厘米≤花盆内径<30厘米

每盆

6


30厘米≤花盆内径<50厘米

每盆

12


50厘米≤花盆内径<80厘米

每盆

26


花盆内径≥80厘米

每盆

45


相关名词解释:
   (1)胸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   米处的直径,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
  (2)地径是指树(苗)木距地面一定距离处直径,与胸径相类似,是在距离地面高30厘米处测量所得的树(苗)干直径;
  (3)苗木类补偿按迁移费用计算,不含树木本身价值,只包括起苗、包装、运输、重新种植、养护管理、成活风险等的损失补偿;
  (4)苗圃地以外的盆栽花木搬迁均参照苗圃地盆栽花木搬迁标准。

  七、零星树木

项目

补偿标准

备注

小叶榄仁

树苗:8元/棵


3厘米≤胸径<5厘米:15元/棵


5厘米≤胸径<7厘米:35元/棵


7厘米≤胸径<9厘米:70元/棵


9厘米≤胸径<12厘米:130元/棵


12厘米≤胸径<15厘米:240元/棵


胸径≥15厘米:320元/棵


锦叶榄仁

树苗:6元/棵


3厘米≤胸径<5厘米:180元/棵


5厘米≤胸径<8厘米:250元/棵


8厘米≤胸径<12厘米:380元/棵


胸径≥12厘米:450元/棵


桃花心木

树苗:6元/棵


3厘米≤胸径<8厘米:20元/棵


8厘米≤胸径<10厘米:45元/棵


10厘米≤胸径<12厘米:80元/棵


12厘米≤胸径<15厘米:110元/棵


15厘米≤胸径<17厘米:230元/棵


17厘米≤胸径<20厘米:380元/棵


胸径≥20厘米:510元/棵


仁面子

胸径<3厘米:3元/棵


3厘米≤胸径<5厘米:20元/棵


仁面子

5厘米≤胸径<6厘米:45元/棵


6厘米≤胸径<8厘米:80元/棵


8厘米≤胸径<11厘米:260元/棵


11厘米≤胸径<15厘米:390元/棵


胸径≥15厘米:510元/棵


盆架子、秋枫

胸径<3厘米:2元/棵


3厘米≤胸径<5厘米:12元/棵


5厘米≤胸径<10厘米:45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80元/棵


15厘米≤胸径<20厘米:150元/棵


胸径≥20厘米:320元/棵


大叶榄仁

(法国枇杷树)

树苗:15元/棵


3厘米≤胸径<5厘米:50元/棵


5厘米≤胸径<8厘米:135元/棵


8厘米≤胸径<10厘米:200元/棵


胸径≥10厘米:320元/棵


樟树(香樟树)

树苗: 2元/棵


3厘米≤胸径<8厘米:25元/棵


8厘米≤胸径<10厘米:70元/棵


10厘米≤胸径<12厘米:110元/棵


12厘米≤胸径<15厘米:220元/棵


胸径≥15厘米:482元/棵


凤凰树

树苗:8元/棵


凤凰树

3厘米≤胸径<8厘米:15元/棵


8厘米≤胸径<10厘米:30元/棵


10厘米≤胸径<12厘米:100元/棵


12厘米≤胸径<15厘米:160元/棵


15厘米≤胸径<17厘米:250元/棵


胸径≥17厘米:420元/棵


大叶紫薇

树苗:3元/棵


3厘米≤胸径<5厘米:10元/棵


5厘米≤胸径<6厘米:30元/棵


6厘米≤胸径<7厘米:58元/棵


7厘米≤胸径<8厘米:88元/棵


8厘米≤胸径<10厘米:125元/棵


10厘米≤胸径<12厘米:220元/棵


12厘米≤胸径<14厘米:245元/棵


胸径≥14厘米:321元/棵


木棉树

树苗:5元/棵


3厘米≤胸径<6厘米:15元/棵


6厘米≤胸径<13厘米:50元/棵


13厘米≤胸径<15厘米:130元/棵


15厘米≤胸径<20厘米:300元/棵


胸径≥20厘米:520元/棵


南洋杉

树苗:10元/棵


1厘米≤胸径<3厘米:50元/棵


南洋杉

3厘米≤胸径<4厘米:130元/棵


4厘米≤胸径<6厘米:220元/棵


6厘米≤胸径<7厘米:320元/棵


7厘米≤胸径<10厘米:650元/棵


胸径≥10厘米:720元/棵


白兰(白玉兰)
  黄兰

树苗:3元/棵


3厘米≤胸径<10厘米:35元/棵


10厘米≤胸径<13厘米:110元/棵


红花紫荆(香港紫荆)
  洋紫荆(宫粉紫荆)

树苗: 5元/棵


3≤胸径<6厘米: 25元/棵


6≤胸径<10厘米: 100元/棵


10≤胸径<15厘米: 250元/棵


胸径≥15厘米:350元/棵


美丽异木棉

胸径<3厘米:5元/棵


3厘米≤胸径<6厘米:20元/棵


6厘米≤胸径<10厘米:45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140元/棵


15厘米≤胸径<20厘米:185元/棵


胸径≥20厘米:320元/棵


鸡冠刺桐

胸径<3厘米:5元/棵


3厘米≤胸径<6厘米:30元/棵


6厘米≤胸径<10厘米:48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135元/棵


鸡冠刺桐

15厘米≤胸径<20厘米:250元/棵


胸径≥20厘米:320元/棵


鸡蛋花

地径<3厘米:10元/棵


3厘米≤地径<6厘米:50元/棵


6厘米≤地径<10厘米:200元/棵


10厘米≤地径<15厘米:300元/棵


地径≥15厘米:350元/棵


榕树(细叶榕树、金钱榕树)

黄葛榕(大叶榕树、广州榕)
  高山榕
  富贵榕树
  橡胶榕树
  垂榕、菩提榕

树苗:6元/棵


3厘米≤胸径<5厘米:10元/棵


5厘米≤胸径<7厘米:35元/棵


7厘米≤胸径<8厘米:60元/棵


8厘米≤胸径<10厘米:140元/棵


10厘米≤胸径<12厘米:220元/棵


12厘米≤胸径<15厘米:400元/棵


15厘米≤胸径<20厘米:600元/棵


20厘米≤胸径<30厘米:1000元/棵


胸径≥30厘米:1400元/棵


水石榕

胸径<3厘米:2元/棵


3厘米≤胸径<8厘米:35元/棵


8厘米≤胸径<15厘米:160元/棵


胸径≥15厘米:320元/棵


杜英

胸径<3厘米:5元/棵


3厘米≤胸径<6厘米:25元/棵


杜英

6厘米≤胸径<10厘米:55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150元/棵


15厘米≤胸径<20厘米:320元/棵


胸径≥20厘米:510元/棵


尖叶杜英

胸径<3厘米:5元/棵


3厘米≤胸径<6厘米:25元/棵


6厘米≤胸径<8厘米:45元/棵


8厘米≤胸径<10厘米:150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300元/棵


15厘米≤胸径<20厘米:450元/棵


胸径≥20厘米:510元/棵


海南蒲桃

蒲桃(水蒲桃)

白千层

胸径<3厘米:3元/棵


3厘米≤胸径<7厘米:25元/棵


7厘米≤胸径<10厘米:75元/棵


10厘米≤胸径<14厘米:100元/棵


14厘米≤胸径<18厘米:250元/棵


胸径≥18厘米:320元/棵


水翁

胸径<3厘米:5元/棵


3厘米≤胸径<6厘米:25元/棵


6厘米≤胸径<10厘米:80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250元/棵


15厘米≤胸径<20厘米:360元/棵


胸径≥20厘米:510元/棵


       吊瓜树

胸径<3厘米:5元/棵


3厘米≤胸径<6厘米:30元/棵


6厘米≤胸径<8厘米:85元/棵


8厘米≤胸径<10厘米:135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300元/棵


15厘米≤胸径<20厘米:420元/棵


胸径≥20厘米:510元/棵


火焰木

胸径<3厘米:4元/棵


3厘米≤胸径<6厘米:10元/棵


6厘米≤胸径<8厘米:20元/棵


8厘米≤胸径<10厘米:35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85元/棵


15厘米≤胸径<20厘米:130元/棵


胸径≥20厘米:310元/棵


黄瑾

胸径<3厘米:4元/棵


3厘米≤胸径<8厘米:30元/棵


8厘米≤胸径<10厘米:100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250元/棵


15厘米≤胸径<20厘米:390元/棵


胸径≥20厘米:510元/棵


黄槐

胸径<3厘米:15元/棵


3厘米≤胸径<7厘米:40元/棵


7厘米≤胸径<10厘米:125元/棵


黄槐

10厘米≤胸径<12厘米:210元/棵


胸径≥12厘米:320元/棵


麻楝

胸径<3厘米:3元/棵


3厘米≤胸径<6厘米:65元/棵


6厘米≤胸径<8厘米:100元/棵


8厘米≤胸径<15厘米:250元/棵


胸径≥15厘米:510元/棵


红花玉蕊、无忧花、面包树、猴面包树、酸豆、象脚树、伊朗芷硬胶、长叶马府油、蛋果果、银叶树

胸径<3厘米:20元/棵


3厘米≤胸径<6厘米:150元/棵


6厘米≤胸径<10厘米:300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420元/棵


胸径≥15厘米:510元/棵


腊肠树、铁刀木

南洋楹

胸径<3厘米:10元/棵


3厘米≤胸径<6厘米:40元/棵


6厘米≤胸径<10厘米:110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210元/棵


胸径≥15厘米:380元/棵


澳洲火焰树(槭叶苹婆)、酒瓶树

胸径<3厘米:10元/棵


3厘米≤胸径<6厘米:55元/棵


6厘米≤胸径<10厘米:450元/棵


胸径≥10厘米:510元/棵


蓝花楹

胸径<3厘米:5元/棵


3厘米≤胸径<6厘米:25元/棵


蓝花楹

6厘米≤胸径<10厘米:45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150元/棵


胸径≥15厘米:320元/棵


海南红豆树

树苗:8元/棵


3厘米≤胸径<5厘米:35元/棵


5厘米≤胸径<8厘米:250元/棵


8厘米≤胸径<10厘米:350元/棵


胸径≥10厘米:510元/棵


铁冬青(白银树)

树高<0.3米: 5元/棵


0.3米≤树高<1.3米: 15元/棵


1.3米≤树高,胸径<3厘米: 20元/棵


3厘米≤胸径<10厘米: 150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 500元/棵


胸径≥15厘米:600元/棵


胭脂(桂木)、海红豆

树苗: 5元/棵


3厘米≤胸径<10厘米: 130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 350元/棵


胸径≥15厘米:410元/棵


肉桂(玉桂)

树苗: 5元/棵


3厘米≤胸径<9厘米: 40元/棵


胸径≥9厘米: 80元/棵


竹节树(鹅肾木)、阴香、橄榄

树苗:6元/棵


3厘米≤胸径<7厘米:25元/棵


竹节树(鹅肾木)、阴香、橄榄

7厘米≤胸径<10厘米:60元/棵


10厘米≤胸径<12厘米:130元/棵


12厘米≤胸径<15厘米:250元/棵


15厘米≤胸径<17厘米:480元/棵


胸径≥17厘米:510元/棵


竹柏

树苗:2元/棵


胸径<3厘米:30元/棵


3厘米≤胸径<4厘米:80元/棵


4厘米≤胸径<6厘米:130元/棵


6厘米≤胸径<8厘米:250元/棵


8厘米≤胸径<11厘米:410元/棵


胸径≥11厘米:510元/棵


扁桃树

树苗:3元/棵


3厘米≤胸径<5厘米:40元/棵


5厘米≤胸径<8厘米:160元/棵


8厘米≤胸径<10厘米:270元/棵


10厘米≤胸径<12厘米:350元/棵


胸径≥12厘米:430元/棵


苹婆、假苹婆

树苗:3元/棵


3厘米≤胸径<10厘米:50元/棵


胸径≥10厘米:100元/棵


垂柳(西湖柳)

树苗:5元/棵


3厘米≤胸径<5厘米:15元/棵


垂柳(西湖柳)

5厘米≤胸径<8厘米:35元/棵


8厘米≤胸径<10厘米:50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120元/棵


15厘米≤胸径<20厘米:300元/棵


胸径≥20厘米:510元/棵


风铃树类(黄花风铃木、红花风铃木、洋红风铃木)

树苗:6元/棵


3厘米≤胸径<5厘米:12元/棵


5厘米≤胸径<6厘米:30元/棵


6厘米≤胸径<8厘米:60元/棵


8厘米≤胸径<10厘米:120元/棵


10厘米≤胸径<12厘米:150元/棵


12厘米≤胸径<15厘米:200元/棵


胸径≥15厘米:320元/棵


血桐、桐油树

树高<0.5米: 4元/棵


0.5米≤树高<2米: 80元/棵


树高≥2米: 120元/棵


五味仔(五月茶)

树高<0.3米: 3元/棵


0.3≤树高<1米: 50元/棵


树高≥1米:150元/棵


朴树

树苗:8元/棵


3≤胸径<5厘米:25元/棵


5≤胸径<7厘米:70元/棵


7≤胸径<8厘米:130元/棵


朴树

8≤胸径<10厘米:230元/棵


10≤胸径<12厘米:400元/棵


胸径≥12厘米:510元/棵


桑树

树苗:3元/棵


3厘米≤地径<5厘米:10元/棵


5厘米≤地径<7厘米:20元/棵


7厘米≤地径<10厘米:45元/棵


地径≥10厘米:60元/棵


黄金熊猫

树高≤0.5米: 3元棵


0.5米≤树高<1.0米:25元/棵


1.0米≤树高<1.5米:35元/棵


1.5米≤树高<2.5米:55元/棵


2.5米≤树高<3.5米:110元/棵


树高≥3.50米: 200元/棵


龙血树

树高≤0.5米: 3元/棵


0.5米≤树高<0.8米: 15元/棵


0.8米≤树高<1.0米: 50元/棵


1.0米≤树高<1.5米: 120元/棵


1.5米≤树高<2.0米: 150元/棵


树高≥2.0米: 250元/棵


千年铁

树高<0.5米: 8元/棵


0.5米≤树高<1.0米: 60元/棵


树高≥1.0米:150元/棵


苏铁(铁树)

树高<0.3米: 30元/棵


0.3米≤树高<0.6米: 50元/棵


0.6米≤树高<1.0米: 130元/棵


1.0米≤树高<1.2米: 200元/棵


1.2米≤树高<1.5米: 260元/棵


夜来香

树高<0.5米: 5元/棵


0.5米≤树高<1.5米: 30元/棵


太阳神(密叶朱蕉)

树高<0.5米: 2元/棵


0.5米≤树高<1.8米:10元/棵


树高≥1.8米:35元/棵


杜鹃

16 元/棵


九里香

树高<0.5米: 3元/棵


0.50米≤树高<0.8米:15元/棵


0.8米≤树高<1.0米:45元/棵


1.0米≤树高<1.2米:85元/棵


1.2米≤树高<1.5米:115元/棵


树高≥1.50米: 130元/棵


山茶花(杜鹃红山茶、烈香红山茶)

树高<0.5米: 15元/棵


树高≥0.5米: 40元/棵


百合竹

苗高<0.5米: 3元/棵


0.5米≤苗高<1米:12元/棵


苗高≥1米:50元/棵


红车球、福木、千头木麻黄、福建茶、变叶木、含笑、孔雀木、黄金叶、非洲茉莉等

苗高<0.5米: 4元/棵

此类是观叶、观形灌木。

0.5米≤苗高<1米:35元/棵

苗高≥1米:70元/棵

三角梅、朱槿、红千层、巴西野牡丹、鸳鸯茉莉、红绒球、红花银桦等

苗高<0.5米: 4元/棵

此类是观花灌木。

0.5米≤苗高<1米:40元/棵

苗高≥1米:80元/棵

小叶紫薇

胸径<3厘米:5元/棵


3厘米≤胸径<6厘米:50元/棵


6厘米≤胸径<10厘米:80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220元/棵


胸径≥15厘米:500元/棵


绿宝(海南菜豆树)

树高<0.5米: 3元/棵


0.50米≤树高<1米:15元/棵


1米≤树高<1.5米: 45元/棵


藤本:如炮仗花、使君子、珊瑚藤、锦屏藤

藤高<2.0米: 4元/丛

藤本植物

藤高≥2.0米:15元/丛

松柏树(龙柏)

苗高<0.5米:5元/棵


苗高≥0.5米:30元/棵


落羽杉、水松树

池杉、水杉

胸径<3厘米:10元/棵


3≤胸径<6厘米:30元/棵


6≤胸径<10厘米:100元/棵


10≤胸径<15厘米:350元/棵


胸径≥15厘米:500元/棵


红树林植物

胸径<10厘米:80元/棵


10厘米≤胸径<25厘米:160元/棵


胸径≥25厘米:320元/棵


黄花梨、沉香

柚木、母生

胸径<1厘米:5元/棵


1厘米≤胸径<4厘米:32元/棵


4厘米≤胸径<6厘米:75元/棵


6厘米≤胸径<10厘米:141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318元/棵


15厘米≤胸径<20厘米:623元/棵


檀香

胸径<1厘米:5元/棵


1厘米≤胸径<4厘米:38元/棵


4厘米≤胸径<6厘米:90元/棵


6厘米≤胸径<10厘米:170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380元/棵


15厘米≤胸径<20厘米:750元/棵


罗汉松

地径<1厘米:5元/棵


1厘米≤地径<4厘米:29元/棵


4厘米≤地径<6厘米:73元/棵


6厘米≤地径<10厘米:109元/棵


10厘米≤地径<15厘米:258元/棵


15厘米≤地径<20厘米:518元/棵


发财树

胸径<2厘米:2元/棵


2厘米≤胸径<5厘米:10元/棵


发财树

5厘米≤胸径<8厘米:30元/棵


8厘米≤胸径<10厘米:50元/棵


胸径≥10厘米:100元/棵


散尾葵

树苗:2元/丛


0.2米≤树高<0.5米:10元/丛


0.5米≤树高<1.0米:20元/丛


1.0米≤树高<1.5米:60元/丛


树高≥1.5米:120元/丛


蒲葵(葵扇树 )

净干高<0.5米:4元/棵


0.5米≤净干高<1.0米:50元/棵


1.0米≤净干高<1.5米:90元/棵


1.5米≤净干高<2.0米:200元/棵


2.0米≤净干高<3.0米:330元/棵


净干高≥3.0米:410元/棵


椰子树

净干高<2.0米:50元/棵


2.0米≤净干高<6.0米: 300元/棵


净干高≥6.0米: 500元/棵


老人葵

净干高<0.5米:15元/棵


0.5米≤净干高<1.5米: 100元/棵


1.5米≤净干高<3.0米: 250元/棵


净干高≥3.0米: 500元/棵


大王椰子树

地径≤30厘米:46元/棵


30厘米≤地径<40厘米:85元/棵


大王椰子树

40厘米≤地径<50厘米:150元/棵


地径≥50厘米:160元/棵


狐尾椰子

地径<20厘米:50元/棵


20厘米≤地径<30厘米:225元/棵


地径≥30厘米:320元/棵


加拿利海枣

地径<20厘米:50元/棵


20厘米≤地径<30厘米:80元/棵


30厘米≤地径<40厘米:150元/棵


40厘米≤地径<50厘米:330元/棵


地径≥50厘米:390元/棵


霸王棕、扇叶糖棕

贝叶棕

地径<20厘米:115元/棵


20厘米≤地径<25厘米:130元/棵


25厘米≤地径<30厘米:187元/棵


30厘米≤地径<35厘米:300元/棵


35厘米≤地径<40厘米:480元/棵


地径≥40厘米:630元/棵


海枣椰(中东海枣)

树苗: 5元/棵


地径<20厘米:130元/棵


20厘米≤地径<30厘米:275元/棵


地径≥30厘米:420元/棵


桉树

胸径<3厘米:8元/棵


3厘米≤胸径<8厘米:15元/棵


8厘米≤胸径<15厘米:30元/棵


桉树

胸径≥15厘米:40元/棵


木麻黄

台湾相思

马占相思

大叶相思等

树苗:10元/棵

多用于防风林。

3厘米≤胸径<5厘米:50元/棵

5厘米≤胸径<7厘米:130元/棵

7厘米≤胸径<10厘米:160元/棵

10厘米≤胸径<15厘米:300元/棵

胸径≥15厘米:410元/棵

苦楝树

树苗:8元/棵


3厘米≤胸径<5厘米:35元/棵


5厘米≤胸径<7厘米:80元/棵


7厘米≤胸径<9厘米:140元/棵


9厘米≤胸径<10厘米:200元/棵


10厘米≤胸径<12厘米:280元/棵


胸径≥12厘米:320元/棵


杂木

胸径<6厘米:5元/棵


6厘米≤胸径<14厘米:20元/棵


胸径≥14厘米:40元/棵


材竹

地径<5厘米:4元/棵


地径≥5厘米:7元/棵;勒竹根据生长情况可适当补偿,按材竹的50%标准计算补偿


簕仔树

树高<0.5米:2元/棵


0.5米≤树高<1.2米:12元/棵


树高≥1.2米:32元/棵


相关名称解释:

(1)胸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 米处的直径,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
  (2)地径是指树(苗)木距地面一定距离处直径,与胸径相类似,是在距离地面高30厘米处测量所得的树(苗)干直径;
  (3)净干高:发芽抽枝以后,从地面向上到第一根枝条的距离;

(4)零星树木:指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不需申请采伐许可证的林木。

  八、养殖水面

项目

征收细则

单位

补偿标准
 (元/亩)

备注

鱼虾蟹

包括:草鱼(鲩鱼)、鲢鱼(扁鱼)、鳙鱼(大头)、青鱼、鲤鱼、鲫鱼、锦鲤、各种罗非鱼、淡水白鲳等品种。桂花鱼(鳜鱼)、鲈鱼、乌鳢(生鱼)、鲟鱼、鲆鱼、大黄鱼、军曹鱼、魳鱼、鲷鱼、美国红鱼、河鲀、石斑鱼、鲽鱼、虾、蟹

元/亩

3600

①虾蟹按搬迁费补偿。
  ②搬迁补偿费用包括:鱼塘捕捞费用、新塘的前期处理费用、过塘运输费用、可能存在的死亡损失费用等。不包括鱼塘开发费、塘基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用。
  ③搬迁补偿费用是按鱼塘水域面积进行计补。鱼塘水域面积按鱼塘合理水面高度进行测量,鱼塘合理水面高度为塘基到水面垂直高度约40厘米。
  ④空塘不进行搬迁补偿。

特殊事项说明:

(1)娃娃鱼、鳄鱼、龟类等特殊水产品及有合法手续的较特殊养殖场,征收项目需要个案评估的,由征收实施单位委托当地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或与当事人协商公开选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协商予以补偿。

(2)未有合法手续的特殊养殖场按相应的养殖水面进行补偿。

特Ⅰ类池

(砖池)

池深3.5米及以上,砖壁厚360毫米,水泥砂浆抹面

元/亩

48100

①殖水面(池)的补偿为土建的补偿,包括:排水沙井(排水涵闸)、池芯、池壁、防渗土工膜、池底PVC排水管等属于养殖池部分,已纳入养殖水面补偿。而进水过滤系统、供电设施、增氧机等附属设施另作补偿。

②池深及面积的计算:池的深度取池墙顶与池底中间位置的垂直距离;补偿面积为外塘基所围面积计算(若两口塘共用塘基,以中间线为准)。

③安装了塑料保温薄膜的越冬池在原养殖水面的补偿基础上增加5000元/亩。

④池外的给排水管根据埋设方式和管径大小参照地上附着物中的PVC水管补偿标准。

Ⅰ类池

(砖池)

池深2.0米及以上,砖壁厚240毫米,水泥砂

浆抹面

元/亩

24700

Ⅱ类池

(砖池)

池深2.0米及以上,砖壁厚180毫米,水泥砂浆抹面

元/亩

21700

Ⅲ类池

(砖池)

池深1.5米及以上,砖壁厚120毫米,水泥砂浆抹面

元/亩

15800

Ⅳ类池

(土砂池)

池深2.0米及以上的土池、沙池,池内满铺防渗土工膜

元/亩

13200

Ⅴ类池

(土砂池)

池深1.5米及以上沙地,池内满铺防渗土工膜

元/亩

10800

Ⅵ类池

(土砂池)

养殖水面面积小于或等于20亩,池深1.5米及以上土、砂池,池内不铺防渗土工膜

元/亩

5800

养殖水面面积大于20亩,池深1.5米及以上土、砂池,池内不铺防渗土工膜

元/亩

3100


 

  九、养殖水面附属设施

项目

征收细则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电线杆

水泥电线杆,杆长≥7米

元/支

500


水泥电线杆,6米≤杆长<7米

元/支

300


水泥电线杆,5米≤杆长<6米

元/支

200


水泥电线杆,杆长<5米

元/支

100


木电线杆

元/支

40


电缆

钢芯塑料绝缘电线 BV50(单线)

元/米

30

直径为8毫米。

钢芯塑料绝缘电线 BV35(单线)

元/米

22

直径为7毫米。

钢芯塑料绝缘电线 BV25(单线)

元/米

16

直径为6毫米。

钢芯塑料绝缘电线 BV16(单线)

元/米

10

直径为5毫米。

钢芯塑料绝缘电线 BV10(单线)

元/米

7


钢芯塑料绝缘电线 BV6(单线)

元/米

4


钢芯塑料绝缘电线 BV4(单线)

元/米

3


增氧机

功率:1500瓦

元/台

2000


功率:750瓦

元/台

1500


排灌水沟

沟深2米以内

元/立方

32


进水过滤系统

滤管长度≤30米

元/套

20000


30米<滤管长度≤60米

元/套

40000


滤管长度>60米

元/套

60000


潜水泵

元/台

2000



 

  十、房屋建(构)筑物

项目

征收细则

单位

补偿

标准

备注

房屋建筑物

框架结构

一类:层高2.8-3.2米,四周外墙镶贴瓷砖或马赛克,楼地面铺抛光砖,内墙面瓷砖墙裙,铝合金窗,不锈钢防盗网,室内水电设施齐备

元/平方米

2050

①建筑面积计价(房屋外阳台按同类房屋补偿标准的50%补偿)。②室内楼地面不铺瓷砖,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扣减160元。③外墙面不贴面砖按外墙面不贴面积每平方米扣减135元。④安装天花吊顶部分每平方米按60元补偿。⑤未安装防盗网的每平方米补偿标准扣减50元。⑥层高2.2米的房屋建筑物补偿标准按同类建设标准房屋建筑物补偿标准的60%计。⑦层高在征收细则规定范围以外,层高每增(减)10厘米,补偿单价在原基础上增(减)3%。

二类:层高2.8-3.2米,正墙面镶贴瓷砖或马赛克,其余三面外墙一般抹灰,楼地面铺抛光砖,内墙面瓷砖墙裙,铝合金窗,不锈钢防盗网,室内水电设施齐备

元/平方米

1950

三类:层高2.8-3.2米,内外墙面刷涂料或水泥砂浆抹灰,楼地面铺抛光砖,内墙面刮腻子粉,铝合金窗,室内水电设施齐备

元/平方米

1850

房屋建筑物

混合结构

 一类:层高2.8-3.2米,四周外墙镶贴瓷砖或马赛克,楼地面铺抛光砖,内墙面瓷砖墙裙,铝合金窗,室内水电设施齐备

元/平方米

1650

①建筑面积计价(房屋外阳台按同类房屋补偿标准的50%补偿)。②室内楼地面不铺瓷砖,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扣减160元。③外墙面不贴面砖,按外墙面不贴面积每平方扣减135元。④安装天花吊顶部分每平方米按60元补偿。⑤未安装防盗网的每平方米补偿标准扣减50元。⑥层高2.2米的房屋建筑物补偿标准按同类建设标准房屋建筑物补偿标准的60%计。⑦层高在征收细则规定范围以外,层高每增(减)10厘米,补偿单价在原基础上增(减)3%。

 二类:层高2.8-3.2米,正面外墙面镶贴瓷砖或马赛克,其余三面外墙一般抹灰,楼地面铺抛光砖,内墙面瓷砖墙裙,铝合金窗,室内水电设施齐备

元/平方米

1500

 三类:层高2.8-3.2米,内外墙面刷涂料或水泥砂浆抹灰,楼地面铺抛光砖,铝合金窗,室内水电设施齐备

元/平方米

1350

房屋建筑物

砖木结构

 一类:前楼后瓦,内地面铺瓷砖

元/平方米

1280


二类:普通抹灰

元/平方米

1130


钢结构

 一类:钢结构厂房,H型柱、梁,屋檩为槽钢,屋顶及四周墙为波纹瓦,铝合金窗

元/平方米

930

层高5-6米。

 二类:镀锌钢管柱,钢管衍架屋架、无外墙,波纹瓦或镀锌铁皮屋面

元/平方米

310

层高4-5米。

简易结构

 砖墙,星铁瓦(石棉瓦)屋面,室内简单水泥地面,有室内水电设施;独立基础

元/平方米

540


活动板房

坡屋顶(吊顶)

元/平方米

330


坡屋顶(无吊顶)

元/平方米

310


房屋建筑物

畜禽舍

 一类:檐高2.2米以上,砖柱、1.2米砖围栏、木屋架瓦屋面

元/平方米

550


 二类:檐高2.2米以下,砖柱、1.2米砖围栏、木屋架瓦屋面

元/平方米

450


棚房

 镀锌钢管衍架屋架、黑纱棚屋面(内净高大于3米)、全围蔽,立柱间距4米,砼独立基础

元/平方米

220


砖柱木梁石棉瓦棚

元/平方米

190


木架石棉瓦围身石棉瓦棚

元/平方米

160


木柱木梁波纹瓦屋面

元/平方米

190


砖柱沥青纸棚

元/平方米

140


简易黑纱棚屋面,支承骨架为木或竹

元/平方米

30


其他建筑

庭院门楼

钢筋砼独立基础,钢筋砼柱;钢筋砼顶板,外贴石材或块料

贴大理石

元/平方米

1400

按照庭院门楼顶板投影面积计算补偿价值。

贴瓷砖

元/平方米

1100

围墙

砖砌体结构36墙(清水墙);大放脚砖基础;砖垛间距为4米

红砖

元/平方米

300

按墙体立面面积计价,其中外表面贴瓷砖的按60元/平方计补;外表面水泥砂浆抹灰按25元/平方计补。

水泥砖

元/平方米

240

砖砌体结构24墙(清水墙);大放脚砖基础;砖垛间距为4米

红砖

元/平方米

190

按墙体立面面积计价,其中外表面贴瓷砖的按60元/平方计补;外表面水泥砂浆抹灰按25元/平方计补。

水泥砖

元/平方米

150

砖砌体结构18墙(清水墙)大放脚砖基础;砖垛间距为4米

红砖

元/平方米

160

按墙体立面面积计价,其中外表面贴瓷砖的按60元/平方计补;外表面水泥砂浆抹灰按25元/平方计补。

水泥砖

元/平方米

130

砖砌体结构12墙(清水墙);大放脚砖基础;砖垛间距为4米

红砖

元/平方米

100


水泥砖

元/平方米

80


其他建筑物

挡土墙

钢筋混凝土灌制

元/立方米

930

按墙体体积计价。

毛(片)石砌体

元/立方米

380

其他地上附着物

水池

混凝土水池

元/立方米

650

按池体容积计价。

砖砌结构水泥砂浆防渗处理

元/立方米

350

简易挖坑内铺土工膜防渗处理

元/立方米

30

粪池

砖墙厚240毫米

元/立方米

420

泥灰晒谷场

厚度在8厘米以上

元/平方米

50

按路面面积计价。

混凝土道路

厚度20厘米

元/平方米

140

厚度15厘米

元/平方米

125

厚度10厘米

元/平方米

100

混凝土晒谷场

厚度10厘米

元/平方米

70


其他地上附着物

涵洞

石拱涵,3米<跨径≤4米

元/米

1880

按涵洞的长度计价。

石拱涵,2米<跨径≤3米

元/米

1450

石拱涵,1米<跨径≤2米

元/米

1050

石盖板涵,1米<跨径≤2米

元/米

900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3米

元/米

3600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米

元/米

1950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2米

元/米

3430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米

元/米

1140

其他地上附着物

  PVC水管

一类:直径200毫米<直径≤250毫米,覆土厚度0.7米

元/米

95


二类:直径160毫米<直径≤200毫米,覆土厚度0.7米

元/米

58


三类:直径110毫米<直径≤160毫米,覆土厚度0.7米

元/米

46


四类:直径≤110毫米以内,覆土厚度0.7米

元/米

31


PVC水管

一类:直径200毫米<直径≤250毫米,地面

元/米

71


二类:直径160毫米<直径≤200毫米,地面

元/米

40


三类:直径110毫米<直径≤160毫米,地面

元/米

31


四类:直径≤110毫米以内,地面

元/米

21


其他地上附着物

混凝土

排水管

一类:直径500毫米<直径≤600毫米,覆土厚度1米

元/米

280


二类:直径400毫米<直径≤500毫米,覆土厚度0.7米

元/米

220

三类:直径300毫米<直径≤400毫米,覆土厚度0.7米

元/米

150

四类:直径200<直径≤300毫米,覆土厚度0.7米

元/米

110

沙井

井径1000毫米

元/口

1500


井径700毫米

元/口

1000


砌井壁

水井类

口径≤150厘米

元/米

750

井内径砌180-240毫米厚砖墙。

120厘米≤口径<150厘米

元/米

560

100厘米≤口径<120厘米

元/米

450

口径<100厘米

元/米

370

一般手摇水泵

元/口

2000


其他地上附着物

机井类

口径≥20厘米的金属管水井

元/米

400

按机井深度计价,含潜水泵、电缆、上水管与井内径铺管费用。

口径≥20厘米的塑料管水井

元/米

300

口径≥40厘米的水泥管水井

元/米

350

口径<40厘米的水泥管水井

元/米

280

坟墓

砖砌或水泥坟

元/穴

7000

自行找墓地。

土坟

元/穴

5000

骨坛

元/穴

2000

砖砌或水泥坟

元/穴

3500

政府安排墓地。

土坟

元/穴

3000

骨坛

元/穴

1500

特殊情况说明:

(1)覆土深度:是指管道外皮顶面至地面的距离。

(2)对于不能通过陆地运输方式、建在海岛上的房屋建(构)筑物补偿标准的在现有补偿标准基础上增加18%。

 

湛办字〔2019〕13号

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

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湛各单位:

  《湛江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


 

湛江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全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我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精神,提出如下措施。

  一、切实优化审批服务。着力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简化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等办理手续,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设立“开办企业”服务专窗,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确保社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环节的政府审批时间压缩至60个工作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45个工作日内。在产业园区探索建立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全程由园区管委会代办制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二、切实优化土地供给制度。各县(市、区)每半年全面梳理辖区“批而未征、批而未供”土地情况,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台账。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两年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或无法实施征地的,按规定申请撤销批文,收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已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因相关规划、政策调整、不具备供地条件且3年内未供应的土地,可申请撤回用地批准文件,收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提高“工改商”门槛,运行中的工厂原则上不搬迁,确需搬迁的应提交土地置换方案并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积极鼓励县(市、区)加大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力度,市财政根据财力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各县(市、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收储、征拆等,原则上每年不低于5000万元。将园区土地利用率纳入产业园扩容增效激励方案重点评价,对省、市支持产业园区建设的资金,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分配到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切实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举办全市政金企投融资对接会,搭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精准对接平台。进一步完善信贷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设立市级风险补偿资金1亿元,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全面推广“政银保”“政银担”“税融通”等信贷产品,支持银行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高成长”和创新示范基地企业,建立无还本续贷年审制。对新上规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高成长企业、列入信贷风险补偿及政策性担保等项目库的企业实施贷款贴息,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尽快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瓶颈。【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

  四、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建立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科技、民政以及水电气等数据信息,建立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民营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建设,建立一批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枢纽的服务机构,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市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对2020年前建设完成的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每个至少奖补20万元。积极组织、支持我市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或参加境内外展览展销活动,推动中小企业深入开展“一带一路”的经贸合作与交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着力推动企业上规模。强化对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和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的公共服务。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建立健全全市“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市财政对个体转企业每户奖励1万元;对新升规工业企业,市每户奖励不低于5万元,县(市、区)每户奖励不低于3万元,并连续三年县(市、区)财政按其当年对本级财政贡献增量额度的50%给予奖励(企业降规后停止奖励,降规后再升规则再按50%奖励,同一企业累计受奖励不超过三年)。根据每年新升规企业净增数量对各县(市、区)给予奖励,每净增1户奖励3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六、着力推动创新发展。积极培育创新型民营企业,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成长”、“单项冠军”、知识产权示范优势等称号或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公共服务、技术服务、创业创新示范等企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同一企业相同项目获得上述2个或以上荣誉称号的,按最高奖励级别对企业或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不重复奖励。健全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对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或产品的企业根据纳税情况奖励30—100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广东省质量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和10万元。积极推动“创客广东”大赛湛江赛区等获奖项目在我市落地,对于落地湛江项目在财政资金、融资、用地和厂房(办公场所)租赁等方面给予扶持倾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七、着力推动技术改造升级。市财政设立1亿元市级技术改造资金,每年推动200家以上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对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的企业,按照设备更新发票金额的30%给予事后奖补,当年单个企业奖补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在小家电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链协调创新试点工作,以“省财政补助20%,市财政补助30%,县(市、区)补助10%,担保贷款35%,企业出资5%”的模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着力引导家电、水产品、羽绒等传统行业将生产管理与现代新技术融合,打造物联网标杆企业,每个行业重点培育1至2个标杆企业,每家建成的标杆企业奖励1000万元,并在全市行业中全面推广。【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八、大力支持培养和引进人才。每年组织一批民营企业家到国内“双一流”大学培训学习,每人培训标准不低于1万元,每期培训时长不少于5天,免费培训50-100名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加大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博士工作站、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站,推行特级技师、企业首席技师招聘制度。鼓励企业引进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和团队申报相关人才重点培养项目,对企业引进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经申请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住房补贴,扣减财政支持部分后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相关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宣传工作计划。通过主流媒体、互联网新媒体和公益广告渠道,对我市获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省百强民营企业、市纳税前30名民营工业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家宣讲,重点宣传经营或成立30年以上的民营企业先进事迹,弘扬“湛商精神”。【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业联合会】

  十、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建立市领导与县(市、区)重点企业挂点制度,每年市领导至少两次到联系的县(市、区)召开座谈会,聆听企业心声。开展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视情况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办公室】


2020年第2期政府公报(总第57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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