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3期政府公报(总第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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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文件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通知
(湛府办〔2018〕4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通知
湛府办〔201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顺利完成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为90个重点督办事项,与10件民生实事一并纳入2018年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同时列入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勇于担当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90项重点督办事项、10件民生实事,是2018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脚踏实地,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明确责任,协同推进
各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担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主办单位要对所承办事项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措施和相关分管负责人及具体科室;要会同协办单位开展对口督查、主动自查和落实情况评估。协办单位要按照分工与主办单位主动对接,密切合作,形成合力,积极协同推进,将承办事项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查,按时报告
主办单位要按时将所承办的重点督办事项和10件民生实事的进展情况报市政府。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90项重点督办事项自2018年3月起,逢双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进展情况;10件民生实事自2018年3月起,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进展情况。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报告内容须包含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报告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要真实及时,简明扼要。市政府督查室将实时跟进,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及时反馈通报,同时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四、绩效考核,激励问责
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懒政怠政、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采取下达预警函、督办函、挂牌督办、领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各主、协办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两函两书”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必要时依法依规启动督查问责。同时,按有关规定将责任单位落实情况与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相挂钩,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生效。
附件:1.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督办事项分解表
2.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10件民生实事督办分解表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