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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2期政府公报(总第35期)

时间:2018-03-10 16:39:08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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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工作报告

  ——2018117日在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长姜建军


  市政府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湛江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湛人社20187号)

  湛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商务局(湛江市口岸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的通知

  (湛商务〔201811号)

  关于印发《湛江市十三五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湛建管〔201832号)

  湛江市民政局印发《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的办法(试行)》的通知

  (湛民〔201827号)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8117日在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长姜建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本届政府履职施政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重要批示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较好完成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全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持续向好。预计实现生产总值2850亿元,增长7.7%。规上工业增加值833亿元,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1642亿元,增长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79亿元,增长10.2%。外贸进出口总额340亿元,增长10%。实际利用外资8095万美元,增长3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亿元、增长21%;来源于湛江财政总收入583.8亿元、增长25.2%。湛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96元,增长9.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2017年是国家和省持续重视湛江、赋予湛江崭新发展使命的机遇之年。国务院批复《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湛江被列为城市群一核两极之一的中心城市;批准《湛江城市总体规划》,湛江建设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有了明确的规划指引;发布《全国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湛江从发展边陲、交通末梢,跃升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省政府发布《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湛江被定位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把东西两翼沿海地区打造成广东新的增长极。湛江在国家和全省发展大局中的定位更加明晰、地位更加重要。

  2017年是全市人民撸起袖子、拼搏进取的实干之年。在市委领导下,全市上下主动对标新定位、新要求,全力落实三大抓手实施方案和五大产业发展计划,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建成一批重大项目,办成一批重大实事,有效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湛江国际机场飞行等级由4C升为4E,飞行跑道由2800米延长到3200米,由支线机场上升为广东第三大干线机场,引入国内外一流团队完成机场航站楼设计方案优化升级,一个现代化国际新机场呼之欲出;湛江高铁西客站主体框架工程全部完成,湛江人民期待已久的高铁开通在即;东海岛铁路湛江西至钢铁基地段竣工;汕湛高速湛江段建成通车,湛江与珠三角共建产业、共谋发展的合作之路更加顺畅、更加快捷;湛江港重振雄风,货物吞吐量突破2.8亿吨,回到全国沿海十大港口之列。湛江钢铁一期全面达产稳产,树起国内发展钢铁先进产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标杆。中海油湛江分公司南海高温高压钻完井关键技术及工业化应用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实现了我市国家级科技大奖的突破,成为我市科技创新的典范。湛江中心人民医院结束79年老院区运作,整体迁至现代化大型新院区,占地面积从32亩增至216亩,床位从1300张增至2000张,较好实现了广大百姓对医疗环境提质优服的美好期待。2017中国海博会成功举办,展会规模更大,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更高,展示了湛江走向世界、开放发展的豪情与自信。隆重召开商会会长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成功举办投资项目推介暨重大项目集中签约活动,大批乡贤踊跃回乡创业,一批央企、珠三角先进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看好湛江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看好湛江充满活力的发展前景,投资湛江信心增强、热情高涨,湛江振兴发展的机遇更多、态势更好、后劲更足!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注重高水平谋划,交通建设实现新突破。坚持一手抓规划设计,一手抓项目建设,全力推动综合交通对外快速畅达、对内便捷成网。交通规划编制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力争取上级和有关方面最大程度支持,编制完成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围绕2小时通达珠三角、1小时贯通湛江全域,明确加快实施55811”综合交通工程;坚持海陆空铁无缝衔接,组织编制湛江铁路总图,推动高铁入城、高速入市,规划建设中心城区高铁枢纽站,推动空铁联运,机场、高铁零换乘;面向国际招投标,引进高水平设计团队,完成徐闻港南山作业区综合交通枢纽海上升明月、高铁西站和调顺跨海大桥建设方案优化设计,倾力打造代表广东形象、彰显湛江魅力的亮丽名片。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97.5亿元、增长10.1%,其中交通建设投资132.2亿元、增长25.1%。湛江国际机场主体工程基础工作全面推进,空港经济区空铁一体化交通专项规划审议通过;湛江机场新增2条国际、4条国内航线,加密深湛往返航班,两地商旅往返更加便利。完成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新增67公里,累计突破300公里,玉湛高速、东雷高速全线动工,汕湛高速吴川支线开工建设;改造国省道57公里,大修县道125.9公里,改造乡道124公里,硬化村道684公里。湛江钢铁30万吨级配套码头建成投产,大唐雷州电厂配套码头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霞山港区通用码头开工建设;徐闻港三大工程顺利推进,琼州海峡北岸港航资源整合取得实质性进展。14个电网输变电工程建成运行。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带动下,全市184项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92亿元,13个项目建成运行。

  (二)注重提振实体经济,产业转型迈出新步伐。全面实施五大产业发展计划,注重盘活升级存量,全力引进优质增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协调发展。实体经济成本有效降低。出台43条措施支持企业降本增效,取消、停征35项涉企收费项目,降低企业综合成本63.8亿元。持续开展暖企行动,解决108个工业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工业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完成工业投资627.3亿元,增长10.7%;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0家。湛江钢铁1550冷轧生产线全线贯通,完成钢材产量688万吨,薄板热销国内主流汽车生产企业,厚板通过国内和出口欧美、日韩资质认证,多项经济效益和环保指标创下全国之最。中科炼化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2.2亿元,主体工程完成全部基础设计审查,全面开展EPC招标。中海油湛江分公司完成开采1000万吨油气当量,东兴石化、晨鸣纸业等骨干企业经营效益良好。产业集聚发展态势良好。园区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1916亿元、增加值544亿元,分别增长31%28%12个省级产业园(集聚地)新落地项目51个,新投产25个。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全省考核第一名。精准招商成果丰硕。先后与30多家国内和世界500强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投资近千亿元的69个合作项目吸引120多家中外企业和投资机构广泛关注,14个集中签约项目涉及投资和授信2350亿元。服务业升级发展成效明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作,跨境电商产业园一期和中国移动广东(湛江)数据中心建成运营,电商企业超过3000家。引进中信银行等5家金融机构。港口集装箱吞吐量90万标箱,增长25%;民航旅客吞吐量209万人次,增长24.5%。旅游接待人数、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5%20%。荣获全国旅游厕所革命先进市称号。

  (三)注重遵循规律优化布局,城市扩容提质展现新面貌。中心城区推进实施26项市政工程,世贸人行天桥建成使用,海湾路等15条道路建成通车,疏港大道一期路面改造完成,西城快线加快建设。东菊公园建成。麻章日产7.5万立方米自来水厂投入运行。海东新区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完成开发投资175.7亿元,建成项目56个;调顺跨海大桥动工建设,体育路、金湾南路等16条道路建成通车。城市管理切实加强。完成三旧改造面积1637.9亩。出台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条例,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复审,积极参加央视魅力中国城竞演,被联合国环境署授予SUC项目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市中国首批试点,城市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四)注重夯实三农基础,现代农业与县域经济发展呈现新亮点。现代农业稳健发展。完成农业总产值838亿元,海洋经济总产值1446亿元。雷州半岛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入选首批广东农业公园。农作物良种覆盖率、水稻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超过95%70%。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6家、农业品牌56个。正大(湛江)公司农场到餐桌安全食品全产业链项目投产。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8亿元,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8万亩。完成海堤加固达标45公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率90.2%,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5361条自然村完成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有效推动县域发展园区经济,推进县城扩容提质。县域生产总值达到1559亿元,超过全市GDP总量50%。廉江市生产总值突破500亿元,成为中国小家电产业基地,龙健电子等新兴产业项目建成投产。雷州市完成5.3公里市政道路改造,建成全国单体规模最大的生物质燃料项目。吴川市基本完成湛江国际机场征拆,华昱产业转移园评为全省建设管理优秀园区。遂溪县稳步推进县城两河三岸综合整治开发。徐闻县5个重点工业项目建成投产,成为广东风电清洁能源基地。5县(市)、37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使用。安铺镇、南三镇和麻章镇分别成为全国、全省特色小镇创建示范点。

  (五)注重增强内生动力,有效释放发展新能量。启动实施179项改革事项,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成1177项行政审批标准化编制,更新52个政府部门权责清单6322项行政职权,取消调整行政审批620项,委托下放163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5项。9家企业成为项目投资建设直接落地改革试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全面推广,1934个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成运作。网上办事大厅受理审批事项办结率99%。城市信用指数排名全国地级市前十、全省第一。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和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发放电子营业执照4521份。新登记市场主体增长17.9%,新登记民营企业增长26.2%。民间投资1100亿元,增长10%;民营经济增加值1750亿元,增长8%。创新发展活力显现。积极培育发展创新主体,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4家,增长70%。新增18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2家省级众创空间。获省科学技术奖12项,居粤东西北第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通过验收,技术合同、交易额分别增长31%84.7%湛江海洋生物创新型产业集群成为全省试点,21个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项目快速推进。成功举办第三届中欧生命科学论坛。对外开放步伐加快。2017中国海博会吸引全球63个国家、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46个沿海城市、3200多家企业参展参会,成功举办高端论坛7个。成功举办中国水博会、东盟·农博会。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率先落地湛江,宝满、东海岛港区扩大开放获得批准。推广关企联网、在线通关,进口货物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以上。积极落实《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推动北部湾城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提互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落实旅游景点套票优惠,发行北部湾旅游护照;成功举办首届北部湾城市运动会,北部湾中心城市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恒兴集团投资的埃及国家水产产业园建成投产,湛江水产企业成功输出中国标准。 新增英国朴茨茅斯、泰国攀牙府两个国际友好交流城市,我市国际友城及友好交流城市达到17个。

  (六)注重补短板办实事,社会民生得到新改善。市财政社会民生支出349.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6%。全力开展精准扶贫。落实扶贫资金43亿元,实施扶贫项目11.2万个,7.2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解决120万人通自来水和饮水安全问题。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十件民生实事基本完成,十大民心工程顺利推进。新增城镇就业7.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9%,新增养老床位6218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人均提高5.5%。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建成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完成9400户农村危房、4269户棚户区改造,提高孤儿、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霞山成为广东省推进建设教育现代化县(市、区);新建扩建9所市区学校、新增学位11700个。争取上级20亿元资金,实施518个医疗卫生升级项目。新增医疗床位1615张,升级改造7间中心卫生院,实现县有中医院、镇有中医馆,县域住院率超过80%120数字化指挥中心投入使用。援藏医生团队荣获国家最美医生团队。雷剧《岭南圣母》等作品获广东省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文艺作品奖,遂溪醒狮亮相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广东电网湛江供电局等2个单位成为全国文明单位,遂溪陈家村等3个村成为全国文明村,张志添等3人被评为中国好人。获得首届北部湾城市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湛江聋人女足代表国家出征第23届夏季听障奥运会,湛江籍运动员朱倩获得听障奥运女子4×200自由泳接力赛银牌。粮食、物价、民族宗教、档案、对台、人防、残疾人、地方志、气象、地震等工作取得新成绩。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成功应对防御台风卡努正面袭击。深入开展飓风2017”等专项行动,有效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深入实施平安细胞工程,健全街面联防巡控四项机制,市区两抢警情下降43.6%。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经验在全国推广。有效化解信访积案185宗。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程。从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连续9年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七)注重坚守绿色底线,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提升。坚定绿色发展不动摇,获得全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优秀等次。湛江蓝成为常态。持续防治大气污染,淘汰黄标车10547辆、燃煤锅炉30台,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位居全省第二。治水成效明显。率先在全省试点湾长制,海湾清理整治初见成效。健全河长制,深化九洲江-鹤地水库、小东江流域综合整治,市域大江大河、湖库水质总体良好,城市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环保执法力度加大。责令整改企业36家、立案处罚107家。完成5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积极配合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新一轮绿化大行动和雷州半岛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实施森林碳汇等林业四大重点工程,完成造林绿化7.7万亩,绿化美化乡村193条。雷州湾湿地成为候鸟天堂

  (八)注重实干转变作风,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政府工作,认真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政风进一步转变。政府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全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下降9.8%。全面推行两函两书制度,政府督查督办有效加强。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暨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清理规范性文件5464件,获得省依法行政考评良好等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办理人大议案1件、建议93件和政协提案144件,办复率100%。认真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民主党派、工商联围绕经济振兴、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积极建言献策,提出许多真知灼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超过4600万人次。市民热线受理满意率92.1%。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正风肃纪,落实审计整改事项208项,查处为官不为行为136起、处分134人。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来之不易,值得珍惜!这是省委、省政府重视湛江、关心湛江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敢于担当、干在实处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鼎力相助的结果,是全市人民迎难而上、奋力拼搏的结果。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省驻湛单位,向驻湛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向公安政法干警,向所有支持、参与湛江发展的老领导、老同志和港澳台同胞、国际友人,向为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舍小家顾大家、作出特殊贡献的征地拆迁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工作,我们信心满怀;面对问题,我们亟待破解:一是发展质量不高、效益欠佳,经济总量、人均水平与中心城市地位不匹配。二是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发展不配套、链条不长、集聚度不高,园区土地储备不足,产业发展严重受限,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偏少、实力偏弱。三是高端人才紧缺,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不牢。四是主城区组团分散、中心不突出,支撑城市发展的产业引擎不强,规划建设管理相对粗放,城市功能配套不足,公共服务不优。五是区域发展不均衡,县域城镇化、工业化水平偏低。六是社会民生欠账较多,精准扶贫任务繁重,市民就医、出行、住房、上学等问题仍较突出。七是政务服务仍存在水平低、效率不高等问题;公务员队伍敢担当、抓落实、促发展的意愿不够、能力不足;个别部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消极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责任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以更大格局、更高站位谋划,推动湛江发展,走高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加快建设中心城市,努力成为广东新的增长极。

  进入新时代,湛江正在成为实施国家和省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湛江的机遇在于国家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作为我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最前沿,我们可以加快走出去”“引进来,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扩大对外开放,全面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在于国家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作为海洋大市,我们可以进一步优化海洋经济结构,提升海洋产业竞争力,实现蓝色崛起;在于国家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作为驻军大市,我们可以加快发展军民融合产业,推进高科技产业发展;在于省委省政府构建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推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把东、西两翼打造成为广东新的增长极,我们可以有效利用省的政策、资金,有效利用珠三角先进产业资源,通过产业共建在更高起点加快发展。

  进入新时代,湛江发展最根本的机遇,在于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今日湛江,有较好的发展基础,没有沉重的过剩产能和库存;有富集的土地、海洋资源,没有超负荷的投资开发强度;有良好的自然生态,没有沉重的环境治理包袱。进入新时代,迈上新征程,我们不用沿袭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不用重走低质低效的粗放发展老路,我们可以利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成果,改造升级存量,引进优质增量,走高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绘制最美的发展图画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发展机遇,更是发展大势所趋、发展规律使然。坚持高质量效益型发展,是湛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推进落实三大抓手实施方案和五大产业发展计划,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北部湾中心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广东新的增长极的必由之路。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统领经济工作,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质量与效益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确保湛江经济实现有质量有效益的中高速增长。一是突出实干争先,面对湛江发展不足的现实,面对稍纵即逝的政策机遇,牢记发展就是硬道理,牢记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只争朝夕,崇尚实干,抢抓机遇拼发展。二是突出基础长远,高标准加强水利、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高质量实施机场迁建、高铁、高速公路和港口重点建设项目,坚持互联互通、无缝衔接,优化站场规划设计,加快建设面向未来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三是突出扬长补短,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实体经济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立足深水大港口,引进优质大项目,发展先进大产业,重点发展钢铁、石化、船舶、海工装备先进制造业,推动形成港产城融合发展生态圈,建设世界级绿色高端沿海临港重化产业基地。四是突出精明增长,立足拥湾建城、以港兴市的城市成长规律,立足碧海蓝天的优良生态,拓展国际视野,对标国内一流,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建设高品质现代化城市。五是突出人民至上,秉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下大力气补短板、强弱项、促公平,最大限度增加优质民生供给。六是突出需求导向,聚焦市民和企业需求,坚持把优质服务人民、有效保障企业作为政府工作的努力方向,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今年市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全力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高质量发展,推进交通、产业和城市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加强和改善社会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效益型发展,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北部湾中心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广东新的增长极。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实际工作按8%左右争取;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7%;实际利用外资增长3.5%;港口吞吐量达到3亿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剔除一次性因素,可比增长1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左右;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完成省下达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

  实现上述目标,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交通现代化,加快构建快速立体交通网络体系。坚持交通先行,坚持在交通强国战略中主动作为、后发追赶、赢得先机,加快实施一批面向未来的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动高铁进城、高速入市、无缝换乘、快速对接,早日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年内实施国际机场、高速铁路等37个重点交通项目,完成投资206亿元。

  全面实施机场迁建大会战。按时完成征地拆迁任务,按时交付建设用地,落实用电、给排水施工,保障机场航站楼等工程全面施工;加快安置区建设,开工建设空港大道、机场大道和换乘中心等配套设施。

  全面实施铁路建设大会战。编制完成湛江枢纽总图规划;建成高铁西站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完成茂湛铁路电气化改造,确保6月深湛高铁顺利通车,争取开行到达北京、上海和珠三角核心城市的直通车;落实高铁中心城区枢纽站选址,建设高铁机场站;建成东海岛铁路客货共线和宝钢工厂站;开工建设东海岛、宝满港区铁路支线,规划建设粤海铁路乌石支线,推进合湛高铁建设;加快推进广湛客专和张海、湛海高铁前期工作,力争获得国家批准。

  全面实施公路建设大会战。压实责任、倒排工期,确保湛江大道3月完成征拆、4月开工建设;建成西城快线,加快海川大道扩建和调顺跨海大桥建设,确保城市出入口更加顺畅;开工建设环城高速南三岛大桥、茂湛高速改扩建,以及广东滨海旅游公路徐闻示范段和吴川、坡头先行段等项目;动工湛廉快线、疏港大道二期等9项国省道升级改造项目;全线建设汕湛高速吴川支线,加快建设东雷、玉湛高速,规划建设湛徐高速横向支线。

  全面实施港口建设大会战。落实与招商局集团1+N”战略合作协议,设立港产城融合发展基金,保障宝满港区集装箱一期扩建等20个合作项目全面落地。动工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等6个项目,疏通亚士德航道,推进建设邮轮码头,加快建设中科炼化配套、霞山港区通用和东海岛港区液化码头。建成徐闻港区南山作业区客货滚装码头、徐闻港进港公路和湛徐高速徐闻港支线三大工程,动工建设徐闻港区南山作业区客运大楼。

  (二)全面构建新型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实体经济。注重吸收先进理念,引入先进工艺,借鉴先进模式,加快营造一流营商环境,配套一流基础设施,建设一流产业园区,培育一流企业品牌,以五大产业发展计划为着力点,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体系迈向中高端。

  高质量发展新型产业。致力打造精品工程、塑造质量品牌,积极发展现代钢铁、生物制药、先进海工装备、先进船舶制造、数字印刷、精品包装等先进制造业,支持军民融合、精细化工、现代物流、新能源、新材料等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全力争取纳入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建设世界级绿色高端沿海临港重化产业基地。实施雷州半岛25万吨生态海盐等34项现代产业项目。支持湛江钢铁基地稳定生产、优化质量、拓展品种、削减成本,以智慧制造打造数字化钢铁;通过产能置换,启动二期3号高炉系统建设前期工作,提升钢铁产业竞争力。支持中科炼化建设,完成工艺装置钢结构安装,年内完成投资100亿元左右。加快乌石172油田群开发。支持湛江卷烟厂等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实现提档升级。

  高水平建设一流产业园区。优化园区规划。坚持国际视野、国内一流,编制完成产业园区发展规划,落实空港经济区、临港工业园、高新产业园、都市型工业园和高铁经济带规划布局。夯实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园区配套设施,加快建设产业园区与高速公路之间的连接线。提升开发水平。重视盘活园区存量建设用地,支持现有企业追加投资、升级改造,提高土地利用强度;优化园区准入条件,对投资强度高、税收贡献大、带动能力强、社会效益好的企业,给予用地指标、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价格等方面优惠支持。强化征地拆迁和土地供应,12个省级产业园新增供应土地5%以上。引进优质企业。组建市招商机构,落实产业招商地图,落实延链补链产业招商,全力以赴引进优质增量。坚持面向大型央企、民企和珠三角先进制造业企业,全力支持广大湛江乡贤回归,培育发展高质量效益型产业。发展主导产业。支持央企和有实力的外企合作共建石化产业园区,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延伸石化产业链条,支持钢铁配套园区开发生产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产品,加快湛江产业转移园扩能增效。完善麻章森工、太和工业园以及海田物流产业园配套设施;推动湛江临港工业园发展现代临港产业;支持奋勇高新区建设东盟产业园,发展军民融合产业;支持南三滨海旅游示范区建设军民融合智慧海洋产业园。

  高起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服务业升级发展,高起点规划建设省现代服务业次中心,培育发展总部经济、信息经济和服务经济,推动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升级。支持实体零售企业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建设电商示范企业。规划建设一批商贸综合体、高端购物商城,提高共享经济、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培育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引进高层次展会,办好2018中国海博会、东盟·农博会、中国水博会,壮大会展经济。培育发展数字经济,出台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推进5G技术应用,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高速公路。普及4G使用,全方位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引进龙头企业发展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打造数字湛江,建设智慧城市。支持湛江港实施五大战略,打造华南铁矿石分销中心、华南石油集散中心、中西部粮食化肥物流中心、千亿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区域性集装箱运输中心及保税物流中心,实现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00万标箱。坚持以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湛江段沿线为重点,支持有实力的优质企业高水平开发雷州半岛滨海、人文、生态旅游资源,扎实推进景区创A升级,建设广东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兴建租赁公寓,开拓住房租赁市场,鼓励长期租赁,坚决打击违法租赁、违规炒作、囤积房源和非法中介机构,推广现房销售,探索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强化市场监管,合理引导预期,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高强度推进有效投资。安排中科炼化等182项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430亿元,其中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362亿元。落实项目储备。高效推进项目申报对接,确保湛江钢铁基地3号高炉、南海西部天然气管道登陆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项目库,通过项目最大程度获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落实项目进度。下决心优化用地、规划、立项等前置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效率,推动更多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直接落地。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督查,确保湛江大道等69个合作项目、湛江港集团增资扩股等84个重大签约项目快落地快动工。坚持每季度集中签约一批项目、每季度第一个月集中开工一批项目,形成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谋划一批项目建设局面。落实要素保障。出台重大产业链项目落地指导意见,优化用地供应方式,推行土地弹性年期出让,鼓励企业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使用土地,推动高效快速供地。

  高标准优质服务企业。强化企业发展经济、创造财富的主体地位,聚焦企业需求,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对标国内先进一流,切实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高质量高效率服务。强化政策落地。用好用足国家和省系列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全力落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43条,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成本。强化机制保障。建立服务企业快速响应与企业服务评价机制,落实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精准服务,推进暖企行动常态化、机制化,年内解决工业企业重大历史遗留问题40个。强化氛围营造。发布年度工业百强与纳税百强企业,推行政府资源配置与企业税收贡献挂钩,尊重和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实体企业投身创新创业。

  (三)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建设高品质现代化城市。立足拥湾建城、因港兴市发展特色,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管理,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

  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彰显海湾城市特色推进主城区强芯提质。落实多规合一,立足2035年,展望2050年,组织编制新时代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强化规划约束,加强湛江湾立法保护和雷州半岛滨海地区规划建设管控,依法开发城区港口岸线;开展城市设计,严格控制一湾两岸建筑高度,加快形成错落有致、张弛有度、富有韵律的城市天际轮廓线,打造层次丰富的滨海景观;有效保护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和南粤古驿道,彰显城市底蕴、地域特色与时代风貌。优化空间布局,完善赤坎、霞山、开发区主城区功能,规划建设一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端写字楼,发展都市型经济。升级城区市政配套设施,改善道路微循环,新建南岑路、二环路,建成盛邦路、银帆路、上坡路。加快城市更新步伐,申报国家城市双修试点,实施赤坎旧大天然片区、中海油南海西部矿区和霞山东新路等15三旧改造项目。建设市区引水工程,启动坡头城区供水工程。注重以业兴城推进新区开发。重视培育新区发展引擎,落实海东高新区规划布局,建设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南方药都。动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完善新区公共配套设施,加快推进东旺大道等13个项目建设。完善麻章区城市功能,高标准谋划西城新区开发,严格管控高铁西站周边及湛江大道沿线土地;补齐市政配套设施短板,推进疏港大道、湖光快线改扩建,争取动工建设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深国际·湛江综合物流港项目,打造北部湾现代物流高地。坚持用绣花精神治理城市。加快建设交通大数据决策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支撑,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治理水平。大力推进城市美化、绿化、亮化,落实园林绿化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市区道路林荫路改造,升级改造森林公园,建设三岭山-湖光岩景区绿道,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启动海滨大道、人民大道、椹川大道三条主干道和机场路亮化工程;集中整治六乱,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力加快市容市貌提档升级。规划建设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公厕,扎实推进城乡厕所革命。

  加快县域新型城镇化、工业化。支持做大做强县域工业。坚持工业兴县、特色强县,支持县域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推动县域重点工业项目加快建设,支持县域工业加大技改投入,延伸产业链条,强化品牌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补齐工业发展短板。支持做大做强县城和重点镇。支持高起点修编完善县城总体规划,重点补齐交通、环保、电力、信息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教育、医疗、商业、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徐闻县充分利用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外溢辐射效应,对琼州海峡北岸实施高水平谋划、高质量开发、高效益发展。支持安铺、南三、麻章等特色小镇彰显个性、差别发展,打造美丽小镇。

  (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农业综合发展,市级财政三农投入翻番,新增投入5亿元。加快落实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统筹开展七大行动,推进实施雷州半岛现代农业、水利设施规划,争当全省乡村振兴排头兵。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9项重点改革任务。坚持用现代农业的理念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大力推广种植、养殖新技术和新品种,落实粮食安全负责制,建设水稻、甘蔗全程农机作业试点样板,复耕水田2.45万亩,建成33.7万吨新粮仓。坚持用开放思维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引进现代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农业高新技术,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构建全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支持徐闻创建粤西首个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建设北部湾农产品仓储流通综合示范园等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支持农垦和中国热科院所属研究机构农业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推动湛江农海特产品网上行,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促进农民增收。盘活农业农村资产、资源,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开展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遂溪试点。加快建设美丽乡村。落实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总体方案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全面开展218个省定贫困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绿化美化百条乡村,实现镇(街)村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全覆盖。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成雷州半岛水利规划年度建设项目;认真落实四好要求,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完成县道路面改造收尾,升级改造乡道100公里。开展首批20条特色乡村创建试点。

  (五)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高质量效益型发展的第一动力,完善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做优做强。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创新联盟,推动大型骨干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60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建设成果转化平台,完善转化服务链条,争取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1亿元。推动军地、校地、垦地深度融合,支持驻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年内各类研发机构达到280家。落实人才引进资助政策。规划布局国际学校、人才公寓,完善人才、住房、医疗及大企业服务等优惠政策,实施人才十百千等七大人才计划,培育精益求精的港城工匠,鼓励紧贴用户需求的微创新,培育开拓进取的科技企业家,强化科技创新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争取更多项目、产业园区扶持和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企业引进先进的设计理念、先进的技术工艺和先进的生产模式,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全面推进传统企业装备智能化、产品高端化、管理现代化。推动渤海粮油等7家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通过评定。健全智能家电研发体系,支持龙头家电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培育壮大自主品牌,申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提升医药、羽绒、家具、糖业、食品、水海产品等产业集群优质发展水平。支持湛江发电厂等企业增加生产计划,实现扩产增效。完善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用活省市互保资金池、小微贷等金融工具,支持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力争新增120家规上工业企业、1—2家上市公司。加快建设质量强市,落实三品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培育发展本土品牌。

  加大陆海统筹推进蓝色崛起。落实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和市蓝色海洋综合开发计划,全力拓展蓝色发展空间。加快实施南海海洋生物医药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21个海洋创新项目,推进建设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加快传统捕捞养殖业转型升级,建设徐闻前山对虾种苗和东海岛西南部深水网箱养殖基地,建成流沙珍珠孵化养殖加工一体化基地,打造海洋牧场、蓝色粮仓。加快建设6个省级现代渔港和两个国家一级渔港。

  (六)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坚持全球化视野、国际化思维、法治化制度、本土化特色相结合,着力推动改革引向深入,着力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启动实施一批改革事项,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资源资产划拨划转,组建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进存量项目PPP改造,完成基投集团、交投集团融资目标,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做优;深化国企改革,完成汽运集团、湛化集团等市属企业改制,推进僵尸企业出清重组、有序退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完善地方财政体制,深挖财政统筹潜力,健全预算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公共财政支出对稳定经济增长、对促进农业和教育优先发展、对改善社会民生的支撑作用。加强金融监管与风险处置,支持各类企业按改制规定入股参与农信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打造直接服务三农的地方金融机构;完善县级综合征信中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非户籍人口落户城市。完善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体制,稳妥推进环保监测垂直管理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坚持以简政放权为重点,推进审批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推进政府服务提质增效,全力营造北部湾城市群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综合成本最低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增创营商环境优势,坚持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已经先行的,我们必须借鉴;兄弟城市已经推行的,我们必须做到、而且必须做到更好;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局长抓起,从科长抓起,从科员抓起,全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员参与建设营商环境。坚持能转尽转、能放尽放,加快建设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委托制,继续削减和委托下放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最大限度向基层简政放权,同步落实基层事权交接,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坚持改革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确保审批时限从219个工作日压减至32个工作日,审批事项不超过15个;全力承接省政府委托我市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坚持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复制自贸区证照分离试点经验,注重用透明的法治环境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坚持推进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分类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着力破解办照易办证难;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推广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服务,落实多证合一”“减证便民,全面激发众创深厚潜力。坚持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库两平台信用协同监管和互联网+”智能监管,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

  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全力拓展对外经济合作新模式、新路径、新体制,坚持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推动双向开放。对内主动融入全省和北部湾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主动对接珠三角,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争取与珠海、佛山和深圳南山共建产业合作区,发展飞地经济。积极对接海南岛、联动北部湾,参与编制北部湾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推动港航资源整合,加快琼州海峡一体化发展,共建琼州海峡经济带和湛江—北海粤桂经济合作区。与绥化市、柳州市开展对口合作,在协同发展中发挥湛江优势、展现湛江作为、做出湛江贡献。对外构建以一带一路为重点的开放新格局。深化与东盟、欧盟和南亚、中东、非洲的经贸、科技、人文合作,支持蔗糖、饲料、农海产品、家电和建筑业利用国际资源与市场做优做强。借力招商局集团海外布局,开辟更多集装箱国际航线,提升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水平。优进优出稳定外贸增长。支持外贸企业用足出口退税、信保和便利通关政策,发展跨境电商、冷链物流和供应链金融,全力拓展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扩大外贸出口。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推动口岸三互大通关。加快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加快保税业务向国际物流配送、国际中转、跨境电商转型,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七)全面增加优质民生供给,努力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坚持提标兜底同步,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努力提供更多优质民生服务。

  尊重民意办好民生实事。办成十件民生实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年增加120元;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提高到48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55元;建成保障房960套;新增市区义务教育学位3700个、学前教育学位1.5万个;完成市区293条小街小巷路灯安装,实现全覆盖;完成740公里精准扶贫农村公路硬底化;解决农村2290条自然村102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建成350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成500间村级公建民营卫生站。统筹办好民生微实事。民生无小事,建立民生微实事项目库,坚持市级统筹、县(市、区)为主体,建立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协作联动机制,快速解决群众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和烦心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有效加强民生保障。多层次提供公共服务,全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新增城镇就业7.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万人,扶持超过2500人创业就业。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9%;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推进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医疗救助水平,关爱留守儿童,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把精准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加强督查考核,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产业扶贫,集中一切可以集中的资源、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精准扶贫,确保扶贫增收项目快落地快实施快见效,促进贫困户有效增收。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脱贫内生动力,保证完成年度精准脱贫任务。

  繁荣发展社会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市级财政增加教育投入30%以上,加快建设广东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发展优质公平、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建设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动学前教育扩容提质;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制定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标准化学校、无偿移交政府办学实施办法,加快建设湛江一中和岭师附中新校区,加快解决中心城区学位紧缺和择校热”“大班额问题;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教职工编制统筹、跨区域调整和动态管理,落实乡村教师两相当和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完成农村教师免费轮训。实现全市中小学100%宽带接入,推进教育信息化、现代化。支持广东海洋大学建设高水平学科,推进广东医科大学、岭南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支持广东文理职业学院专升本;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职教发展水平。推进实施健康湛江战略。围绕增加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参与医联体建设,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改革,落实药品集中采购第三方交易两票制”;加快建设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开工建设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公共卫生医院和第二中医院综合住院大楼,启动市第一中医院搬迁改造,升级建设18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建设5县(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基本完成7家中心卫生院主体工程;建成区域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大平台,加快卫计工作信息化。推动文体事业蓬勃发展。引进优质文化主体,启动湛江市图书馆改扩建,推动全民阅读,打造书香湛江;完成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推进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全覆盖;积极筹建社区剧院,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引进优质演艺团队,盘活湛江影剧院,发展文化产业,活跃文化市场。完成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和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完善非遗记录工程。推动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达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举办半岛骑行等系列健身活动,办好中网青少年巡回赛、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等活动。积极备战第15届省运会和第8届省残运会。完成第四次经济普查。做好妇女儿童、残疾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海防打私、人防、气象、地震等工作。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全力落实省委、省政府把广东建成全国最安全稳定的地区要求,加快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深化平安湛江建设,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重拳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打击电信诈骗、网上虚假信息诈骗等新型犯罪,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深入推进全民禁毒工程,强力压减毒品犯罪,确保雷州禁毒重点地区整治顺利摘帽,筑起湛江禁毒钢铁长城。实施雪亮工程,实现治安视频监控零死角、全覆盖,全面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落实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推进基层派出所与基层平安建设融合,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大起底,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机制。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教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求,强化从田间到餐桌全程监管,推进消费维权共治,坚守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八)全面打造优质生态环境,实现发展与美丽双赢。生态是湛江的优势,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巩固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悉心呵护生态文明湛江名片。

  扎实推进绿色发展。落实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第三次国土调查,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完成年度能耗下降和控制目标。深化循环化改造试点,加快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有序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绿色建筑与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

  坚决打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力保护湛江的一片蓝天、一湾清水、一方净土。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按时完成红树林、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城市石化企业管控等11项整改工作。落实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达标30条,深化工业污染综合防治,全面防治移动污染,有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坚决防治扬尘污染,严格整治露天焚烧,确保空气质量保持全省前列。落实水十条,全面推行河长制,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有效强化源头防治,强化黑臭水体和重污染河流治理,强化水生态修复,强化依法监管,严惩企业偷排行为,重点整治菉塘河、南柳河等城区22条河涌黑臭水体,加大力度综合治理九洲江-鹤地水库、小东江和南渡河流域水环境。落实土十条,详查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改造东纯村建筑垃圾处置场,建设3个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厂。

  切实提升生态创建水平。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开展生态红线、县域三区三线空间划定工作。完成海岸线调查,健全海岸线管控机制,强化79段海岸线分段分类管控;完成湛江湾(北部)等5个海岸带整治修复,推进3个人工鱼礁和乌石、特呈岛国家海洋公园建设。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有效遏制盲目开发、破坏海岸带行为,坚决保护美丽海湾。扎实推进新一轮绿化湛江大行动和雷州半岛生态修复,计划造林更新6.5万亩,绿化美化乡村100条。实施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构建宜居宜行绿色生态网络。强化创文工作,提升巩卫成果。

  (九)全面落实从严治政,建设人民满意高效政府。全面推进政府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建设的首要位置,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政府工作,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府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进政府系统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行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牢记宗旨优服务。坚持问政问计于民,切实转变政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下功夫解难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全力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扑下身子深入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在线访谈等民意平台综合服务水平,健全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政务公开体系,建设150市民之窗自助服务终端。坚持市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通办,基本建成互联网+政务体系,加快建设数字政府

  依法行政重规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按照政府议事规则研究决定。坚持依法履职、服务人民,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决策后评价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认真倾听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全力办好建议、提案。

  加强廉政硬约束。坚持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高标准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肃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政府系统各级领导要自觉对焦画像,以头雁效应带动政风全面好转。坚持节用裕民,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审计结果利用。严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体公务员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接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强化担当重实干。强化责任落实。任何人任何部门在责任面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必须增强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勇挑最重担子,敢啃最硬骨头,善接最烫山芋,抓铁有痕、踏石有印,把所负责的工作抓紧抓实;坚决打破空间距离、条块分割、行政区划,加强协同攻坚,加强政策配套,加强督查落实,确保工作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强化效率提升。推进政府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评化,全面推行政府工作定主体、定时限、定责任,落实重点项目建设挂图作战、跟踪进度、监管到位,切实把任务进度细化到每月每周每天,加强重点项目、重要工作、重点事项、重大决策督查督办,高效率、快节奏推进政府工作。强化严明奖惩。扎实推进四个全面绩效考核,用好两函两书督查利器,着力整治为官不为。健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全体公务员要拜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努力增强八大本领、做到五个过硬,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每一项工作,落实好每一件事情,完成好每一项任务,用实干推进湛江全面振兴发展!

  各位代表,历经改革开放40年的洗礼,湛江大地生机勃发、活力四射。走进新时代,机遇垂青我们;肩负新使命,发展考验我们;踏上新征程,人民期待我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提高发展自觉,增强发展自信,奋力拼搏,后发赶超,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北部湾中心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广东新的增长极不懈奋斗!

  名词解释

  一核两极:指以南宁为核心城市,以海口和湛江为中心的两个增长极。

  “55811”综合交通工程:指5条高速铁路、5条高速公路、8条雷州半岛鱼骨状支线公路、1条环半岛滨海旅游公路、1个国际机场。

  “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创新举措,其核心内容是指企业只需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从事需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单一窗口:参与国际贸易和运输的各方,通过单一的平台提交标准化的信息和单证,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要求,促进贸易便利化。

  两函两书:设立市政府预警函、督办函、表扬书和批评书。

  多规合一:指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

  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

  七大行动:包括资源资产盘活、三产融合发展、综合环境改善、文明乡风培育、基层治理提质、致富奔康扶助、特色乡村创建等7个方面。

  三权分置: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的格局。

  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拆除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废厕所工棚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生活污水,整治水体污染。

  七大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引育领航计划、紧缺拔尖人才引育集聚计划、国(境)外人才引育汇智计划、企业人才引育倍增计划、青年英才引育托举计划、实用技术人才引育支撑计划、党政人才引育提升计划

  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规模以下小型微型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上企业改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发展为上市公司。

  “三品战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战略。

  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一库两平台:指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管理库、市场主体协同监管平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飞地经济: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

  三互:即口岸监管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

  雪亮工程: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

  湛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达标30条:《湛江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达标工作方案(2018—2020年)》包括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深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扬尘污染防治、其他大气污染防治六个方面30条具体措施。

  水十条:201542日,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

  土十条:2016528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

  三区三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全面摸清并分析国土空间本底条件,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

  八大本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的要求,即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

  五个过硬:2018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的开班式上提出的要求,即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关于印发《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湛江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湛人社20187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创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湛府〔201593号)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评审和管理,现将《湛江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8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湛江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湛江市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组织实施和规范管理,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创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湛府〔201593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优秀创业项目(下简称优秀项目)资助,是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经评审产生的优秀项目给予适当资助,所需经费在年度预算安排市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优秀项目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产生:

  (一)大赛选拔。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特定奖项的优秀项目。

  (二)落地注册。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前三名,并于获奖后两年内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优秀项目。

  (三)社会征集。通过公开征集、社会推荐、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的优秀项目。

  同一创业项目不得重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优秀项目资助。

  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市级(含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赛事:

  (一)由湛江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参与主办的创业大赛;

  (二)由市级以上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办的创业大赛。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每年6月底前根据年度预算和工作计划,确定当年度优秀项目产生途径(可采取第二条规定的一种或一种以上途径)、重点行业和评审标准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对残疾人士创业创新项目,助残、扶贫等公益类创业创新项目,以及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在项目范围、参评条件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第二章大赛选拔项目资助

  第五条资助对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创业项目(大赛范围和具体条件以当年度大赛通知规定为准)。

  第六条资助标准:

  (一)企业组(或相应组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相当奖级)分别按3万元、2万元、1万元标准给予资助。

  (二)团队组(或相应组别)实行分段资助,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相当奖级)第一阶段分别按1.5万元、1万元和0.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项目2年内在湛江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后,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分别申请第二阶段1.5万元、1万元和0.5万元资助。

  第七条申报及程序:

  (一)资助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当年度通知要求进行项目资助申报。

  (二)资格审核。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赛事前三等奖(或相当奖级)的条件。

  (三)申请人申报项目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赛选拔项目资助申报书(附件1

  2获奖证书或相应证明复印件;

  3获奖项目按照参赛报名要求提交的各项原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申请人可自行提供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章落地注册项目资助

  第八条项目范围。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创业项目可申请落地注册项目资助:

  (一)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前三名;

  (二)获奖时创业项目未在湛江市内登记注册,并于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在湛江市内登记注册;

  (三)项目属初创企业(指在湛江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下同);

  (四)获奖项目经营规范,已办理税务、社保登记等相关手续;

  (五)获奖项目吸纳就业2人或以上。

  第九条资助标准。落地注册项目资助标准为0.5—3万元,具体金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组织评审后确定。

  第十条申请人申报项目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落地注册项目资助申报书(附件2);

  (二)项目负责人(应与获奖项目负责人一致)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属团队创业的需同时提供团队其他核心成员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交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员工花名册复印件、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申请人可自行提供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资助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当年度通知要求进行项目资助申报。

  (二)资格审核。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申报项目是否获得符合条件赛事的前三名。

  (三)评审确定资助金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项目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根据需要举行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确定各项目资助金额。

  第四章社会征集项目资助

  第十二条项目范围及条件:

  (一)项目应属于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发展前景良好;

  (二)项目属初创企业;

  (三)规范经营,已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吸纳就业2人或以上;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管理团队能力较强,有较为健全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资助标准。评选项目资助标准为1万元、2万元、3万元三个等级,各等级具体数量根据当年度申报项目情况,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评审后确定。

  第十四条申请人申报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社会征集项目资助申报书(附件3);

  (二)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属团队创业的需同时提供团队其他核心成员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交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员工花名册复印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申请人可自行提供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资助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当年度通知要求向创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交,由学校统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报送,中央部属、省属高校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报送。

  (二)资格审核。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地区(含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及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评审确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项目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根据需要举行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确定优秀项目名额及资助额度。

  第五章公示和资金拨付

  第十六条对拟资助优秀项目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资助优秀项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一次性拨付资助资金。

  第六章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估

  第十八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对项目经营情况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助资金的申报项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取消其受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并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与优秀项目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相关部门可根据需要对优秀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开展绩效评估。申请人对有关部门开展的检查评估应予以配合。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1231日。



湛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商务局(湛江市口岸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的通知

湛商务〔201811

局各科室、口岸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商务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市商务局制定了《湛江市商务局(湛江市口岸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本局公平贸易与法规科反映。

  附件:湛江市商务局湛江市口岸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

  湛江市商务局

  201821

  附件:

湛江市商务局湛江市口岸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商务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湛江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湛江市商务局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适用本规定。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商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合理确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自主决定权。

  第四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综合衡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对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相同。

  第五条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不同层级效力的数个法律规范的,优先适用层级效力较高的法律规范。同一机关制订的法律规范,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对法律适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中,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的,可以选择适用;应当并处的,不得选择适用。

  第七条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罚款处罚数额有一定幅度的,在幅度范围内分为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的不予处罚是指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认定,不给予行政处罚或虽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本规定所称的减轻处罚是指罚款金额低于法定最低罚款额度的处罚(不含本数)。

  第九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处罚: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

  (四)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第十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及时消除或采取补救措施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主观上没有故意,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商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第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行政处罚:

  (一)违法数额较小的或违法行为尚未造成实际危害结果的;

  (二)初次违法,无主观故意,其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并积极整改的;

  (三)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违法行为的;

  (四)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五)实施行政处罚将造成行政相对人基本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六)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对可以从轻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可以免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处可以并处的行政处罚种类,但属于本规定认定的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情形时,不免除可处可以并处的行政处罚种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一)违法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严重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环境和公共安全等;

  (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三)具有连续违法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涉案商品数量较多、涉案商品货值较大、涉案商品绝大部分或全部被销售且拒不追回或无法追回的情形之一的;

  (四)被行政执法部门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后,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2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的;

  (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六)采取妨碍、逃避、暴力或其它不正当手段抗拒或拒不配合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的;

  (七)除法律、法规另行处罚外,擅自启封、转移、隐匿、使用、改动、毁损、变卖被查封、扣押物品的;

  (八)隐匿、销毁证据、伪造、涂改、转移证据的;

  (九)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十)对举报人、证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十一)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实施相关违法行为的。

  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没有减轻、从轻、从重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一般处罚。但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必须先责令改正的,应当先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再进行一般处罚。

  第十五条执法人员在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是否采纳以及处罚决定中有关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应当予以说明。

  第十六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下列规定和程序办理:

  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具体建议由案件承办人员提出,并同时提交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经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体讨论审议以及公平贸易与法规科合法性审核后,报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发。未经集体审议、合法性审核和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发,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执法机构应当全面收集可能影响自由裁量的证据,并在提交案件集体讨论的处罚建议中具体阐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理由,包括依据的事实、情节、证据等。

  案件集体讨论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行使自由裁量权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二)在集体讨论审理中,对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意见(含不同意见),应当在《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本》中载明。

  (三)减轻处罚的决定,必须经案件集体讨论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人员通过;不予处罚的决定,必须经案件集体讨论参会人员一致通过。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理由、依据及决定应在案件材料中载明。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执法过错,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过错责任:

  (一)因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造成行政处罚案件被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变更或者造成行政处罚案件被复议机关撤销、 变更的;

  (二)因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造成行政处罚案件被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列为错案的;

  (三)行政处罚案件在行政执法检查中被确认为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

  (四)因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因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十八条本规定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湛江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附件:湛江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此略)

  

关于印发《湛江市十三五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湛建管〔20183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湛江市十三五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湛江市十三五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发展现状与概况。

  湛江市位于中国大陆最南端、广东省西南部,包括整个雷州半岛及半岛北部的一部分。东濒南海,南隔琼州海峡与海

  南省相望,西临北部湾,背靠大西南,全市土地面积1.32万平方公里,是中国著名的热带海湾城市、中国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城市、中国南方的重要港口城市、中国西南出海主通道。

  湛江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良好,2016年全市生产总值2570亿元,增长8.2%,荣获中国十大绿色生态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城市、中国十佳低碳生态城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地区、中国城乡建设范例城市。作为国家战略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湛江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聚力三大抓手,坚守两条底线,敢于担当,实干作为,实现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较好完成市第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湛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大突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全市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1405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2380亿元,年均增长10.6%;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3万元,年均增长9.8%十二五时期,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4151亿元,年均增长27.9%。全市共安排重大项目514项,其中列入省重点项目292项,建成项目70个,累计完成投资1750亿元,相当于固定资产投资的42.2%,其中省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360亿元,项目安排数量和完成投资量均创历史新高,位居全省前列。

  2015年湛江市建筑业企业个数为126个,按登记注册类型来看,国有企业26个,集体企业27个,有限责任公司43个,股份有限公司8个,私营企业20个,其他企业1个,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个。2015年建筑业总产值约为428.4亿元,房屋竣工面积约为1068.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房屋面积约为743.7万平方米,占比为69.60%

  2016年湛江市建筑业企业个数为122个,按登记注册类型来看,国有企业26个,集体企业25个,有限责任公司44个,股份有限公司7个,私营企业18个,其他企业1个,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个。2016年建筑业总产值约为460.2亿元,房屋竣工面积约为985.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房屋面积约为715.6万平方米,占比为72.63%。相较于2015年,房屋竣工面积基本持平,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7.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和《住建部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明确了住宅产业是绿色节能低碳领域现代化发展的重点产业。住宅产业现代化是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重点,同时也是住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十二五以来,湛江市经济建设与城市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已经具备了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基础,湛江市应提出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方向、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二)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

  1政策法规。

  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实现建筑行业的技术创新、资源高效利用,对降低资源浪费、提高建筑质量、促进建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湛江市绿色发展,贯彻既要经济崛起,又要蓝天碧水的发展理念,建设具有湛江特色的宜居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4年以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来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

  2014515日,国务院印发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了要以住宅为重点,以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加大对建筑部品生产的复制力度,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20147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在发展目标中明确了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69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一文,文章指出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同时,在该文件中还提出了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明确目标: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同时,逐步完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20172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201732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其中《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鼓励各地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规划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形成装配式建筑专业化队伍,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效益和品质,实现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到2020年,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2017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了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任务,其中关键就是要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明确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明确重点应用领域,建立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鼓励企业进行工厂化制造、装配化施工、减少建筑垃圾,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发展。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引导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住宅。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鼓励景区、农村建筑推广采用现代木结构。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广普及智能化应用,完善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机制,逐步推广智能建筑。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部署,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412号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2025年两阶段广东省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1.珠三角城市群列为重点推进地区,要求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2.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中心城区列为积极推进地区,要求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3.全省其他地区为鼓励推进地区,要求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2技术标准。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家装配式建筑发展战略,全国以及各省市陆续发布了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配套的标准图集手册等,涵盖设计、生产、施工、质量验收等过程,目前已发布或在编的重要技术标准规范及图集如下: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技术规程》(JGJ224-2010);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预制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SJG18-2009);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建筑设计示例》(15J939-1);

  《预制装配钢筋混凝土外墙技术规程》(SJG24-2012);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DBJ15-107-2016);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2015);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3-2016);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2-2016);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建筑设计示例(剪力墙结构)》(15J939-1);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表示方法及示例(剪力墙结构)》(15G107-1);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构造》(15G310-1~2);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制混凝土剪力墙外墙板》(15G365-1);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制混凝土剪力墙内墙板》(15G365-2);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60mm厚底板)》(15G366-1);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式楼梯》(15G367-1);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制钢筋混凝土阳台板、空调板及女儿墙》(15G368-1)。

  (三)机遇与挑战。

  1发展机遇。

  目前湛江市的住宅产业现代化迎来了十分有利的发展机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方针支持。

  国家与广东省陆续出台一系列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与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政策与标准方针,如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为湛江市住宅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引导与支持。

  (2)经济基础。

  “十二五期间,湛江市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全市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1405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2380亿元,年均增长10.6%;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3万元,年均增长9.8%;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20.740.538.8调整优化为1938.242.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14.32亿元,年均增长13%

  到2016年,全市生产总值2570亿元,增长8.2%。三次产业结构比19.1∶38.1∶42.8。工业总产值2860亿元,增长14.4%。固定资产投资1550亿元,增长18%,其中180项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66.7亿元。来源于湛江的财政总收入466.2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97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928.9元,增长7.8%

  目前湛江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产业结构比例合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经济基础。

  (3)产业化体系趋于成熟。

  通过多年来政府部门的引导与鼓励,我国目前已经逐步建立完善了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装配式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目前国家已经发布了多项国家标准以及与住宅产业现代化相关的标准图集手册等,各省市与地方也相继出台并发布了一些地方标准。重点推进区域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也积累了大量的发展经验,可为湛江市住宅产业化的发展提供借鉴。

  (4)契合湛江双蓝发展理念。

  湛江市作为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市政府明确要坚持守住底线,着力实施蓝色崛起与蓝天碧水双蓝战略,实现发展与美丽共赢。

  湛江市是全国著名的海洋大市,三面临海,有2万多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海岸线长达1243.7公里,占广东省的30.2%、全国的6.9%,是全国唯一的生态海湾城市。湛江市凭借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优势,获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十大绿色生态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城市、中国十佳低碳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地区等称号。

  大力开展住宅产业化发展,无论是对于促进湛江市绿色节能、低碳环保建筑的发展,还是对于保护湛江市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都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非常契合湛江市的双蓝发展理念。

  2面临挑战。

  虽然湛江市的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现在正面临着十分有利的发展机遇,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标准体系有待提升,相关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

  湛江市的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相对比较滞后,由于缺乏统一的发展规划,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对相关的技术标准体系研究不足,装配式设计水平较低,同时,与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相关的配套政策与管理架构还不够完善,并没有最大限度发挥政府引导的作用。

  2)信息化技术应用不够成熟。

  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必然将以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为依托。目前湛江市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还不够成熟与完善,基于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建筑信息模型)的建筑设计、基于信息化的部品构件生产以及基于大数据的施工组织信息化管理技术的应用水平相对较低。

  (3)人才队伍不足。

  据2016年统计数据表明,湛江市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总数为120659人,占湛江市户籍总人口(湛江市户籍总人口834.81万人)的1.45%。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为6115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06%;专业技术人员为15063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2.48%。目前湛江市存在高端技术人才短缺、建筑业从业人员总数相对较低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必须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推动建造方式创新,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方式为手段,提升建筑工业化水平,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部品部件生产制造,打通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制造、运输、施工安装、装修和运行维护等全产业链,加强建筑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着力调整建筑产业结构,将新型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作为湛江市建筑产业新的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政府应利用各种资源和渠道,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来支持和引导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如将装配式住宅作为建设条件内容,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具体要求,同时,政府投资项目中要落实住宅产业化的相关要求,以起到对市场的协调引导作用。通过政府的政策主导,刺激市场需求,完善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市场机制,鼓励设计企业、生产制造企业、施工企业、科研企业大力开展装配式建筑的设计、部品部件与预制构件的生产、装配式施工以及住宅产业现代化的相关研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

  2统筹兼顾,逐步推进。

  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为基础,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政策体系,以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为引领,从传统的建造模式向装配式建造模式转变,改变低水平、低品质开发模式,从初级、粗放的传统开发向以建筑工业化为基础的深度开发与品质提升转变,逐步推进成品住房、装配式住宅与绿色建筑共同发展。

  3科技创新,绿色发展。

  住宅产业化的发展过程必然伴随着住宅产业技术与管理流程的创新,湛江市在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过程中,要坚持科技创新与绿色发展相结合,开展以BIM、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技术创新,积极探索新型技术与传统建造管理模式的融合,形成适合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创新型建造管理模式,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建筑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效率。注重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注重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与绿色建筑发展齐头并进,共同促进湛江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4示范带动,循序渐进。

  以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为主要依托,开展住宅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基地建设、装配式住宅示范小区等示范项目与工程,促进以点带面,发挥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循序渐进,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成规模发展趋势。示范试点项目不仅可以积累建筑工业化发展经验,同时能为市场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从而带动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平稳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根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文件的精神,湛江市属于广东省建筑装配式发展鼓励推进区域,要求到2020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湛江市应大力推广适合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的装配式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实用技术,积极培育住宅产业现代化产业。根据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应用的建筑类型、实施难易程度、成本因素等实际情况,湛江市的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应突出重点,分阶段,分步骤推进。

  1试点示范期(2016-2017年)。

  在试点示范期阶段,重点工作任务是建立标准体系、培育龙头企业、建设基地园区、颁布政策法规、推广示范项目,为全面推进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建立健全相应的等方面的激励扶持政策,重点扶持住宅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鼓励专业公司的发展,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园区建设。多点启动国家级、省级住宅产业化基地及示范项目,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使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走上快车道。

  启动本市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试点培育工作,到2017年底,创建2个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1个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产业园基地。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新建成品住房全装修率达到10%以上。示范试点项目全面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化技术。全市新(改扩)建项目规划建设执行一星级以上的国家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培育具有建筑产业化专业技能的技术人才,初步形成专业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队伍。

  通过引进和培育,重点扶持开展预制装配式整体住宅、绿色成品住宅等现代住宅建设的建筑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2-3家具有产业现代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的省内建筑行业龙头企业,并扶持相关企业投资建设集设计、研发、生产、检验检测、认证认定、物流配送、交易展览等功能于一体的住宅产业现代化园区。鼓励采用现代化方式进行设计、开发、施工、构配件生产等专业化公司的发展。

  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建立湛江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和质量等体系框架。颁布落实各项有关土地、规划、建设、财税、科研、投资、价格、金融、人才、人员培训的激励扶持政策。争创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

  2推广发展期(2018-2019年)。

  在推广发展期阶段,逐步完善住宅产业化体系建设,形成成熟的住宅产业现代化市场环境,形成一批以优势产业为核心、贯通上下游产业链的产业集群,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产品和建造方式推广至所有区县。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和质量等体系框架,建立并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从立项、规划许可、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到竣工验收备案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新建成品住房全装修率达到20%以上。大中型建筑项目全面推广应用BIM技术,新增绿色三星标准项目或国家A级住宅、国家康居示范工程12个。

  3普及应用期(2020年)。

  在普及应用期阶段,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全民参与的住宅产业现代化推进局面,住宅现代化建造方式成为主流,并开始向非住宅领域延伸。本时期的特点是产业体系合理、设计标准完善、基地建设专业、建造技术成熟、监管有力、建造方式绿色高效、现代住宅深得民心。本阶段的重点任务是总结、普及、推广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设计标准、建造方式,住宅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全面普及到各区县。

  到2020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新建成品住房全装修率达到30%以上,全市大中型住宅项目全部采用BIM技术。全市所有的新建建筑达到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增绿色三星标准项目或国家A级住宅、国家康居示范工程23个。通过引进和培育,建成1-2家具有国内较强竞争力的建筑产业集团,扶植一批在建筑总承包、建筑设计、建筑装备、绿色建材、构件生产等建筑业前沿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重点企业。建成2-3个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1个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产业园示范基地。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标准体系,完善配套制度。

  根据国家标准以及广东省相关标准,结合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原则,支持设计、施工、研究院等企业以及高等院校围绕装配式结构、设计施工一体化技术、预制构件的生产技术等开展研究,研究制定或修订适合湛江市实际的住宅产业现代化标准体系。完善装配式结构标准体系,如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以及其他符合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的结构体系。完善装配式住宅预制构件、部品部件标准体系,结合湛江实际情况,根据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要求,逐步完善预制楼梯、预制内隔墙、预制女儿墙、预制阳台、预制叠合楼板、预制外墙板、整体卫浴、整体厨房等装配式住宅预制构件与部品部件的设计标准与生产标准。完善装配式住宅构件、部品部件生产质量控制标准体系以及安装施工质量控制标准体系,同时需完善装配式项目的质量验收标准体系,保障装配式住宅质量,提升建筑品质。

  建立住宅产业现代化评价制度,以国家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为根据,对实施装配式技术的住宅进行技术认定与评价。根据湛江市实际情况,编制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工程建设计价定额体系,制定适合装配式施工的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加强装配式项目全过程的监管,结合传统的建造过程以及住宅产业现代化的特点,制定装配式项目在土地出让、装配式设计、安装施工、验收等全流程的管理与监管制度。同时,需完善装配式项目的质量监管体系,研究制定预制构件、部品部件生产的质量监管方式,明确装配施工的现场安全管理要求,保证项目的质量。

  (二)推进信息化应用,鼓励技术创新。

  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以信息化技术作为支撑,湛江市应鼓励技术创新,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推广BIM技术、物联网技术、大数据、云平台在装配式住宅中的应用,鼓励以信息化技术为基础搭建项目管理平台,实现对项目从规划设计、构件生产、运输、装配式安装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拆除回收利用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管理。同时,需建立并逐步积累装配式预制构件以及部品部件的数据库,提升住宅产业化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

  鼓励并引导装配式住宅全装修交付,推进整体卫浴、整体厨房、设计-施工-装修一体化、墙体保温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的创新,支持科研单位、建筑企业开展其他与住宅产业现代化相关的技术创新,注重装配式住宅的标准化、模块化设计,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为载体,解决多专业、全流程协同工作时出现的专业不协调与数据传递失真等问题,降低建造过程中的资源浪费。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发展龙头企业。

  结合湛江市当前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需求,鼓励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企业培养一批建筑产业现代化高端技术人才,鼓励企业引进一批与建筑产业化相关的高级人才进驻湛江。通过校企合作、挂职交流、从业资格考核等多种形式,培养符合湛江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需求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积极依托现有大学、职业技术学校和住宅产业园区,组建住宅产业现代化职业技能与管理技能培训中心,为湛江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提供强而有力的人才保障,造就一批湛江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工人和管理人才队伍。在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的各个单位,展开多层次、多维度的建筑产业现代化职业技能及知识培训,提高行业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建立有利于现代建筑产业人才储备的长效机制,着力建设规模化、专业化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依托人才队伍建设,并以外部招商引进、内部培育成长、加快转型升级为指导原则,大力培育和发展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努力拓展湛江市住宅现代化产业链,促进湛江市住宅产业朝着集群式快速健康发展。

  通过外部引进和自主培育,形成住宅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专业的现代住宅产业化生产企业在湛江投资新建、扩建工厂,使生产能力与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目标相匹配。湛江政府相关部门应简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全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企业的发展、升级及转型工作,并将具有专利和成套现代住宅产业化技术的生产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范畴。将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区作为核心载体,以培育一批熟练掌握建筑产业现代化核心技术的住宅产业现代化企业为目标,以资源倾斜、政策优惠等扶植培养一批住宅产业领域技术先进的工业化龙头企业。以政策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鼓励湛江市住宅产业相关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进行资源整合,将资源最大化利用,形成集住宅成套技术研发、住宅现代化标准设计、住宅现代化部品部件制造、施工装配能力于一体的住宅产业化集团公司;鼓励湛江市规模较大、技术研发能力较强的预制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适应住宅工业化发展要求,调整产品结构、改善生产工艺,不断提升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

  (四)建设产业园基地,推动示范试点项目。

  依托对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的培育,推动湛江市国家级住宅产业化基地创建。加大对创新能力强,规模较大的相关企业的扶植,使这些企业建设集设计、研发、生产、检验检测、认证认定、物流配送、交易展览等功能于一体的住宅产业现代化园区;鼓励和支持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设计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进行优势互补,形成湛江市本地具有规模性、专业性的住宅产业集团联盟,联合建设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政策引导作用,鼓励基地企业优先承担湛江市住宅产业化示范工程、承担国家级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住宅产业现代化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广,发挥基地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将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与危旧区改造、政府投资项目和主要城区商品房等设为主要目标,依托本地住宅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开展项目示范试点工作,加强示范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试点示范工程,引导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在设计理念、技术整合、建造方式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不断提高住宅品质,推动住宅产业化发展。湛江市各区县应要以经济、技术、示范作用作为考量,分年度、分阶段落实好本市试点示范项目。应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型住宅,实施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开展国家绿色建筑标识评价,鼓励全市各区域商品住宅采用住宅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推进适用技术的整合应用,不断提高和扩大示范工程的建设水平和示范效应。

  (五)推动市场发展,加强海外合作。

  推动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市场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的发展原则,举办多种形式的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技术展览、宣讲,大力宣传并倡导资源节约型的住宅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增加开发商对住宅产业现代化投资动力,消除商品房消费者的认知误区。政府在建设用地公开挂牌出让,明确规定住宅产业化项目比例的强制性要求。将住宅产业化纳入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挂牌出让、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市政府出台推动住宅产业化发展的激励政策,完善住宅产业化市场环境,扶持重点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推动产业化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展,促进传统设计企业转型发展,提升住宅产业化设计能力,提高开发企业产品策划研发、材料集成、工程施工组织管理、质量控制管理等各项专业管理能力,确保开发企业向社会提供优良的住宅,促进住宅产业化的良性发展。

  湛江市具有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天然沃土,曾获评中国十大绿色生态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城市、中国十佳低碳生态城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地区、中国城乡建设范例城市等殊荣。且湛江市作为国家战略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湛江市引入外资及技术加快本地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加强海外合作对本市的住宅产业现代化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待湛江市市场扩大,技术成熟,将逐步由技术资金引入变为输出,扩展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海外市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建立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主要由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顺利进行。其工作内容包括调研市场现状并发布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规划、行动方案,发布保障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解决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组织开展并大力推进全市、各区县住宅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等工作。形成纵向指导与横向推进相结合、试点示范带动发展与区域集聚发展相结合的格局,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技术保障。

  组织成立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要由建筑设计、规划、建筑施工、审图、质检验收、装配式部件生产等领域的专家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代表组成,负责对准备进入湛江住宅产业现代化市场的新产品、新标准、新技术进行组织论证、评审及验收,加强准入政策审查力度,强化技术保障,规范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市场。专家委员会还应负责对装配式建筑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技术性能(预制率,装配率)、预制面积等事项进行审核认定,其审查结果作为项目享受优惠政策和报批报建过程的参考。

  (三)重视人才培育。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设置住宅产业现代化相关课程及实习环节,培养专业人才。各区、县要加强对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的技术和操作人员培训,培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的管理型人才技术工人。湛江市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研讨会、现场会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建筑产业现代化政策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并研究制定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相适应的岗位标准,设立专业工种,建立专业队伍,为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充分人才保障。

  (四)营造良好环境。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住宅产业现代化科学知识及政策、示范典型及成效,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行业相关会议,提高全市开展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的积极性、认知度和执行力,提高各级管理部门、企业、消费者对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认知度和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及推行力。建立湛江市住宅产业现代化信息平台及相关门户网站,加大对住宅产业现代化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住宅产业现代化技术及产品、产业化技术示范项目、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住宅产业园区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对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认知度、认同度,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湛江市开展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湛江市民政局印发《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的办法(试行)》的通知

湛民〔201827

各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湛江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我局制定《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的办法(试行)》,已经市法制局审核,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湛江市民政局

  2018211

  附件:

湛江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促进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湛江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参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5166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的办法(试行)》(粤民发〔2016171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湛江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参加脱钩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是指担任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职务的人员。

  第四条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

  会长(理事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会长(理事长)、秘书长。

  会长(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第五条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负责,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代表,会员代表组成的专门选举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提名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第六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551号)、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省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68号)和湛江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湛组通〔201721号),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候选人的人选,由中共湛江市社会组织委员会负责审核,具体审核办法另行制定,党内职务按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新一届负责人候选人应当于换届前15日向全体会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八条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遵循民主选举程序,通过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九条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选举会议须有2/3以上会员(会员代表)或者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其选举结果须经全体会员(会员代表)1/2以上赞同方为有效;召开理事会的,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赞同方为有效。

  第十条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置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

  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三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兼职不得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不得超过2个,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备案,兼职不得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第十一条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每届任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连任不超过2届。

  第十二条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原则上由会长(理事长)担任,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为专职,可以通过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理事会聘任产生。

  聘任制秘书长任期不受限制,由理事会聘任产生。

  第十四条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党组织和有关方面的监督,会长(理事长)应每年向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进行述职。法定代表人任期结束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五条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产生新一届负责人后,应当自产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定期组织面向新任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的任职培训。

  第十七条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存在负责人违反本办法任职的规定,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试行,有效期3年。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湛江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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