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湛江海警局霞山工作站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6-10-27 09:43:40 来源:湛江海警局霞山工作站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送达单位:湛江海警局霞山工作站

送达人:谭警官、邱警官

被送达人:涉案无船名船号船舶的所有权人

送达内容:

  2026年3月17日,湛江海警局霞山工作站于东海岛大桥附近海域(21°05′40″N、110°19′19″E)查获1艘抛锚在该海域的绿色玻璃钢质抽螺船,船身均未涂刷船名船号,船头均有抽螺渔具一套,船上无渔获物,船上无船舶证书或证明船舶属性的材料,该艘船舶涉嫌“三无”船舶,2026年3月17日,湛江海警局霞山工作站受立“20260317三无船舶案”处置。经查,该艘船舶无船舶证书或证明船舶属性的材料,属“三无”船舶;经湛江海事局、湛江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大队、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人民政府系统查询,因该艘船舶无船名船号,无法查询船舶信息。2026年4月14日,湛江海警局霞山工作站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为期六个月的船舶认领公告,公告期届满,无人员认领船舶。

  根据《海关总署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海警局关于<“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相关释义的通知》相关规定,认定上述船舶为“三无”船舶,根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第三条之规定,拟没收该艘抽螺船。

  因该艘无船名船号船舶的所有权人未前来认领船舶,根据《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依法将“湛海警(霞)行罚决字〔202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30日,自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6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海警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8号

  联系人:谭警官、邱警官

  联系电话:0759-3203110

湛江海警局霞山工作站

2026年10月27日


相关文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