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实施办法的通知》(湛医保〔2023〕88号)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实施办法的通知》(湛医保〔2024〕89号)和《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工作的通知》(湛医保〔2025〕23号)文件要求,市医保中心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2025年度第二、四季度DIP异地特殊病例进行了初审,并组织临床专家开展现场评审,6家定点医疗机构共申报42例,评审通过的有38例,评审通过率为90.48%。现将2025年度第二、四季度DIP异地特殊病例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8日-5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需加盖公章)形式向市医保中心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湛江市2025年度第二、四季度DIP异地特殊病例评审结果.xlsx
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