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解除湛江市区2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26-04-30 10:11:38 来源: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打印】 【字体: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湛江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和《湛江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中心决定于2026年4月8日同意对主动申请解除协议的湛江市观济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解除协议的湛江麻章爱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予以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现将上述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

  湛江市区2家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xlsx


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9日                  


相关文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