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3日,我站在徐闻县北莉岛附近海域查扣一艘船舶(船总长约18米,宽约4米,船体为钢质,船身灰白色,悬挂一副“合浦县监管091119”船牌,涂刷“港口养80007”字样),经多方查找,目前尚未找到该船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依据《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请上述船舶的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船舶的权属证明到湛江海警局雷州第二工作站认领。(联系人:李警官,0759-8902110)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无人主张权利的,我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上述船舶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湛江海警局雷州第二工作站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