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档案馆2025年档案开放公告
为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的利用需求,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湛江市档案馆即日起向社会开放一批馆藏档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档案范围
本次开放档案为馆藏新中国成立前形成的档案及自形成之日起满2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馆藏文书档案,涉及4个全宗,分别是民国档案(1号全宗)、革命历史档案(2号全宗)、湛江地区档案馆(20号全宗)、湛江市档案馆(29号全宗),共计13201件。
二、开放档案利用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效身份证、工作证或介绍信等合法证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持本人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地区中国公民持本人往来大陆通行证,外国组织和个人持本人护照或介绍信,均可到本馆查阅利用开放档案。
三、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咨询电话:0759-3583511、3583520
邮箱地址:zjsdag@zhanjiang.gov.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41号湛江市档案馆
特此公告。
湛江市档案馆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