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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时间:2025-05-29 16:02:16 来源:中共湛江市委员会 湛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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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相关要求,现将湛江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总体进展

  自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湛江市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市委、市政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高位推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截至2025年2月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4项整改任务中,5项已完成,16项达到时序进度,3项正在持续推进整改。督察组移交的417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办结。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重要工作带头部署、重大问题带头过问、重要环节带头协调、重要案件带头督办;分管市领导聚焦重点难点任务,定期调研掌握情况,积极协调破解难题,从严抓好工作落实;其他市领导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12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研究推进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海水养殖污染整治等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198次批示,对断面水质达标攻坚、绿色发展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领导先后91次深入现场检查督导,协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将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推动落实。

  (二)完善整改机制。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13份文件,为督察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印发实施《湛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24项整改任务的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实时跟踪、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同时,组织各地各部门对照市整改方案分别编制本地本领域整改方案,构建全面覆盖的督察整改体系。印发实施《2024年湛江市污染防治攻坚及环保督察整改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年度重点督察整改任务,逐月调度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市主要领导批示转办,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整改责任。印发实施《湛江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5年)》,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建筑垃圾、村镇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印发实施《鹤地水库“保水渔业”实施方案》,进一步践行“以渔护水、以渔富民、以库养库”理念,通过联农带农形成产业链,以保护生态、统筹发展模式强化鹤地水库污染源治理。出台《湛江市水产养殖结构升级改造方案(试行)》《湛江市高位池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规范(试行)》《湛江市养殖尾水污染防治规定(试行)》《湛江市高位池生态养殖指导意见(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指导海水养殖绿色健康发展。

  (三)靶向帮扶督导。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2024年以来,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整改进展滞后的县(市、区)开展4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形成《督查专报》报市主要领导批示并转相关单位办理,定期调度进展,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协调调度和明察暗访,2024年以来向责任单位发出《督办函》《提醒函》16份,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事项6个,进一步推动问题解决。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分别采取领导包抓和行业督导、专项督导等方式,加快推动整改工作。市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廉江市和湛江农垦局领导干部分片挂点指导督促鹤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2024年针对整治任务滞后事项向责任单位发出督办提醒函件14份。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牛蛙养殖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函》,督导各地全面开展辖区内牛蛙养殖场治理。

  (四)加强资金保障。我市建立完善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向整改工作倾斜,加大对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支持力度。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2024年以来,我市申请获得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3.5244亿元,实施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博茂港湾美丽海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项目,为鹤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海水养殖污染治理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积极探索和实践EOD模式。顺利谋划湛江市中心城区水生态治理及循环经济产业发展项目,解决湛江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资金11.8亿元。三是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支持。申请1.18亿元专项债券建设廉江市沙塘、金山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申请2.24亿元专项债券建设西城第一水质净化厂工程,进一步补齐我市污水治理短板。四是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推动湛江农垦局投入1.47亿元用于农场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市广业环保投资公司投资1.45亿元建设西城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三、主要成效

  我市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实践,作为推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高标准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推动督察交办案件办结,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一是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水质明显改善。我市通过实施水生态治理工程,铺设市政污水管网约77.3公里、市政雨水管网约4.4公里、地块雨污分流管网约142公里,开展错混接、漏接点位改造674处(约13.84公里),开展排水管网清淤125公里,新建生态补水延伸管约4.3公里,有效清理整治中心城区水体周边污染源,基本实现“长制久清”。二是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扎实推进鹤地水库渠首国考断面周边养殖污染整治,完成督察指出的禁养区200米范围内10户养殖场清退和200米范围外485户养殖场生态养殖改造,稳步推进“保水渔业”,全力防控藻类水华。2024年,我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省下达的考核目标要求。

  2.海洋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按照“清理一批、建成一批、转型一批”的总体思路,大力整治水产养殖污染,共建成尾水处理设施的高位池面积36966.88亩、1631户,依法依规清理关停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高位池面积4930.99亩、179户,引导养殖户转型为循环水、不排水(少排水)生态养殖的高位池面积3696.72亩、358户。推动10个县(市、区)建立岸滩垃圾长效清理保洁机制,通过第三方机构清理、“志愿者净滩行动”等方式,定期清理海滩垃圾,有效减少垃圾对海洋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2024年,我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为95.4%,超出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3.4个百分点,氮、磷等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

  (二)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一是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完成遂溪县滨河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新建污水管网约66公里;动工建设西城第一水质净化厂工程,进一步补齐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短板。二是加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全面开展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问题排查,建立排查问题台账并对照整改,完成全市77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三是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2024年以来,我市共完成217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市治理率达到82.3%。进一步健全全市乡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共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14923个。四是完善工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成岭北工业园区、白坭坡产业园区等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增工业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收集处理。

  (三)生态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一是提升工业园区(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完成坡头区科技产业园、麻章经济开发区、徐闻经济开发区等3个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或跟踪环评编制,督促廉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家企业和沙塘工业集聚区18家企业完成环保手续不完善问题整改。成立廉江市石材加工行业“小、散、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印发实施《廉江市石材加工行业环保整治指南》,分类实施廉江市233个石材加工企业整治工作。二是强化建筑垃圾管理。编制《湛江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等目标,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全过程管理机制。三是引导牛蛙养殖行业绿色发展。全面开展牛蛙养殖场排查,列出养殖户清单,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完善养殖手续和尾水治理设施。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完成45家养殖户关闭停养,指导4家养殖户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8家申办取水证、19家建设尾水处理设施。

  (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1.湛化集团磷石膏渣填埋问题整治取得新成效。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全面开展磷石膏填埋污染情况监测,编制鉴定评估报告和整改方案,对照整改方案印发《广东湛化集团有限公司磷肥废渣外运堆填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整治(管控)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实施单位、整治措施、完成期限等。谋划临港工业园区宝河路地上附着物(磷石膏)清运处置项目,已清运约6201吨磷石膏渣。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取得新进展。完成合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亿合建筑材料厂清拆、鹤地水库青年亭农家乐鱼庄整改及销号工作,消除饮用水源污染隐患。建成石角镇镇西区泵站及管网建设工程,将石角镇镇西区生活污水引入石角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鹤地水库的问题。

  四、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深层次、结构性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一些重点环境问题涉及面广、历史欠账多,整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如重点治污工程须进一步加快建设,断面周边污染源须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部分环境基础设施须进一步加强运维管理等。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市将持续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后半篇文章”,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坚持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分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督察整改成效经得起考验。进一步健全区域协同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区在环境治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合作,共同应对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岸滩垃圾长效清理保洁等机制,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强化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重点流域周边非法养殖、中心城区违法排水、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三)补齐污染治理短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西城第一水质净化厂、西城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湛江市东纯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处置场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治污能力。加大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督促养殖户配套完善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积极推广生态养殖,促进养殖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附件:湛江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docx

  

中共湛江市委员会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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