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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通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时间:2025-05-29 16:00:00 来源:中共湛江市委员会 湛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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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4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湛江市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4年5月24日将督察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我市,要求依规依纪依法严肃、精准、有效开展问责。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认真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市纪委监委成立督察移交问题问责工作调查组,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逐一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科学精准追责问责,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经查,湛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源截污不彻底,管控不到位,2023年有15条黑臭水体水质出现反复。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的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平时慢作为、急时抱佛脚,未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推进不力。湛江经开区、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等地政府(管委会)存在“等靠要”思想,责任落实不到位,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建成区黑臭水体问题仍然突出。根据调查情况,对6个责任单位和15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责令6个责任单位向湛江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给予5名处级干部诫勉处理;对10名领导干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批评教育。

  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受到严肃问责,体现了我市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各地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刻认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大力推进绿美湛江生态建设,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执法,坚决查处损害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件及其背后的责任、腐败、作风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优良作风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湛江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中共湛江市委员会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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