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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领公告

时间:2025-05-22 11:10:10 来源:湛江海警局开发区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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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14日,我站在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岛附近海域(20°53’29”N,110°32’59”E),查获一艘船舷涂有“腾汇丰”字样的船舶。该船为玻璃钢船,船长约6.08米,船宽约1.87米,船身为灰色,水线以下为黄色,船尾有“YAMAHA”汽油发动机一台,发动机上标有“40”字样。我站已依法对涉案船舶进行扣押。因涉案当事人未能提供涉案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等合法有效证件,无法确定船舶所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现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请上述涉案船舶所有人或权利相关人持相关合法手续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我站认领。逾期无人认领,我站将对上诉涉案船舶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0759-3586095


  湛江海警局开发区工作站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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