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贯彻实施法治湛江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为抓手,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动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议题4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开展多种形式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组织全市各单位参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课程。发挥市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的公务员初任培训等各类班次和领导干部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培训领导干部约5000多人次。在岭南师范学院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东海洋大学、岭南师范学院合作共建法治人才培养基地。
高标准推动涉外法治工作,试点搭建北部湾地区第一家县域涉外法律服务综合开放平台“徐闻县涉外法治服务中心、民商事涉外调解工作站”;推动成立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仲裁专业委员会)湛江办事处,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商贸合作建设。挂牌成立湛江法治故事国际传播基地,向全世界130多个国家推送大型湛江生物多样性纪录片《雷生万物》(国际版),创新法治故事的国际传播方式。
(二)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安排部署推进各项工作。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召开市委工作会议,强调要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湛江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召开湛江市法治建设及综合行政执法推进会,对依法治市、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迎检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部署。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我市2023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情况报告,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等。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开展2023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反馈的存在问题和“粤执法”湛江办案平台使用情况专项督察活动。
(三)持续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创新开展“述法+行政执法”述法评议,印发《湛江市2024年述法工作方案》,要求有关行政执法单位的述法行政执法内容占比不低于50%。推动300余名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县级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行政执法”述法评议。选取3家县级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以“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为主题进行“述法”汇报。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优化调整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着力优化调整金融、科技、民政、农业农村、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等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根据实际设置市海洋与渔业局,统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洋渔业、海洋执法等涉海职能。二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行以县级为主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局队合一”设置形式和体制机制。将市文化市场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监督支队保留的执法职能全部下放各区,并相应下划编制和人员。三是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实时公布市、县、镇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并对事项进行统一管理。目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共6716项,其中市级行政许可事项812项。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压缩率(减时间)为94.49%,跑动率0.025,依申请事项网上可办率为98.29%。推广“粤智助”政府服务一体机,全市“粤智助”政府服务一体机镇、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粤智助平台共接入设备2468台。二是完善“粤省事i湛江”专区建设,“粤省事”湛江服务事项已有898项,“粤商通”湛江专区可办事775项,覆盖企业注册登记等四大服务领域。三是“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我市在用“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为960个,可网办率为100%,涉及就业创业、开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四是推进“跨域通办”,我市先后与海口市、玉林市等地签订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可办其他地市的事项已增至874项。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出台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工作方案,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市医调委等机构实现无缝对接,邀请20家调解组织和412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二是设立诉讼服务站、网上巡回法庭、“无讼夜市”工作站114处,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办结执行案件4011件。三是深入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解冻涉企账号资金2287万元,建立规范涉企执法制度机制3项。
三、健全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一)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编制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推动将发展急需的20项立法项目列入年度计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议案2件,制定市政府规章1件。加强社会治理、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推进《湛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湛江市物业管理条例》《湛江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项目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4年度共审核规范性文件72件次,向省政府、市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12件,审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17件。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64件。
(三)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湛江市人民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保障《湛江市区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依规进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治护航。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行政执法规范文明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开展《关于2024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登记卡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培训,根据《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等规定,编写了行政检查规范指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编写18宗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编印并向全市300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发放行政执法应知应会“案头书”《湛江市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共计2400余册。
(二)建立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印发《湛江市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2024-2025年)》,推动建立“导师制”培训机制;印发《湛江市乡镇街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工作办法(试行)》,率先在全省建立法制审核协作工作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湛江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全市镇街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一是制发202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分为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加强对各执法单位的监督。二是使用《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执法监督提醒函》《行政执法督察简报》等形式,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2024年以来共计制发督察简报16份,提醒函20份。三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抓好电子监控设备排查,全市23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和188个道路电子监控设备的设置均已经过法制审核以及技术审核,设置地点均标识明显,使用前均已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开展城乡居民放心消费行动,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269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408家。全市市场监督系统处理投诉举报2.5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37万元。完成食品抽检任务3.62万批次、药品检验710批次。加强广告、网络交易监管,强化“两品一械”、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查办各类案件4734宗。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历史首次实现超期设备动态清零。二是强化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检查企业1897家(次),发现安全隐患3145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安装重点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17家,开展非煤矿山、工贸企业标准建设三级达标企业145家。三是加强医疗卫生和医保基金监管。制发《2024年湛江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管重点监督执法计划》,开展多项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案件394宗。医保系统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28家,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700多万元。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推进社会治理多元有效
(一)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目前全市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07个,涵盖交通、医疗、物业等领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湛江“枫桥经验”,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截至12月20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6572件,调解成功率98.5%,妥善化解一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申请渠道,在全市行政机关推广使用行政复议申请二维码。创新设立复议联络点,在法院、乡镇街道设立受理窗口。完善受理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等便民机制。2024年共收案1557宗,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221宗,其中调解和解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89宗,经复议被起诉的案件156宗,87%的行政争议案件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实质性化解。全市共办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34宗,撤改结案2宗,调解和解34宗,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16.3万元。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修订印发《湛江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7.8%,再创新高。开展全市生效行政裁判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未及时有效履行的行政机关,制发《提醒函》《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通知书》。出台《湛江市关于加强行政争议调解的工作指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先制定《湛江市行政复议机构移送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线索的工作规定》,强化追责力度。
六、健全法治政府科技保障体系,完善数字政府服务能力
一是深化市域治理“一网统管”。修订《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湛江节点管理办法(试行)》等,健全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完善云网一体化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完成“粤治慧”市级基础平台部署,目前“粤治慧”市级基础平台—“湛江智慧”成功接入了多个市、县(市、区)级专题。二是强化数字政府基础支撑。持续推进政务云建设,三家运营商已合作共建省政务云湛江节点,共支撑102个市县级单位,服务252个业务系统日常运行;完成市级统一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IPV6改造升级,网络覆盖市级政务单位148个、县级政务单位899个、镇(街)121个、村(居)1944个,初步实现SDN智能化管理和“一网多平面”支撑。三是多举措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和“粤执法”湛江办案平台。目前我市共有386个行政执法主体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开设账号,2024年度共公示各类行政执法案件近5万宗。推广应用“粤执法”湛江办案平台,推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三类案件全流程网上办案,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截至2024年12月,我市349个行政执法部门在“粤执法”湛江办案平台共办理3万余宗案件。
七、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新成效,但与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如个别县(市、区)或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有待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力量水平和管理要求还不相匹配、行政执法整体水平还需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配套机制还需完善。
2025年,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坚定扛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湛江“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和“与海南相向而行”的重大使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湛江。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法治湛江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管理闭环。四是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增强人财物保障,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五是打造法治型领导干部队伍,更好地担当起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践行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