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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霞山海关公告

时间:2024-12-02 11:25:2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霞山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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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霞山关缉公告字〔2024〕7号

  我关于2022年9月21日在湛江市坡头区南山镇新沟村查获的下列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当事人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有关当事人于2025年3月2日之前到我关办理海关手续,逾期我关将对下列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依法予以收缴。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或重量

特征

备注

1

木质船

长宽高(米):

13.8*3.14*0.76

1

(发动机处有一顶黑色顶棚,渔船外包围角铁)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霞山海关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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