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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时间:2024-11-12 11:08:15 来源:湛江海警局遂溪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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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21日,我站在遂溪县界炮镇杨柑河附近(21°20′43″N、109°57′42″)查获一艘船舶,该船无船名船号,由不锈钢架焊接而成,船长约10米,宽约2米,黑色船身。船尾安装印有“90PARSUn”字样的发动机1台,旁边有1个连接着的蓄电池,蓄电池上印有“12V480CCA”的字样,发动机左侧有1个蓝色的空水桶,1个驾驶台,驾驶台上印有“Ningbo Haiqiang Marine”字母的方向盘1个,船头有5件红色的救生衣。船上未发现有任何船舶证书和船上物品有关的证明材料,且现场无相关当事人。根据《广东省涉渔“三无”船舶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第六条之规定,我站于2024年10月11日在湛江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对上述涉案财物发布了认领公告,现公告期已满三十日,根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通告>》第三条之规定,我站决定对上述涉案物品予以没收处理。根据《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现对上述涉案物品没收决定进行公告送达。(联系人:吴警官,0759-7155110)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湛江海警局遂溪工作站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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