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湛部规2019-19),湛江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应开展意见调查工作,为广泛听取意见,现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湛江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
2.建设单位:湛江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3.建设地点:湛江综合保税区
4.项目概况:
根据《湛江综合保税区整体开发建设方案》,推动做好基础和监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按期申请验收,并在运行期间做好基础和监管设施的更新维护工作。本项目选址位于湛江综合保税区内,用地面积共217908平方米(合326.86亩),其中,基础设施项目位于封关三期围网范围内,面积194575平方米(合291.86亩),东至宝石路,西至仙塘村,南至宝石一横路,北至湖光路村;新建标准厂房位于封关一期范围内,用地面积23333平方米(合35亩),东至综保区封关一期政府储备地,西至海港大道,南至兴港大道,北至基础三期标准厂房;项目涉及的综合保税区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覆盖综合保税区全范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道路工程;(2)管网工程;(3)围网工程;(4)信息化工程;(5)行政备用卡口;(7)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8)综合保税区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等。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战略部署和规划要求,以完善湛江综合保税区内基础设施,基本达到封关验收要求为目标,为湛江综合保税区发展总体规划分阶段目标的实现打下基础。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及运营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征求公示对象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第三方机构阐述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调查第三方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路45号褀祥大厦
联系人:程工
电话:0759-3289718
电子邮箱:1067645336@qq.com
湛江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