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门诊特定病种评估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以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精神,结合《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指引的通知》(湛社保〔2021〕296号)以及《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的通知》(湛医保〔2024〕69号)要求和规定,我中心于10月14日组织市区三甲医院医疗专家,对申请定点的湛江久和医院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合格。现拟予以湛江久和医院有限公司职工和居民门特病种(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医保定点资格。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示期内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欢迎以书面或电话(联系电话:0759-3367967)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8日
关于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门诊特定病种评估情况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