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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委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4-11 09:19:41 来源:中共湛江市委 湛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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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法治湛江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推动我市法治政府高水平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重点部署,着力落实。印发《中共湛江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决定》,要求各级党组织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镇街党政正职分期分批进行集中轮训,对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全面开展轮训。举办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网上专题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推动全市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邀请省级单位专家学者专题授课,组织全市各单位参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发挥市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的公务员初任培训等各类班次和领导干部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印发《湛江市加快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建设的工作方案》,推动市委党校、岭南师范学院、广东海洋大学等院校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

  (三)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安排部署,研究推进各项工作。印发《湛江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中共湛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湛江市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按照《湛江市2023年述法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书面述法+评议”工作。印发《湛江市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巡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工作指引》,充分发挥法治督察“杠杆”作用。印发《湛江市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实施方案》,推选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2个综合候选地区和3个单项候选项目顺利入围省初选环节,其中“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项目被省列入向中央推荐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候选项目。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深化县镇扩权赋能改革。开展县镇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梳理调整,已分三批次将县级11008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下放至镇街。深化功能区体制机制改革,以湛江经开区为试点,实现首批次83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湛江经开区实施,赋予各县(市、区)更多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组织开展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委托下放第三方评估工作。

  (二)丰富“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完成“一件事”业务申办审批系统升级改造,以数字化手段推动审批流程再造,实现全市503项“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可网办率达99.2%。提高“粤系列”平台服务水平,在“粤省事-i湛江”专区上线服务事项963项,全市实名注册人数超793万人,市民通过“粤省事”查询办理业务1.08亿笔;在“粤商通”湛江专区上线可办事项715项,在全市部署“粤智助”机2464台,覆盖262项便民服务事项,累计服务群众22万人,办理业务336.3万件。

  (三)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对湛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0版进行改造升级,在全省率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所有交易环节全流程线上操作,创新推出“两个一屏可视”服务,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全流程各环节行为全程可视、动态留痕、实时监管、公开可查。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分三批公布27家市直单位适用的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印发《实施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其中明确对个体户、中小微企业等当事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责令其及时改正,免以行政处罚,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成立湛江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意见,建立8项法检协作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健全完善“府院联动”“执转破”等工作机制,成立湛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广发、华兴、平安等银行协商设立破产管理业务服务网点。

  三、健全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一)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科学编制市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推动将我市发展急需的13项立法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加强重要领域立法,重点对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政府法治建设等方面构建规范体系,截至2023年12月,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1部、政府规章4部。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湛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评估和实施后评估的程序和标准。2023年我市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61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25件次、部门规范性文件36件),办理公民建议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审查县(市、区)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

  (三)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制定政府规章《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目录管理、专家的遴选、决策工作流程等内容。组织编制我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规范政府合同标准。为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完善专家参与政府决策工作机制,我市选聘60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组成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库。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行政执法规范文明

  (一)加快推进市县镇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推动建立市、县(市、区)、镇街三级贯通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计338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推动建立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监督会商机制。探索湛江市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公开选聘30名湛江市行政执法监督员。

  (二)依托湛江市级执法办案平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市级执法办案平台,实现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三类案件全流程网上办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截至2023年12月月底,全市351家行政执法单位在市级执法办案平台共办理1万4千余宗案件。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截至2023年12月月底,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统一换发(新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1万2千余张。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劳动监察部门扎实开展源头治理欠薪,及时查处并纠正企业违规用工行为,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247户,为3605名劳动者追回工资4484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欠薪案件54件;对全市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12家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交通运输部门与海南、广西相关单位签订区域执法协作协议,建立完善区域执法协作机制;部署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截至2023年11月,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共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262宗(其中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测点处罚3178宗),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超限超载违法案件5144宗。生态环境部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违法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工作指引》,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理简易鉴定评估与赔偿磋商案件3宗。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推进社会治理多元有效

  (一)深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社会治理综合网格运行机制。印发《湛江市建立“1+6+N”工作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实施方案》,重点明确基层综合网格员的职责,强化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功能,建立健全多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全面夯实治安防控基础,强化社会面防控,校园、医院等重点单位“最小应急单元”覆盖率100%,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数、八类严重暴力案件连续两年下降。在全省率先制定司法协理员制度。印发《湛江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通知》。2023年7月,市司法局作为全国唯一的地级市代表在司法部召开的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介绍经验,受到左力副部长及全国各地与会领导的好评。2023年1至11月,全市退休法官人民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纠纷513件,调解成功485件,调解成功率94.5%。所有调解成功案件涉案金额4835.7万元。2023年10月我市获司法部表彰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共4个,受表彰数量与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并列第一。

  (二)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审前和解工作,行政机关不作为案件的争议化解率超过9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3%。

  (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成立以政府为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中的“智库”作用,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全市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61宗,立案受理623宗。

  六、健全法治政府科技保障体系,完善数字政府服务能力

  (一)深化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推动大数据应用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度融合,在“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推出湛江特色应用“矛盾纠纷·码上办”,并上线“粤省事”湛江专区,成为全省率先在“粤省事”平台提供“矛盾纠纷·码上办”业务服务的地市。完成“粤治慧”市级基础平台部署,接入市级经济运行、政务服务、赤坎区智慧城市领导驾驶舱、坡头区智慧城市和霞山区智慧城市等5个应用专题,逐步完善专题建设内容,加快构建市县两级联动的“一网统管”体系。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统筹有关部门主动认领监管事项和上报监管数据,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截至2023年底,我市上报监管数据事项604项,监管事项覆盖率100%。

  (三)强化数字政府基础支撑。建成第一期国产政务云平台,持续推进省政务云平台湛江节点升级扩容,完成市级统一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IPv6改造升级,网络覆盖市级政务单位148个、县级政务单位899个、镇(街)121个、村(居)1944个,初步实现SDN智能化管理和“一网多平面”支撑。

  七、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与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如个别县(市、区)或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还有差距,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职权下放和监管需要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扛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湛江“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和“与海南相向而行”的重大使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的工作部署,抓紧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湛江。

  (一)全面提升政府履职能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健全政府诚信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推出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系列改革举措,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深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完善行政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有效扩大立法、决策、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常态化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三)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规范涉企执法。加快构建完善市县镇三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四)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全面贯彻述法制度,进一步扩大述法主体范围,丰富述法形式,强化考核评估机制,推动法治成果的有效运用。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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