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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时间:2024-03-14 10:34:33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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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附件:湛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pdf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湛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解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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