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23年第二批新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指引的通知》(湛社保〔2021〕296号)规定,我中心联合市医保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派出工作人员和市区三甲医院医疗专家组成医保“两定医药机构”检查评估小组,对新申请医保定点的8家医院、2家门诊部(诊所、卫生站)、10家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现将评估意见公示如下:
一、8家医院的评估情况
(一)合格8家,拟予以医保定点医院资格。
1.遂溪县洋青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2.遂溪县港门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3.遂溪祥和医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4.雷州市东里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5.吴川粤西医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6.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医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予以职工及居民门特病种: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7.湛江麻章辉文医院,拟予以增加职工及居民甲状腺恶性肿瘤非放化疗及靶向药物治疗病种。
8.湛江麻章博爱医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二、2家门诊部(诊所、卫生站)的评估情况
(一)合格2家,拟予以医保定点门诊资格。
1.湛江霞山容强文口腔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资格。
2.湛江赤坎社康西医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资格。
三、10家药店的评估情况(新申请定点9家,双通道药店申请名称变更1家)
(一)合格9家,拟予以医保定点药店资格。
1.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赤坎区京基商业街分店;2.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和济药店;3.湛江泽林堂药房有限公司;4.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霞山东山花园店;5.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赤坎海湾郦都店;6.湛江市赤坎区若心堂药房有限公司;7.湛江市麻章区新圩保民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8.湛江黄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赤坎区碧瑞分店;9.湛江黄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赤坎区百金分店。
(二)拟同意重药控股(广东)有限公司廉江分公司变更名称为和苹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1日),公示期内对评估结果有意见者,欢迎以书面或电话(联系电话:0759-3367967)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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