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农网建设,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规范烟草制品流通秩序,构建布局合理、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湛江市烟草专卖局起草了《湛江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湛江市烟草专卖局专卖办邮箱zj_zmb@gd.tobacco.com.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商务大厦24楼湛江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来信请注明“《湛江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4日。
附件:修订《湛江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部分条款内容的说明
湛江市烟草专卖局
2023年3月29日
修订《湛江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部分条款内容的说明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发证,体现行政许可的公平公正,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湛江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第一条修改为 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烟草制品经营秩序,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利益,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农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新增第十六条为 本规定所称的农网、城网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分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码规则》(国统字〔2009〕91号)规定的城乡划分代码进行统计,111表示主城区,112表示城乡结合区,121表示镇中心区,122表示镇乡结合区,123表示特殊区域,210表示乡中心区,220表示村庄。
第三章附则条款数量由第十一条至第十九条增加至第十一条至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