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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时间:2022-05-10 20:26:53 来源:徐闻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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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6日凌晨6时许,徐闻海关缉私分局联合徐闻县公安局、徐闻县烟草专卖局等执法部门在徐闻县迈陈镇新地港海边开展查缉行动,经路上追缉,于徐闻县迈陈镇迈陈下村S376省道附近查获1辆装载有走私香烟的银色小货车(车牌号:辽PWY722),车上载有走私香烟约89.92万支;于徐闻县南山镇龙埚村委会灵山宫村附近查获另外1辆装载有走私香烟的白色小货车(车牌号:冀DM0E99),车上载有走私香烟约75万支。辽PWY722、冀DM0E99车上所载卷烟无任何合法手续,包装上未印有国家规定的专门标识,不属于正常进口的卷烟,已涉嫌走私。因两个案发现场均未发现当事人,且无法确定该批货物所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责令有关案件当事人及货物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徐闻海关认领货物并接受调查。逾期我关将对涉嫌走私车辆及卷烟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徐闻海关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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