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东运河、西运河、东海河、四联河、沙铲河管理范围的公告
为依法规范河道堤防的管护,确保河道防洪安全、工程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东运河、西运河、东海河、四联河、沙铲河管理范围划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一)东运河:自遂溪县685乡道至出海口,长约36.053千米。
(二)西运河:自遂溪县雷坡坑水库至雷州市土乐水库,长约56.261千米。
(三)东海河:自廉江市三角山村至麻章区外坡村,长约86.20千米。
(四)四联河:自廉江市扶岭小学附近至黎田仔村,长约38.14千米。
(五)沙铲河:自廉江市腾坑至九洲江,长约62.53千米。
二、划界标准
有堤防的河道、湖泊,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堤防和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管理范围为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设计洪水位应当根据河道防洪规划或者国家防洪标准拟定。
有堤防的江心洲,堤防、护堤地及堤防迎水侧以外滩地属于河道管理范围;无堤防的江心洲,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所淹没范围属于河道管理范围。
三、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一)有堤防(规划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
1.东运河、西运河、东海河、四联河有堤防段的管理范围为左、右外边坡脚之间用地范围。
2.沙铲河有堤防段的管理范围为背水侧堤脚线外延10m。
(二)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
1.东运河、西运河、东海河、四联河无堤防段的管理范围线为征地红线。
2.沙铲河自起点至长青水库上游茨良山为无堤河段,管理范围线为5年一遇设计水位与两岸交界外延5m,自岭背下至新屋场为无堤防有规划河段,管理范围线为5年一遇设计水位与两岸交界外延5m,盲公山至车岭园为无堤防河段,管理范围线为30年一遇设计水位与两岸交界外延10m,荔枝山至终点左岸为无堤防河段,管理范围线为30 年一遇设计水位与两岸交界外延10m。
四、管理要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设房屋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
(四)设置拦河渔具;
(五)弃置、堆放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和其他阻碍行洪或者污染水体的物体;
(六)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与防汛抢险无关的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和河长制公示牌、河道划界公告牌、界桩等。
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属行业管理需要,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二)本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具体有关节点坐标请到湛江市水务局实名查阅。
特此公告。
附件:东运河、西运河、东海河、四联河、沙铲河管理范围示意图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