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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七大领域成重点

时间:2014-09-04 08:37:3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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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陈立华 何有凤 通讯员郑群)记者日前从市安委办获悉,为深刻吸取全国近期发生江苏昆山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根据全国、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将于8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油气、可燃性粉尘、道路交通等七大领域成为检查重点。

  据了解,此次检查将突出三个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检查督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九打九治”专项行动相结合;排查隐患与教育警示相结合。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加强油气输送管线及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发改、住建、规划部门要牵头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重点对与居民区、工厂、学校等人员密集区和铁路、公路、隧道、市政地下管网及设施安全距离不足,或穿(跨)越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限期更新、改造或者停止使用;加大油气管道占压清理力度,特别是在城镇化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中,对可能影响油气管道保护的,要制定并落实油气管道保护的具体措施。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此项检查工作。

  二是加强可燃性粉尘安全专项检查。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要求,重点治理从事铝、镁材加工过程中,采用压铸、抛光、打磨工艺,产生铝镁粉尘,容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有关企业、单位和场所。依法取缔未设置独立厂房,或厂房设置在居民区内,或相关证照不齐全的企业;对建筑结构、通风除尘、清洁制度、禁火措施、器材配备、电气电路、检维修作业、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应急预案等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改。

  三是加强道路交通专项检查。由公安部门与交通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公安部门重点检查剧毒物品、爆炸物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准运制度执行情况;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情况;摩托车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交通部门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路危险路段以及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道路旅客安全运输情况;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情况;源头治超情况等。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六部门继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四是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深化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进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情况;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开展针对涉及光气、氯气(液氯)、液氨、硫化氢、甲醛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零售网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尾矿库综合治理、汛期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专项行动落实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任务完成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七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由建设、交通、城管、水利、电力等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部门重点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别加强对隧道、桥梁、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为重点的检查。

  同时,中央、省驻湛和市属企业也按要求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等建设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培训等落实情况;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另外,机场、铁路、电力、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水利、旅游、环保、学校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由相关部门单位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生产特点,制订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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