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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核发(初始教育、继续教育)办事指南(2017年)

时间:2017-02-21 10:52: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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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生产

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

合格证核发(初始教育、继续教育)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具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核发(初始教育或继续教育)申请条件之一的个人。

(二)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二、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三、许可条件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审批: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四、申请材料

(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申请表(原件纸质1份,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收复印件1份)

(三)照片(电子版彩色免冠1寸)

(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任职文件原件纸质1份)

(五)安全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办继续教育的提供)

注: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五、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三)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统一安排考核,考核结束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四)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八、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名称: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安全监管局窗口

窗口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窗口电话:0759-3197185

 

    九、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一)查询电话:0759-3197185

(二)投诉电话:0759-3181513

(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http://www.zjfz.gov.cn

2、行政诉讼:http://www.zjcourt.gov.cn

(四)事项详细办事指南请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分厅查阅:http://www.zjws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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