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老年人优待证审批

时间:2009-07-29 09:56:00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一)行政审批内容

老年人优待证

(二)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湛江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湛府〔2005〕1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办理。

(四)审批条件

本市年满60周岁以上公民。

(五)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2、红底彩色小一寸近照一张;3、孤寡五保老人还需单位证明并经工会(有工作单位的)或民政部门(无工作单位的)审核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

(六)申请表格

(七)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户口所地在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民政办

(八)审批决定机关

户口所地在或居住地的县(市、区)老龄办

(九)审批程序

申报→受理→发证

(十)审批时限

即办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年满70岁办理换证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凭老人证享受优惠。

(十三)审批收费

老年人优待证工本费4元/本,批准机关文号:湛价函〔2005〕23号文。

(十四)审批年审或年检

(湛江市民政局)

相关文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