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徐闻县角尾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徐闻县人民政府、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徐闻县人民政府关于恳请审批〈徐闻县角尾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徐府〔2024〕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徐闻县角尾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徐闻县角尾乡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徐闻县角尾乡建设成为滨海风情旅游名镇与独具魅力的历史文化重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徐闻县角尾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77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99平方公里、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08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5.82平方公里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落实蓝线、绿线、黄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遵从自然地理格局,强化三条控制线底线约束作用。统筹“三生”空间,形成“两心两轴四区”的国土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为核心、以全域为重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全域生产、生活、生态、安全的空间需要,促进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提升徐闻县角尾乡综合承载能力,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
五、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发挥《规划》对镇村建设的引领作用,指引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和手段相结合,增强重点镇综合服务功能。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强化宅基地、乡村产业项目用地保障。统筹镇村连线成片建设,建设美丽圩镇,修复田园生态景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等保护,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周边环境,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建设“江海魅力之城,田园风情之乡”,打造具有江海魅力、田园风光、人文和谐、自然质朴的城乡风貌特色。
七、夯实基础设施保障。预留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空间,完善区域和城乡综合交通、道路网络布局,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加强城镇安全风险防控,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提高城镇安全韧性。
八、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全面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各类生态要素保护利用与修复,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助力绿美湛江生态建设。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九、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徐闻县角尾乡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徐闻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统筹编制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本次规划相关指标数据以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备案的镇级总规数据库关键图层数据为准。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