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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时间:2022-08-23 15: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领导下,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实际,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切实承担起政府立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湛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使命任务。严格执行立法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市政府制定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规章,以及市政府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按程序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持续完善政府立法体制

  各立法项目负责部门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突出有效管用的目标导向,积极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突出问题,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起草阶段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召开各种座谈会、专题研讨会、到基层调查、收集各方面资料等形式,摸清立法调整事项的现状、问题、缘由、出路和方案。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研究意见,深入分析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确立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等,在形成基本共识的基础上,起草条文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打磨完善。征求意见时,要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不断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审议阶段,要密切配合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工委做好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协调论证和修改完善等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办,及时安排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项目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保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三、按时高质量完成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各立法项目负责部门要按照立法工作计划,做好立法草案起草的部署和安排,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工作力量,统筹安排进度。对当年拟完成项目,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压茬推进起草、调研、论证、送审等各环节工作,同时保证质量;对预备项目,要及时开展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条件成熟的应主动提请市政府审议或列为下一年度内完成项目,条件不成熟的要在本年度结束前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对调研论证项目,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调研论证工作,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最迟于2022年10月底向市司法局报送调研论证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强化计划执行刚性约束,年度内完成项目不能按时完成起草工作或确需暂缓办理、终止办理的,要向市政府报告或请示同意。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起草工作的,市政府将予通报批评。市司法局要加强协调指导、审查把关、督促评估,对重点难点项目提前介入,对进度滞后项目强化督办,并按要求组织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确保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按时高质量完成。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0日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当年拟完成项目(4件)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2件)

  1.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起草)

  2.湛江湾保护条例之保护范围草案(市自然资源局起草)

  (二)拟由市政府制定的规章(2件)

  1.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起草)

  2.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司法局起草)

  二、预备项目 (10件)

  (一)法规项目(6件)

  1.湛江市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起草)

  2.湛江市海域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

  3.湛江市港口岸线保护条例草案(市交通运输局起草)

  4.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起草)

  5.湛江市原水管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市水务局起草)

  6.湛江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

  (二)规章项目(4件)

  1.湛江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委托市气象局起草)

  2.湛江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起草)

  3.湛江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委托专业团队起草)

  4.湛江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委托湛江海事局起草)

  三、调研论证项目(1件)

  规章项目(1件)

  湛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承办)

  备注:

  1.预备项目条件成熟的,市司法局可以根据出台项目的完成进度适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和打包修改,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有关部署进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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