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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湛江市政府督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时间:2021-06-27 16:24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市政府决定建立督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组织市政府督查工作,研究拟定市政府督查工作制度;研究拟定政府系统市级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统筹规范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统筹协调配合国务院大督查对我市督查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国务院督查激励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办理工作;协调组织做好省政府、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曹  兴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杨杰东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张敏学  市发展改革局二级调研员

  范新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

  郑  能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张长青  市科技局三级调研员

  谢  清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吕汉武  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  雄  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志华  市国资委副主任

  麦冬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麦颖文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易雄杰  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谢  敏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郭农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  奋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中斌  市水务局副局长

  龙锦贤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李  颖  市商务局副局长

  韦  斌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赵瑞明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叶道波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级调研员

  黄  明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室,由市政府督查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办公室主任担任。

  (二)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有关地方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

  (四)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湛江市政府督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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