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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网时间:2019-07-11 10:5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湛江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制定计划》和《湛江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全力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法制保障。遵循这一指导思想,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现就做好市人民政府2019年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在立法工作中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确保立法工作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适应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需要,以立法引领、规范和推动改革发展。在制定政治方面、重大经济社会方面的规章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同级党委(党组)。

  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以提高立法质量为目的,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所有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依法依规需要保密的除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健全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立法组织协调机制,市司法局要充分发挥在政府立法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站在全局的高度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列入本年度内完成的项目,各起草单位要抓紧起草,在完成时间一个月前向市人民政府报送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并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法规规章起草审核工作规定》和《湛江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提交准确详细的说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送审稿,市司法局退回起草单位重新研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对规章规范性文件项目进行调整的,起草单位应当向市人民政府书面说明理由。对于没有列入计划的项目,起草单位应当自行充分研究论证;未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不得自行上报送审稿。规章草案送审稿直接报送市司法局审核,由市司法局按现行程序经合法性审查后形成提请审议稿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报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起草单位根据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提请审议稿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市司法局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强化进度管理。对列入计划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要抓紧组织审核审查,涉及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要妥善处理,不能久拖不决;经充分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要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倾向性意见,及时报市人民政府。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附件:1.湛江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制定计划

           2.湛江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7 月11日

附件1:

湛江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制定计划

  一、 年度内完成项目

  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间:2019年8月

  二、预备项目

  1.湛江市无偿献血管理暂行办法

    起草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间:2019年10月

  2.湛江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起草单位:市司法局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


附件2:

湛江市人民政府2019年

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

    起草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间:2019年 6月

  2.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起草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间:2019年6月

  3.湛江市促进水海产品和冻肉进口的若干办法(试行)

    起草单位:市商务局

    完成时间:2019年6月

  4.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发展扶持办法

    起草单位:市商务局

    完成时间:2019年 8月

  5.湛江市长期存放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间:2019年 10月

  6.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起草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间:2019年10月

  7.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

    起草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间:2019年10月

  8.湛江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起草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间:2019年 12月

  9.关于促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起草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

  10.湛江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起草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间:2019年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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