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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时间:2019-12-30 11:14

  省人民政府:

   2019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各项要求,积极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让法治成为湛江新时代核心竞争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我市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部署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精准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我市制定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切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组建了中共湛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印发了《湛江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湛江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我市依法治市的年度主要工作进行部署。

  (三)强化督查检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我市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评和专项督查。自2013年开始,我市每年开展依法行政考评。考评对象从最初抽选部分市直单位逐步发展为覆盖全市市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考评后将依法行政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和考评结果等情况向全市进行通报、责令整改。2017年起,我市开展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设立“全面依法治国”考核项目,下设“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机构改革后,2019年由重新组建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针对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反馈情况,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工作的通知》及工作方案要求,同步组织开展了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工作;配合做好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工作等。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完成了45个市直部门共计8345项政务服务时效实施清单编制,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梳理,形成《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二是大力简化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手续。对纳入县级及以上政府投资计划或同级政府审定的专项规划、行动计划、近期实施计划等明确的项目,部分改扩建项目以及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先行开展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三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成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重新梳理6.37万个,实现全市2045个镇村服务事项全覆盖。组织全市有关部门结合机构改革对所属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认领,已完成政务服务认领16855条。四是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已完成79个部门进驻登记和实施工作,开通56种证照目录,累计签发电子证照2723.8万张,逐步实现群众办事“三少一快”。五是全力提升在线政务服务能力,市直单位实施率已达99.6%,县级部门实施率已达99.1%;全市依申请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2%,一窗办理率73.9%,支持网上支付率73.6%,“最多跑一次”事项15908项,支持容缺受理事项1105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立法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2019年向市人大报送了2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发布了2部政府规章,重点推进创新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群众权益等领域立法。二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6件;各部门出台了规范性文件43件,涵盖我市加强生态文明和社会建设、倡导绿色发展、“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以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三是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我市对全市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一次全面清理,经清理,我市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包括以市府办名义印发)文件87件,其中予以保留文件52件、予以废止文件11件、宣布失效文件9件、适时修订文件14件、延期文件1件。对证明事项、涉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涉综合行政执法文件等进行了专项清理。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编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向社会公布。我市要求承办单位要严格遵照《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组建了我市立法咨询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聘请了55名各类专家作为立法咨询暨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三是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积极为政府各项工作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在政府规章起草、重大决策、法律咨询等方面均发挥了“法律智库”作用。今年以来,我市4名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共为市政府行政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90余条。四是健全市政府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机制,研究修订《湛江市政府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规定》《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湛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办法》等。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我市印发实施《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邀请省司法厅派员授课,参加培训人员约250人。目前我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公示的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共计326个,其中市直单位33个,县(市、区)直单位293个。各级执法主体的执法信息录入工作正在继续推进中。

  (二)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实际情况,我市举办了3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对来自市直单位和县(市、区)有关单位共计761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3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本着服务基层,为基层减负的宗旨,我市就近设置考场,服务考员共1939人。

  (三)重点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我市以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对监管的“监管”为目标,以数据治理为支点,在“数字政府”整体框架下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全面提升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六、加快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全面信息公开。2019年,我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9万条,微信推送信息2383条,公开内容涵盖市领导政务活动、经济建设、政务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重点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深入解读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背景、重点任务、主要目的等,准确传递政策权威信息。全年发布相关解读文章47篇。三是做好新闻发布和政民互动工作。全年共举办和转载新闻发布会2场,年内市政府领导接受各类媒体专访6次。四是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承办、督办依申请公开314宗。五是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和人民网,累计承办答复“网民给省长留言”68宗,及时回应网民关注关切。六是围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将全市大部分市直部门的政府网站集约化为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频道,同时把频道的栏目和页面进行统一部署。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19年截至目前为止,我市共收到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68件,受理50件,不予以受理10件,告知8件,涉及土地、环保、安全生产、拆迁、建设、拘留、行政强制、信息公开等方面。2019年截至目前为止,办理经行政复议后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63宗,办理未经行政复议直接起诉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4宗。其中开庭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宗、组织听证7宗,现场勘验、实地调查21场次,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加强对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程序正当性进行严格审查,从而促进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推进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我市创新开展选聘退休法官担任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在赤坎区率先启动,并迅速在全市推广,努力打造新时代湛江特色的“枫桥经验”。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90%的县(市、区)完成了选聘退休法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任务,全市56名优秀退休法官先后上岗,落实了专项经费共250余万元,并在调解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大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服务投诉等服务功能。二是出台《湛江市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办法》,从5月1日起,大幅度提高全市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补贴标准,我市是继广州市之后全省第二个提高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地级市。我市受理采用证明事项承诺制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共47宗,其中邱某某刑事附带民事代理案件,是全省首宗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三是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共为1941条行政村配备了431名法律顾问,2019年1-6月全市法律顾问律师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7181人次,为村(居)修订村规民约427条,为村(居)审查合同249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23份,调解矛盾纠纷570宗,开展法治讲座4034场次。

  八、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2019年,我市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2019年12月4日,我市组织开展了2019年湛江市宪法宣传周和法治文化节,当天共有90余个单位、200余名普法志愿者、5000人次群众参加活动,展出宣传版面190余块,发放宪法小册子、普法宣传资料10万余份,现场答疑560余次。各地还根据实地情况组织开展各种宪法主题宣传晚会、宪法朗诵、讲解宪法条文等活动,其中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举办的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晚会,搭建了网络直播平台,网上直播观看人数达到324余万人。

  (二)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19年12月3日,我市组织开展了2019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选取了5个市直单位进行现场评议。在评议会议现场,各单位通过向公众播放普法工作视频、派发法律法规宣传册子,摆放普法工作展板和台账资料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展示了各自的普法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政府也逐步地开展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力争做到全市覆盖。

  (三)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和方式进行学法普法。我市举办了两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法治专题讲座;组织我市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试;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主题活动;创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在广播电台合作开播《一分钟听法律》专栏节目;开展湛江市普法宣传车大巡游活动等。

  通过参加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和广东省首届法治文化节评选活动等活动,我市制作了原创歌曲《为正义站岗》、微电影《初心》、《为民服务 代代传承》、《为民三代传承守初心》、《迎国庆送祝福》等音像视频,其中原创歌曲《为正义站岗》被司法部微信公众号采用,在新华社客户端阅读量达93余万人次。微视频《为民服务 代代传承》被“学习强国”手机客户端采用。

  九、存在问题

  2019年,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有些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对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认识程度上存在逐级减弱的情况,对本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缺乏总体统筹的认识和措施。单纯认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就是法制机构或法制部门的一项具体业务工作,形式上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就是文字上的工作任务,甚至于认为依法办事框框多、程序繁,不便于开展行政工作。

     (二)有些单位对推进本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措施不多、督导不力。对于如何推进本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我市各单位还是惯常以发文落实发文、以制度落实制度,没有将《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各项指标任务执行到位,往往上级部门推行什么工作,被动执行什么工作,至于如何落实却没有具体措施,导致落实效果打折扣。客观上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有着一个自上而下的总体推进,但各单位还需根据自身的主责主业,选准突破口,抓住关键点,创新地主动地开展工作。如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湛江市司法局在全省首推退休法官担任人民调解员、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全省率先完成城市管理领域大部制改革机构设置等等,做到力争上游,力创新举。

     (三)有些单位对上沟通不足,对下指导不够。对上存在缺乏领任务、攻难关的决心和勇气,如在省创建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上,我市主动申报的单位数量较少;缺乏主动汇报、争取支持的行动,但如市财政局今年来主动争取上级资金,为湛江的振兴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为我市立下表率。对下缺乏督查指导,随着改革方案的不断出台,下放和部署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多,基层面临承接改革任务和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双重压力,作为市一级单位或县(市、区)政府应跟踪落实,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队伍建设,搞好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四)执法普法力度不够,群众满意度不强。近年来我市在各项考评督查工作中,结果显示群众满意度调查上都稍显落后,反映出执法普法的力度不够,群众满意度不强。一是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好我市便民为民的好措施,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维护机制,力促增强我市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考评督查的抓手作用发挥欠缺。目前来看,我市已有的考评督查存在领导重视不够、公众参与不足、应用力度缺乏等诸多问题。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内部考评为主,也引入了公众评价机制,但无论是从考评的结果方面,还是社会参与程度方面,公众评价都未达到令人满意的水平,其考核结果往往反映不出依法行政工作的真实情况,也发挥不了实质性的监督效果。另一方面,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虽然与绩效考核挂钩,比例也在逐年增加,但总体来说,各项考评督查仍然是重成绩、轻应用。

  十、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我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三个文件内涵实质,自觉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要拿出更大的勇气和魄力,自觉运用改革思维谋划和推动工作,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

  (二)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大局意识。我市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主动作为,跳出部门框框,做到互相支持、互相配合。要把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的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法治改革成效的标准。只要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有利于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安全稳定,不管遇到什么阻力和干扰,都要坚定不移向前推进。

  (三)进一步压实责任,引导广大干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以问题导向为起点,开展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工作,做到责任到底、整改到底,确保取得成效。坚持正向激励,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进一步精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措施。改变当下法治政府建设举措简略、粗糙,多宏观原则性的做法、少操作性制度安排的现状,确保以后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具备切实可行、切中要害的措施。出台任何一项法治政府建设措施,均对其任务有效分解,确定责任归属,明确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标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发挥考评督查的抓手作用。在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建立细致可行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强化考评的严肃性并提高考评的实效性。一方面,引入第三方考评机制,借助全社会力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客观公正地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评价。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考评的结果应用力度。坚持赏罚分明、奖惩并举,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力的部门,要动真格、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

  (联系人:陈家誉,联系电话:189276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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