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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湛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解读

来源:本网时间:2020-12-23 18:01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湛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于2020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对《湛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部分条款予以修改。本文通过问答的形式,对修改的内容进行解读。

  Q:为什么要修改《暂行规定》?

  解答: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及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二是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我市制度建设,提高制度质量。

  Q:《暂行规定》修改的内容何时施行?

  解答:自2020年12月19日起施行。

  Q:《暂行规定》修改后网约车管理规定有哪些新变化?

  解答:主要的变化有三个方面。

  第一,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方面。规定申请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交通运输部规定的条件,具体的技术标准和营运要求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再限制网约车车辆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加入一个网络预约车平台公司。

  第二,申请材料方面。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不再要求提交投资人和负责人的身份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报告复印件;办理网约车运输证,不再要求提供车辆购置税发票。

  第三,网约车驾驶员居住管理方面。不再要求非本市户籍驾驶员在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约之日起3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镇(乡、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居住证。对该类驾驶员的居住管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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