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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政府采购项目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时间:2020-06-12 18:44

  《湛江市政府采购项目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早在2016年1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全省范围内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上实现电子化交易和信息资源共享。2019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要求突出公共服务,健全平台电子系统,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19〕41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对新形势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主要措施。2019年10月,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各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从去年开始,广东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服务。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法律规定,为深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在广泛深入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20年5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市财政局联合拟文,经市政府同意后公开印发了《实施方案》。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把所有适合以市场化形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全部纳入平台体系,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进行配置,有利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建立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有利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供给,提升交易的便捷性、公开性、透明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内容解读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我市辖区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从今年7月起全部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原则,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着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着力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好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分为7个部分:进场时间与范围、进场方式、报名登记和开评标室的申请、信息发布管理、投标保证金管理、评审专家抽取管理、保障工作等,解读如下:

  第一部分:进场时间与范围。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湛江市辖区内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的,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场地进行报名登记、开评标等。

  第二部分:进场方式。通用集中采购项目按原操作流程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的,在采购计划备案确认后,各采购人与社会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同时须明确要求社会代理机构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进行报名登记、开评标。

  第三部分:报名登记和开评标室的申请。统一由各社会代理机构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

  第四部分:信息发布管理。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信息除在政府采购网发布外,还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第五部分:投标保证金管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与社会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时,须明确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标明将投标保证金提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统一管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退还日期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部分:评审专家抽取管理。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统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抽取。

  第七部分:保障工作。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市财政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充分做好进场的准备工作,制定申请流程和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确保及时调配场地供代理机构开展咨询、开评标等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zhanjiang.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1273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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