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3〕 8号文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湛江市司法局时间:2019-01-12 11:21
一、个别条款限制公民财产权益。如该文第二条 “市区的入户条件和对象”中的第十点,以个人在市区购买商品住宅面积大小,作为个人市区入户条件,限制购房者入户人数。
二、主要内容已被市政府文件《港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意见》(湛府[2016]57号)、《港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推动非户籍人ロ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办[2017]58号)涵盖。
原文链接:https://www.zhanjiang.gov.cn/szfwj/content/post_1280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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