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雷州市龙门镇2024年度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5〕18号
时间:2025-03-27 10:35:24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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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查雷州市龙门镇2024年度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雷自然资〔2024〕15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雷州市龙门镇2024年度第十一批次使用0.6525公顷建设用地,即同意将雷州市龙门镇德地村德地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6525公顷(耕地0.6498公顷(不涉及水田)、林地0.002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不征收,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使用。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措施。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四、请你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7日